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雇主、工人组成三方妥协机制,是市场经济平稳运行必不可少的。随着中国入世日 期的到来,与国际惯例接轨,推出中国的雇主组织,建立有中国特色的三方协调机制,越来 越摆到了议事日程。 一、问题的提出 问题之一:在社会和经济生活中,我们经常提到要兼顾国家、企业和职工三者利益。实际 情况是:国家利益有法律维护;职工利益不可侵犯,因为社会需要稳定;企业利益呢?企业 要纳税、交利、付费,要“拿钱买安定”。那么,谁来为企业讨公道? 问题之二:市场经济越发展,企业改革越深入,企业与职工之间的利益矛盾就越多。为协 调劳动关系,国家《劳动法》、《工会法》以及各省市相继出台的《集体合同条例》,都已 明确由工会代表职工参与立法、维权及协调、谈判等。那么,谁来代表企业? 问题之三:政府发文件增加工资,行政事业单位可以合理合法去执行、去“涨”,效益好 的企业职工包括离退人员,也同样可以提高收入。而企业经营者、国企“老板”的报酬问题 ,如年薪制、奖金,议论多年未能兑现。那么,谁来为他们疾呼? 问题之四:随着多种所有制经济形式的出现,多种经济组织形态的产生,个体、民营、集 体、合资等企业不断增加。如果说国企“老板”多少还能得到过去“婆婆”的一份关爱,那 么非国企的老板就经常只能单兵作战了。那么,谁来代表这么多国企和非国企老板说话、成 为他们的代言人? ……还可以列出一些我们习以为常且又值得思考的问题。 研究、回答上述以及类似的问题,不妨借鉴一下国外的经验,那就是推出中国的雇主组织 ,促成由政府、雇主、工人三方代表组成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以此来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 ,并在社会和劳动问题上与国际接轨。 二、呼喊中国的雇主 英文Employer,译成中文就是雇主。雇主是企业的出资人,是老板。 在中国,“雇主”这个词不多见,各级文件都未曾使用。1979年出版的《辞海》没有“雇 主”辞目,1994年新修订的《现代汉语词典》才把“雇主”增补上。究其原因很简单,我国 长 期实行的是计划经济,工厂企业都是国有的、集体的,不同于国外的私有制企业。我们习惯 把厂长、经理称为企业的领导,原因与我们的传统观念、阶级意识有关。一提“雇主”,自 然就会等同“地主”、“资本家”,就会与“剥削”、“资本主义”联想到一起。其实,从 劳动关系这个角度来认识,雇主就是雇用职员(工人)或雇用各种生产工具为企业做工服务 的人。现实生活中,常听到有人称自己是打工的,说白了就是被企业雇用做事。打工仔、打 工妹和老板的关系,就是雇主和雇员(雇工)的关系,是双方签订合同达成契约的关系。在全 国千千万万个民营企业、三资企业里,不正是这样的情况吗?所以,对雇主这种称谓不必忌 讳。这里必然提及到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谁是雇主?严格讲,国企的厂长、经理 包括董事长在内都不是雇主,因为上有政府当家,下有职工作主,中有书记监督。我们所说 国企“老板”是带引号的,企业资产不是他的,他不能在企业当家拍板,至少在许多重大问 题上缺少自主权。然而,国企改革时至今日,多少年的痛苦探索,终于让我们看到了希望所 在: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资产重组,买断企业和职工……国企已经和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已经踏 上建制转机的不归路,国企老板必将成为真正的雇主,我们呼喊中国企业的雇主不再是遥远 的期待。 三、推出雇主组织 中国有雇主,而且比哪个国家都多。为了捍卫雇主的利益,理应成立自己的组织。 先让我们看看外面的世界:国际雇主组织创建于1920年,是目前国际上在社会和劳动领域 代表雇主利益的国际组织,现有成员126个。许多发达国家和一些发展中国家都有雇主协会 和雇主联合会。各国雇主组织的起源,很大程度上是针对工会而来。既然工会代表工人说话 ,那么就应有组织代表雇主说话,与工会对话、谈判,同时对政府政策作出反映。国外雇主 组织的核心功能表现在劳资关系上:(1)影响劳资关系的政策制定;(2)劳资关系事务咨询; (3)劳资关系事务中代表会员;(4)代表会员参与集体谈判;(5)劳资关系的教育和培训;(6) 劳资关系信息服务;(7)劳资关系研究。 中国同国际雇主组织已有多年的沟通。1998年初,国家经贸委发文,确定由中国企业家协 会 负责与国际雇主组织进行联系,并派代表出席国际劳工大会。1999年,国际雇主组织已原则 同意中国加入该组织。中国企业家协会已于去年着手筹建雇主工作委员会,并初步拟定了《 工作规则》,其宗旨是:加强企业领导人(雇主)对劳动和有关社会问题的探讨;提高企业对 国际国内环境变化作出迅速反映的能力,使企业具有竞争力和持续发展的能力;提高企业领 导人(雇主)在与政府、工会共同制定有关企业的政策和国际劳工标准的参与程度;准确、全 面和及时地反映企业和企业领导人(雇主)的利益,有效地代表和保护企业和企业领导人 (雇主)的合法权益,突出企业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 目前,各省市对成立雇主组织还没有大的动作。各省市(除西藏外)都有企业家协会,从现 状来分析,现有的企业家协会并不能代替雇主组织。其原因是:(1)代表性不广泛。各省市 协会的会员绝大多数是国有大型、特大型企业的领导人,非国有企业的会员极少;协会领导 人(理事会成员)有不少是政府官员或非企业界人士;会员企业数量少,占本地企业总数的比 率低。(2)服务功能(手段)不全。多数协会把主要精力放在举办各种会议上,放在评先评优 上;也有的协会在信息交流、培训教育、咨询和商贸服务方面开展了一些活动,但是在劳动 关系领域没有开辟功能,尤其在维护会员(企业)权益方面做得不够。(3)人员素质低,人员 结构不合理。许多协会专职人员少,年龄老化,缺少高学历、高素质的专业人员,适应不了 企业发展的新形势,满足不了会员的需求。(4)“自治、自立、自养”能力差。不少协会依 赖政府部门,靠领导发话搞活动,不能真正体现民间组织的作用,同时缺乏一定的经济实力 。因此,各地企业家协会当务之急是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改进作风,扩充功能,尽快把协 会活动的重点转到以雇主工作为中心上来,转到代表雇主利益上来,真正充当雇主代表的 角色,这是协会的发展方向。只有这样协会才会有生命力、竞争力,为将来正式成立雇主组 织打好基础,否则,仅仅改个名称、换个招牌无济于事,也不可能像国外雇主组织那样发挥 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