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小企业特殊融资机制

作 者:

作者简介:
陈瑾玫,辽宁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辽宁 沈阳 110036 (1963-),女,辽宁沈阳人,辽宁大学副教授,经济学硕士,从事宏观经济学与数量经济学研究。

原文出处:
辽宁大学学报:哲社版

内容提要:

中小企业在经济发展中具有特殊作用,但由于其资本结构的特点,决定了其不易于从一般融资渠道获得发展资金。因此,为了保护、扶持中小企业,有必要建立中小企业特殊融资机制,即以政策性金融机构——中小企业银行为核心,加上众多的中小企业风险投资公司、贷款担保和保险机构以及二板股票市场。进而形成完整的中小企业信用体系,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


期刊代号:F31
分类名称:工业企业管理
复印期号:2000 年 08 期

字号:

      〔中图分类号〕F121·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3291(2000)03-0020-03

      一、中小企业特殊融资机制的必要性

      中小企业在经济发展中具有特殊作用。它有力地扩大了经济规模,增加了出口,推动了资本积累,增加了社会就业,维护了社会稳定,推动了技术进步,促进了经济增长。从企业财务情况看,中小企业资本结构与大企业不同,其特点为:(1)在总资本结构中,负债比率高, 自有资本比率低。这一方面表示外来资金占公司权益的比例较高,另一方面表示公司负担的利息费用也较大,这就意味着当企业面临扩张或资金周转困难时,若不能筹措到所需要的资金,即可能产生财务危机,而不得不取消扩张计划,甚至导致破产;(2)在总负债结构中, 流动负债比率高,长期负债少。由于长期负债具有较强的稳定性,长期负债在总负债中的比率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企业应付市场波动及进行长期投资的能力。 而外来资金中,又偏向流动负债,长期资金缺乏;(3)在负债中,来自金融机构的借款相对较低,而来自民间信贷的比率相对较高;(4 )在自有资本中,内部积累又偏低。中小企业的扩张能力、长期偿债能力都不如大企业,而这一点本身又成为中小企业难以获得长期负债的原因,导致中小企业破产风险因素较大。产生这些特点的原因是复杂的,有代理成本因素、控制权因素、交易成本因素及制度缺陷因素等,其中,金融制度中存在对中小企业融资壁垒的缺欠是一个重要因素〔 1〕(P113 —116)。商业银行、投资公司等商业性金融机构依据商业性原则,以赢利为经营目的,融资人必须满足一定的借贷或投资条件,而一些中小企业基本上不具备这样的条件,因而不易从一般融资渠道获得所需资金;出于对中小企业保护、扶持的目的,建立中小企业特殊融资机制对于促进中小企业的正常健康发展是十分必要的。

      二、中小企业特殊融资机制的构成与运作

      中小企业融资机制可分为两个方面,一是普通融资机制,主要是商业银行、金融公司、储蓄贷款机构等商业性金融机构借贷渠道,以及从金融市场筹措所需资金。这一机制是基于商业性原则,中小企业与大企业一样,只要满足借贷或筹资条件,中小企业就可获得所需资金;二是特殊融资机制。这一机制是出于对中小企业保护、扶持的目的,专门针对中小企业普通融资机制不畅而设立的,包括特殊信贷机制、资本市场特殊融资机制(二板市场)、特殊创业投资机制和信用增强机制等。我们以美国的情况来描述其各自的运作特点和过程。

      首先,特殊信贷机制及其运作。美国政府于1953年依据《中小企业法》建立了专门帮助、支持中小企业的联邦永久机构——小企业管理局。小企业管理局的具体工作是为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支持、管理咨询和人员培训,也帮助中小企业获得政府的采购合同,促进产品销售。因此,它是美国中小企业主要特殊信贷融资的机构。其资金来源主要为国会拨款提供的周转基金、收回贷款的本金和利息等。资金运用有直接贷款、参与联合贷款和担保等以及某些特殊信贷。作为中小企业融资来源,其特殊性在于:当小企业申请贷款时,必须证明该企业自有资金不能满足资金需求,又无法从其它金融机构获得充足的资金,更无法发行证券或资产转让融通资金。该贷款不能再贷出或挪用。这表明该局的融资行为不以赢利为目的,不与商业性金融机构展开竞争,而是在于扶持、保护小企业。小企业管理局还在其他非金融方面提供服务,如为企业提供管理方面的协助;沟通小企业和大学的联系渠道,促进小企业利用大学的技术资源。

      其次,资本市场特殊融资机制及其运作。二板市场是股票交易所这样的主板市场之外的专为中小企业筹措资本的特殊市场。美国二板股票市场为中小企业尤其是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提供了大规模资本,该市场的资本一半以上来源于养老金基金,一大批创业投资专家活跃在创业投资领域,选择投资对象,并对所投资项目提供从技术、管理、营销、财务到融资和上市等一揽子综合性的支持。许多名不见经传的中小企业通过二板市场融资而飞速发展,成为全球知名的顶尖公司和一流企业。

      再次,特殊创业投资机制及其运作。一般认为,创建中小企业投资是高风险投资,一般投资者往往却步不前,中小企业股票难以在金融市场上市,中小企业建立和发展受到外部资金不足的制约。美国小企业投资公司(SBICs)是私营的专门从事中小企业投资活动的机构体系, 大部分小企业投资公司由商业银行所有,它们是依据《小企业投资法》,由小企业管理局批准建立的。它们可以从政府借入三倍于其资产的资金,向具有迅速增长潜力的新兴企业提供投资,弥补中小企业创业资本的不足,向中小企业进行股权投资,一方面扩大了中小企业外部资本的规模,另一方面,显示了政府扶植与支持的意图,也有利于安排中小企业股票上市,同时,还为融资单位提供管理协助。小企业管理局(SBA )提供的资料显示,1983年—1992年期间,小企业投资公司(SBIC)已向企业提供25.541亿美元的风险资金,其中,股权投资占76.4%;投资数额的行业分布为制造业46.4%,服务业17.8%,零售业10.0%,投向高技术公司的资金比例较小。小企业投资公司向雇员人数不足50人的小企业的融资额占其全部融资额的67.9%;向创建年数不足5 年的企业的融资额占其全部融资额的61%,对新创建企业的融资额中, 股权投资占66.3%〔2〕(P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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