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母子公司体制展现世界名牌英姿

——“青啤”集团公司低成本扩张的辉煌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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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出处:
中共青岛市委党校青岛行政学院学报

内容提要:

近几年来,青啤集团公司在扩张生产规模和开拓国际国内两个市场的过程中,对集团公司的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进行了大幅度的改革和创新,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建立并完善起了母子公司的管理体制,实现了管理体制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本文对青啤集团母子公司体制的实践基础、体制基础、运行保证、运行动力进行了分析。


期刊代号:F31
分类名称:工业企业管理
复印期号:2001 年 0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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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啤酒——中国真正的世界名牌。近年来,青啤集团公司领导集体在董事长李桂荣、总经理彭作义的带领下,以超凡的勇气、开拓的精神和战略性的思维,在扩张生产规模和开拓国内国际两个市场的过程中,对集团公司的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进行了大幅度的改革创新,使青啤在外资啤酒和国内啤酒的竞争日趋白热化的背景之下,取得了迅猛发展。截止到目前,青啤集团公司总资产已达60多亿元,拥有5 个经营性子公司、30多个啤酒生产企业,生产能力超过200万吨。 青啤集团飞跃发展的原因之一,就是其在市场化改革的过程中,建立并完善了母子公司体制。为了进一步探讨这一体制的运行机理和实践效用,并总结其创新经验,我们青岛市委党校课题组对青啤集团母子公司体制的具体模式及其运作效果进行了专题调研,获得了许多有益的启示。现将青啤集团母子公司体制实施的基本经验作以概括提炼,以期对国有控股公司管理体制的改革和企业制度的创新提供一定的参考和借鉴。

      一、低成本扩张之路:青啤建立母子公司体制的实践基础

      90年代中期以来,世界经济一体化的态势已经越来越明显。为了进一步扩大规模,从而把青啤这一民族品牌做大做强,以参与国际国内两个市场的激烈竞争,青啤集团公司依靠国家的各项优惠政策,充分发挥自身的品牌、质量、人才、资金等优势,果断提出了“高起点发展,低成本扩张”的战略决策,并很快将这一战略推进到了实践的层面。在低成本扩张的过程中,公司先后收购兼并了平度、日照、平原、荷泽、薛城、荣成、鸡西、上海、芜湖等位于12个省市的30多家啤酒生产企业,其中包括5 个外资品牌企业,其余25家全是国有企业,由此使公司的生产规模迅速扩大。到1999年年底,青啤集团公司的生产能力就已经超过150万吨,产销量突破100万大关,居全国第一位。购并的企业不仅扩大了集团的生产规模,而且给公司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效益。目前,较早收购的企业已经开始赢利,如承债兼并的平度啤酒厂, 1999 年实现利润1000万元,破产收购的日照啤酒厂实现利润400万元,以8000 万元控股的西安汉斯啤酒厂,99年一年的利润就达到5000万元,均成为当地的利税大户。新收购的薛城、荣成、黄石、应城等啤酒厂在经过一段时间的调整后,目前都是产销两旺,成为公司新的经济增长点。与此同时,集团公司注重高起点发展,以增强青啤在高档市场的竞争力。公司与日本朝日啤酒等公司合资兴建了深圳青岛啤酒朝日有限公司,主要生产瓶装纯生青岛啤酒,向港澳及国内消费水平较高地区销售,1999年7 月正式开工投产,其产品品质完全达到了高档青岛啤酒的标准。许多专家评价,瓶装纯生啤酒的诞生将引发中国啤酒行业一场品质的革命,青啤将领导中国啤酒业的新潮流。

      公司规模的扩大,带来了投资、管理和运营上的风险,投资能不能得到回报,购并企业和总公司能不能健康发展,又成为一个刻不容缓、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为此,青啤集团公司认真地总结了低成本扩展的实践,形成了一套新的生产经营和资本运营的指导性思路,这一思路主要包括六个方面的内容:1、扩张的主导产品是啤酒而不是别的业态, 时机成熟时方可涉足其它相关产业的经营,近几年原则上还不准备实行多角化经营的战略;2、扩张过程中要遵循四项原则, 即市场布局合理、市场拓展能力和市场潜力大、有一定的人才资源、长短期利益兼顾等;3、扩张的途径有三种:破产收购、政策兼并和控股联合;4、扩张后的运营机制主要是注入青啤模式,渗透青啤文化;5、 扩张后的管理是以资产为纽带,以财物为中心,实行收支两条线;6、 对扩张的保护措施有3条,即设立独立法人、运用当地品牌、下派财务总监。 其中最重要的一条是设立独立法人,注册为“青岛啤酒××有限公司”,建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子公司,以防给母体企业背上包袱。集团公司对其只负有限责任,不仅避免了不必要的风险,也使购并企业的生产经营充满了生机和活力。目前,公司购并的20多个企业都已经注册为一级独立法人,成为集团公司下属的子公司,这样,就形成了集团公司为总公司,购并企业为子公司的大集团母子公司的格局。

      二、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母子公司的体制基础

      按照公司法的要求,青啤公司结合本企业的生机情况,经过多年的实践和探索,建立完善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并对相关人事制度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为母子公司体制的运作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和有利的保证。

      1、建立健全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1992年,经国务院批准, 青岛啤酒厂成为全国首批规范化股份制改革的试点企业之一。1993年6 月,由原青岛啤酒厂作为独家发起人,并在吸收合并青岛另外三家啤酒公司、啤酒厂的基础上,创立了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并分别在香港和上海发行H种和A种股票,成为首家在海外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国内企业。目前公司总股本中国有股占44.42%,外资股占38.54%,国内法人股占 5.93%,A股流通股占11.11%,实现了投资主体的多样化。1997年, 青岛市国有资产管理局投资设立了青岛啤酒集团有限公司,将青啤的国有股份授权青啤集团公司经营, 集团公司控有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44.42%的股权。通过企业改制及股票上市, 青啤集团公司不仅募集到了大量的企业发展所需要的资金,而且实现了所有权(出资者所有权)、产权(法人财产权)、企业经营权的分离,划清了彼此之间的边界,从而为青啤实现进一步政企分开,彻底转换经营机制,完全按市场经济的要求进行运作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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