中图分类号:F27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176X(2004)05-0069-07 在网络型产业中,技术标准是产业主导企业寻求垄断和进行全球利益分配的“游戏规则”,谁掌握了“规则”的制定权,谁就占有了市场竞争的优势地位。随着经济全球化、贸易自由化进程的加快以及技术分工与应用呈现更加网络化的趋势,标准之争愈演愈烈。目前,各国政府和企业都在积极参与各种国际、国家标准的制定,美国、欧盟、日本等发达地区和国家还纷纷加强了标准化发展战略,特别是在信息技术标准化方面的研究与实施,并借助其知识产权优势,强化其经济和技术的国际竞争力。另一方面,中国在加入WTO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越来越多地受到全球市场的影响及发达国家技术标准的制约,竞争从起点就处于先天的劣势。因此,积极开展标准战略研究,并利用我国庞大的消费市场优势,制定和实施与国际有条件接入的、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标准体系,是改变我国技术标准滞后状况的根本出路。2003年,我国将重要技术标准研究作为国家十五计划重大科技项目已全面启动,这对提升我国国家竞争力具有深远意义。但政府只能起辅助性作用,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企业的标准竞争力问题,企业自身的标准战略将至关重要。 一、标准竞争经典案例回顾:从标准竞争的演化透析竞争力要素 具有标准之争的案例有很多,比如直流电与交流电之争、钢轨的轨距之争、互联网标准、与贸易相关的质量、规格、环保标准、甚至商业语言的选择和法律适用等等。但并不是所有的标准都具有现代产权意义上的竞争价值,有些标准虽然可能产生短期进入壁垒效应,然而一旦采用,对于标准的制订者(或倡导者)和接受者来说,市场竞争是相对公平的,如质量标准、环保标准等。对于本文认为典型意义上的标准竞争可以同时从两个层面来判断:一是从标准竞争的性质来看,具有标准背后的产权特征;二是从标准的竞争力角度来看,具有长期的战略意义。 标准竞争主要产生于网络型产业(注:事实上很多产业都具有不同程度的网络性,尤其是在其生产制造领域。但近年来兴起的网络产业研究把IT产业作为主要的研究对象,主要是因为IT产业具有在消费过程中明显的硬件/软件模式,以及由此而产生的消费外部性、兼容、标准和转换成本等问题。)中,如电信、信息产品、互联网络等产业。在网络型产业中具有技术先发优势的企业往往可以借助市场力量、政治、法律等手段来推行标准和维护其标准背后的知识产权利益,从而对整个产业产生广泛的控制力,成为标准竞争中的“赢家通吃者”(winner-take-all)。而对于标准竞争中的失败企业来说,不利于自己的标准一旦采用,则可能会使其大量的研发投入成为沉淀成本,同时增加了无法预计的知识产权交易费用,从而使其长期处于市场竞争中的劣势地位。因此,在全球范围内,对标准制订的控制权和话语权竞争成为决定企业能否在未来市场角逐中处于有利地位的第一场具有战略意义的关键战役。影响标准竞争胜负的因素很多,不同竞争起点、资源控制情况及市场地位等,都会在标准竞争的演化中发挥着微妙作用。 1.IBM与微软:标准战略的缺失与事实标准之争 当IBM于1981年推出了第一台个人电脑时,对市场风险和成本给予了较多关注,将PC关键部件外包出去,芯片外包给Intel公司,操作系统外包给微软公司。同时,为了鼓励与个人机互补的硬件和软件产品的投资与供给,IBM采用了一种“开放的体系架构”,仅仅控制PC体系架构的中间层——BIOS,以为凭此便能控制计算机发展的未来。但时隔不久BIOS便失去了知识产权的保护屏障(注:美国对软件的保护是采用版权法保护,法律禁止对一切软体的直接复制,但美国的《半导体芯片保护法》(1984年颁布)明文规定允许采用“反向工程”(reverse engineering methods),通过反汇编过程开发新的芯片掩膜作品,这使得IBM的BIOS实际上失去了知识产权的保护。),IBM很快丧失了对PC架构的控制。同时,又因为PC的软、硬部件(如操作系统、芯片)关键环节都已外包,IBM基本也丧失了对其他主要部件的核心技术控制权。当时只要能买到INTEL的芯片和微软的操作系统,几乎什么人都可以做PC,该行业的进入壁垒荡然无存。通过开放标准,IBM尽管达到了其微机架构标准短时间内被广为接受,打败了主要竞争对手——苹果公司,但是过于开放的外包策略却使其失去了利用PC标准(体系架构)的控制优势,尤其是对关键产品的控制。尽管IBM也曾意识到这一点,试图通过OS/2操作系统恢复其技术领导力,但微软公司利用DOS系统已经建立的市场优势,适时地推出Windows,并与Intel公司结成Wintel联盟,从而占据了PC机操作系统80%以上的市场,使Windows成为事实的标准(De facto Standard)。 在这个案例中,IBM虽然利用开放标准打败了具有先发优势的苹果公司,使其标准成为主流,但由于缺少系统的标准战略考虑,使其丧失了对PC机市场核心软、硬件的标准控制权,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两个问题:(1)在网络产业中具有先发优势并不必然产生市场控制力;(2)选取标准的知识产权控制点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这也为后发者带来了机会。反观微软通过各种手段快速占领市场,用近乎垄断的用户基数规模使自己的操作系统成为事实标准,迅速地将消费者锁定(Lock-in),并利用其它PC应用软件都必须与自己兼容的事实,控制了软件市场发展方向。 2.微软与SUN:先进技术标准与市场力量的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