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动态股权制的基本概念和主要特点 1.动态股权制的基本概念 动态股权制,是对企业产权、分配、人事和劳动“四项制度”作出系统安排,并实行动态管理的现代公司制(股份制)企业制度,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一种有效实现形式。 动态股权制这种新的企业制度设计,立足于转轨时期国有企业(或集体所有制企业,下同)运行的经济社会环境,体现现代企业制度关于“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基本特征,以产权制度改革为基础,以分配制度改革为核心,以人事和劳动制度改革为配套,实行动态管理的产权制度、“三位一体”的分配制度、岗位价值与个人价值“有分(离)有(结)合”的人事制度、劳动与资本“有分(离)有(结)合”的劳动制度,全面推进企业制度创新。 2.动态股权制的主要特点 动态股权制的主要特点,是在公司制和股份合作制企业中(或结合工厂制企业改制),以企业经营者和经营、管理、销售、技术、生产等关键岗位的人员(以下简称“关键人”)为主要激励对象,以出资人资本(当前,针对国有企业改革则主要是国有资本,但从这种制度安排来说,则应是出资人资本)的终极所有权与盈亏分配权阶段性分离和将企业新增(或减少)净资产的一部分按贡献分配(或按责任惩扣)股权(也就是让非物质资本分享企业“剩余”)为主要形式,实行按基本劳动分配、按资本分配和按贡献分配(即“三位一体”)的分配制度,构建所有者、经营者、劳动者利益共同体下的“有分(离)有(结)合”模式(即岗位价值与人个价值“有分(离)有(结)合”、劳动与资本“有分(离)有(结)合”)的激励约束型人事和劳动制度,创新企业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促进企业资本及其市场价值不断保值增值。 (1)在制定改革方案整体框架时,注重产权制度改革,立足于实现“产权清晰”这个现代企业制度的首要目标,将传统的企业分配、人事和劳动“三项制度”改革建立在产权改革的基础上,注入“以混促清,以动促清”的清晰机制,促进“混有民营”和“民有民营”经济的发展。动态股权制中的“动态”二字,首先表现为企业的股权结构即产权结构是动态变化的。因此,动态股权制也可以理解为是“产权动态管理型现代企业制度”。 (2)在考虑传统的企业分配、人事和劳动“三项制度”安排时,注重分配制度安排,将分配制度改革作为动态股权制改革的核心内容,人事和劳动制度改革直接或间接围绕分配制度改革而展开。特别重要的是,彻底扬弃了脱离产权制度改革来搞“三项制度”改革的传统办法,将“四项制度”改革系统推进。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引入竞争、激励、约束和监督机制,在很大程度上都体现在分配制度的创新上。 (3)在考虑激励对象的选择时,注重对“关键人”的激励,因为企业的生存与发展既与企业的广大职工相关,更与“关键人”相关,坚持以人为本与以利为本(以经济效益为中心)的有机结合,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其他矛盾和其他方面就迎刃而解了。 (4)在考虑激励手段时,注要股权激励,通过收益股权和股权收益的有机结合,以实现激励与约束的对称,企业的近期发展与长治久安的统筹兼顾。 (5)在考虑各项管理(如股权、分配、人事、劳动管理等)的方式时,注重实施动态管理,实现在动态中调整,在调整中优化,在优化中增效。 二、动态股权制的制度安排 1.多元化与动态化的产权制度安排 产权清晰是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基础工程。市场经济的生命力在于效率,追求效率最大化是市场经济的直接目的,这也是市场经济的规律。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提高效率只有在公平竞争中才能实现。而公平竞争如果离开了以产权清晰为前提的等价交换,则是无法形成的。所以,产权清晰化是现代市场经济的第一原则,是提高市场效率必不可少的条件。 (1)市场效率分为技术效率和配置效率两类。作为市场经济,所有者、经营者和劳动者提高技术效率和配置效率,看起来似乎是一个管理问题和技术问题,但实际上或更深层次上却是一个利益问题、机制问题。经济社会现实所表现出来的一些现象值得我们深思,这就是“用自己的钱办自己的事,既讲节约,又讲效果;用自己的钱办别人的事,只讲节约,不讲效果;用别人的钱办自己的事,只讲效果,不讲节约;用别人的钱办别人的事,既不讲节约,也不讲效果”。为了将提高技术效率和配置效率成为企业广大职工特别是关键人的自觉行动,动态股权制对企业分配、人事和劳动“三项制度”的系统安排时,不是走传统的“三项制度”改革的老路,就管理论管理,就技术论技术,而是以产权制度改革为基础,将管理创新和技术创新建立在体制、制度和机制“三制”创新的基础上,以人为本,效率优先,努力实现变“用别人的钱办别人的事”为“用自己的钱办自己的事”的制度安排目标。 (2)所有权与经营权的“两权分离”,是现代企业制度的特征之一。但是,从提高企业效率、降低交易成本的角度来看,将企业职工特别是以经营者为代表的关键人成为出资人意义上的经营者或劳动者,并让他们的收益直接与所拥有的股权和企业实现的利润刚性关联,对维护和保障企业出资人的根本利益,减轻或避免“内部人控制”现象是有利的,特别是对竞争性领域的国有企业改革更应重视这个问题。在竞争性领域的企业,要让企业职工特别是以经营者为代表的关键人成为出资人意义上的关键人,实现产权多元化,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度经济。在企业的产权结构中,实行国家股、法人股和自然人股混合所有;在自然人的股权结构中,又实行“劳者有其股,能者多其股,经营者相对持大股”的合理配置,让企业职工特别是关键人的收益由“收益股权”和“股权收益”两种方式来联合实现,不但可以实现产权“一混就清”的预期效果,而且构建了所有者、经营者和劳动者的利益共同体,最大限度激励和约束经营者和劳动者的行为,提高投入产出比,进而提高技术效率和配置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