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B82—05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6021(2000)02-0012-05 20世纪80年代,美国企业界发生了一场影响深远的企业经营伦理化运动,其表现在企业界开始摈弃仅追求利润或利益最大化的传统做法,越来越多地关注其经营行为是否道德以及是否要承担社会责任的问题。这时候一些企业率先把经营与伦理结合起来,在企业内部制定了一系列具有约束力的企业伦理守则,还在经营中恪守经营道德并勇于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他们的做法受到社会的普遍欢迎,赢得了社会的尊重和信任,也相应地获得了较丰富的利润。本文从美国企业经营伦理的具体实践着手,总结其成功的经验,并结合我国的企业伦理建设现状,对现阶段我国企业确立经营伦理的必要性和具体内容进行一些探讨。 一、美国企业经营的伦理化趋势与成功实践 美国从80年代以来,经营与伦理的结合已成为一种明显的趋势,并且作为一股强大的潮流在企业中盛行起来。这不仅体现在企业越来越多地关注道德问题和社会责任问题,还体现在企业伦理学研究的蓬勃发展和有关企业伦理学课程的教学的广泛进行。一般认为,企业片面追求利润最大化目标所带来的负面效应和丑闻的不断曝光导致了美国企业伦理的兴起和经营与伦理的结合。60年代后由于美国现代工业的高速发展,生态污染随之加剧,有毒物质和放射物质的滥用也恶性增长,消费者运动应运而生。公众开始猛烈抨击企业缺乏社会责任意识以及企业单纯追求利润而不惜损害社会利益的短期行为。同时,涉及到企业的丑闻的频频曝光,更引起公众对企业伦理问题的强烈关注,此时许多社会团体也开始对企业提出了社会责任要求。据资料显示,当时有三分之二的美国人认为企业决策层的道德水准低于普通人,许多损害公共利益的坏事都同他们有关。这种普遍的不信任感使企业决策层开始醒悟,认识到“必须清醒地思考棘手的伦理问题”。正是在此背景下,美国的企业开始关心自身的形象,并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强企业道德建设以重新获取公众的信任与支持。他们一方面出资赞助一些有关社会责任之类的研讨会,另一方面在企业内部成立“伦理委员会”,聘请“伦理顾问”,列出“道德问题清单”,安排“道德议事日程”,制定企业的“伦理守则”,并着力开展“雇员道德教育”。这样,伦理学开始渗透到企业的生产和经营过程中,逐步成为企业文化和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同有些国家不同,美国的企业重视经营伦理与企业道德不是仅停留在口头上,而是实实在在地把某种伦理观念或道德准则融入到企业的日常管理和经营活动中。在美国,许多知名或不知名的企业都制订有详尽的企业行动宪章(Business Conduct Code )或类似的伦理守则(Codeof ethics)。企业行动宪章是企业经营伦理实践的权威性实施规则,它将每个员工在日常生产、业务活动中应当遵守、遵从的规范具体明白地写在上面,是每个员工行为的依据和具体指针。据美国伦理研究中心的资料显示,1964年美国大企业中约有40%的企业制订了企业行动宪章或类似的伦理守则,而1987年的调查显示,在200家企业中约有87 %的企业有宪章或类似的伦理守则。到了90年代中期,在《幸福》杂志排名前500家的大企业中,有90 %以上的企业通过制定成文的企业行动宪章来规范其员工的行为。例如美国的IBM 公司就在其企业行动准则(Business Conduct Guideline)上申明:IBM 公司是“作为遵从高标准的道德观念进行公正的事业活动的企业”,IBM 公司还在准则的序言部分要求其员工应自觉意识到“道德行为是公司存在的基础”,并且每个员工要“在很好的理解、遵守准则的基础上,对照着采取行动”。 为了更具体到指导有关企业经营伦理的工作,美国的一些企业还纷纷设置了直属董事会领导下的企业伦理指导委员会或伦理办公室等专门机构。这些专门机构不仅检查员工是否遵守企业行动宪章或类似的伦理守则,还检查员工是否遵守包括各种法律法规在内的与经营有关的规章制度,同时也负责员工的伦理教育计划。英国《经济学家》杂志在1995年8月的一篇文章中讲到,美国约有3/5 的大企业设有专门的企业伦理机构。另外,美国企业通常还设置伦理主管来具体负责企业伦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在美国制造业和服务业前1000家企业中,有20%的企业聘用有伦理主管,他们的主要职责是训练员工遵守正确的企业行动准则,负责解答由员工对可能发生的不正当经营行为所提出的质疑,并对员工进行伦理培训或道德教育。到90年代中期,30%—40%的美国企业都对员工进行过某种形式的伦理培训。 事实上,一些企业靠实实在在的、符合伦理的企业行为,从而赢得了公众对企业的理解、信任和支持,也赢得了公众的投资与用户的信赖,“合乎伦理的行为为所支持的信任使销售从中获益的交换关系成为可能”。这种“合乎伦理的行为”实际上就是要企业能做到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注重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重视契约、严守信誉,还包括企业要重视环境保护,最大限度地减少企业生产对环境的污染,把保护公众的健康与提高公众的生活质量视为企业的重要责任。良好的企业伦理行为,不仅塑造了良好的企业形象,提高了企业的知名度和美誉度,还促进了企业的生产和经营,帮助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最为著名的例子是美国的道化学公司在五十年代成功解决空气污染的举动。道公司早在公众激烈反对环境污染之前,就在工厂中采取了完全消除污染的措施,它采取系统的步骤把烟囱和水道排出的有毒气体和有毒物质转化成可以出售的产品,并为这些产品创造出各种用途和市场。 另一个例子是美国杜邦公司的工业毒物实验室。早在20世纪20年代,杜邦公司就意识到自己的许多产品具有毒副作用,当时许多其他化学公司都认为这是理所当然的影响而不予理会。但杜邦公司却成立了工业毒物实验室,着手消除这些影响,以后它又决定把控制工业产品有毒物质的业务发展成为一个独立的企业,不仅为杜邦公司,也为其他顾客提供诸如产品毒性检验等服务。这样,杜邦公司不但消除了企业对社会和环境的不良影响,而且还把这种影响转化为企业新的发展机会。美国强生公司早在1943年就制定了公司的信条,明确指出公司首先对顾客负责,然后依次是对雇员、社区、股东负责。美国惠普公司创始人戴维·帕卡德也在公司创立之初就强调,“我们(公司)追求的真正目标是向公众提供某种独特的、有用的东西,从而为社会作出贡献,利润只是实现这一目标的工具。”正如詹姆斯·柯林斯(James Collins )和杰里·波拉斯(Jerry I Porras)在《企业不败》(Built to Last )一书中所言,上述企业除了追求利润外,“也追求范围更广泛的、意义更深远的理想。……目光远大的公司在追求理想的同时又得到了利润。它们两方面都做到了。”道化学公司、杜邦公司、强生公司、惠普公司等杰出企业以为社会作贡献为己任,这不但丝毫没有影响企业的生存与发展,相反却使它们长盛不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