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改革开放20多年来,市场经济观念已深入人心。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经济的逐步发展,市场竞争变得越来越激烈,大多数领域尤其是在竞争性行业已经由卖方市场转向买方市场,国有企业发展遇到的直接阻力是产品销售困难。在这种条件下,国有企业要求改制的呼声日高。但如何结合国企实际,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却无现成答案可循。笔者认为,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在于正确认识和充分发挥国有企业经营要素的作用。现实中,国有企业有很多问题出在经营者身上,这严重制约着国有企业的发展和改制工作的顺利进行,因此,加强对国有企业经营者行为方式的规范研究,显得十分重要。 一、规范国有企业经营者行为的关键:“道德”和“机制”约束 从我国国有企业经营队伍来看,尽管其中不乏优秀者,但目前国有企业经理、厂长的任命委派制,显然不适应买方市场条件下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对经营者的要求。即使优秀的国有企业的厂长、经理们,在由任命制产生的盘根错节的复杂关系下,也往往显得力不从心。所以,本文从内因和外因两方面对国有企业经营者行为规范问题着手分析:内因为经营者道德的自我约束,外因为机制约束问题。只有解决好这两个“约束”问题,才能更好地规范国有企业经营者的行为,使他们在市场竞争中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1.国有企业经营者道德的自我约束问题 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布坎南等人将政治行为、社会行为和心理行为引入经济学研究领域,或者说用经济学方法研究政治行为、社会行为、心理行为,从中发现了不合乎市场规则并影响市场调节和宏观政策效果的各种行为,其中最为典型的是现实的市场交易中存在着的搭便车等机会主义行为。所谓机会主义,按照威廉姆森的定义,是指狡诈的自私自利行为。最为典型的是搭便车行为,即不付报酬获得某种利益的行为。由于某些人的搭便车行为,市场调节的效果会出现扭曲。我国进入市场经济后,在不少国有企业中,奉献精神淡化,功利色彩渐浓,企业经营者的“搭便车”现象有蔓延之势,这不能不说是导致国有企业产品销售困难,大面积亏损,下岗职工增加的一大原因。对内搞活、对外开放后,个别国有企业经营者面对私营者、外资老板在市场竞争方面得到的丰厚利润,未能看到其创业艰辛的一面,而自感是“廉价经营者”,在不平衡的心理作用下,明取暗拿地把国有资产化为己有。在企业经营方面,过去在卖方市场条件下,就未用好手中的“一枝笔”,得罪不少客户,在买方市场条件下,产品销售难免雪上加霜。个别经营者思想道德上的滑坡,对国有企业危害极大。欲克服之,除政府加强法制建设和思想政治教育外,国有企业经营者的道德自我约束尤其重要。因为企业领导者如果“私”字当头,不仅在企业经营管理中易坐失市场良机,而且利欲熏心,会使人生迷航,甚至陷入泥潭而不能自拔。有的企业领导因为担心自己下台后人走茶凉,收入减少,趁在位时大捞一把,导致“五十九岁悲剧”频频发生。扪心自问,连不少民营企业家都喊出“产业报国”的口号,而那些贪利而忘记自己应负责任的国有企业经营者,难道不感到惭愧吗?解决国有企业经营者的“搭便车”问题,重要途径之一就是通过教育,唤醒他们内心深处的道德良知:勿以私利而误国。 2.机制约束问题 要使国有企业经营者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搭便车”谋私利者的风险加大,使他们自感不值得为之,就要有良好的机制,这种机制就是现代企业制度。党的十五大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出发,明确指出公有制实现形式可以而且应当多样化,一切反映社会化生产规律的经营方式和组织形式都可以大胆采用。我国在改革中出现的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显示了在改革公有制经济方面的有效作用。实践证明,规范运作的股份制由于其产权清晰、权责分明、管理科学而成为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实现形式;股份合作制体现本企业劳动者的劳动联合和劳动者的资本联合,是具有较高效率的集体经济的实现形式。根据《公司法》的要求,企业中出资者产权和法人财产权相分离,企业经营者向出资者负责,有健全的监督机制,有规范的财务制度和信息披露制度,这样,经营者谋私利的外部环境将不复存在,他们谋私利的风险加大,一旦出了问题,必将被出资者淘汰出局。如果中国真正形成了企业家市场,企业家之间有了竞争,那么,国有企业经营者谋私利的现象就将大大减少。可见,道德上的自我约束和机制上的外部约束,是规范国有企业经营者行为的关键。 二、发挥国有企业经营者创新精神的现实保证:高自主+高风险+高受益 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国有企业遇到前所未有的困难而陷入低谷,这是不争的事实。而其它企业却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呼风唤雨,如乡镇企业的崛起,市场上合资产品有较高的竞争力,这样,往往给人造成错觉,国有企业不行了。实际上并非如此,国有企业也有其独有的优势,船大抗风浪。但是国有企业确实存在不少问题。究其原因,除了历史上的包袱过重外,主要在于一部分国有企业经营者责任心不强和创新精神缺乏,而责任心和创新精神需要有良好的机制来激发,不可能自发形成。当前国有企业所缺的正是能激发经营者责任心和创新精神的有效机制。 如前文所述,国有大中型企业的经营者一般都是任命的,这些经营者只是国有资产的运作者,不是资产的所有者,企业经营的好坏与自身利益关系不大。效益好,被评个劳模,年终兑现点奖金,但所得与付出不成比例,得不偿失;经营差,换个企业,异地做官,毫发无损。这里存在不容回避的问题:即经营者处在无自主权,无风险,无利益的恶性循环当中,影响国有企业经营者创新精神的发挥。对此,美国的一些做法对国内应有借作用。据报载:90年代以来,美国公司在经济复苏中进行了大改组,新一代经理阶层脱颖而出,给美国经济带来了勃勃生机。美国的企业管理专家认为,一个企业能否取得较高的经济效益,首先取决于人,尤其是企业领导人。实质上是雇员的美国经理阶层,大多非常稳定地效忠于企业且为企业财产的增值呕心沥血,原因何在?答案在于有职业荣誉感和物质刺激的双重机制。虽然经理阶层通常不是企业的所有者而受聘于董事会,但他们是“高级打工仔”,凭着能力与学识,股东对他们非常尊敬,这是普通职工难以达到的。成功的职业经理在社会上享有很高的荣誉和地位,如克莱斯勒公司的艾科卡,被一代人视为扭转乾坤的英雄。美国公司经理受聘于董事会,享有高度的经营自主权,这是得以发挥创新精神的前提条件,但他们的工作必须在董事会的监督下进行。它们之间存在着一种制衡关系。我们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造真正完成后,就意味着所有者和经营者的双重身份彻底分开,企业经营者就会成为真正意义上的经理,享有更高的经营自主权。但仅有高度自主权显然不行,因为它容易造成经营者独断专行,损害所有者利益,因此,还应有高风险。南京市不少企业近年来实行经营者持大股的做法,既给企业经营者以激励作用,使他们有了更大的经营决策权,但同时也给他们带来了“高风险”。不少经营者把从兄弟姐妹、亲朋好友处借来的巨资投入企业后,就感到了前所未有的压力,搞砸了,自己要面对倾家荡产的后果。让经营者持大股,把经营者和企业捆在一起,个人资产如同血液一样融入企业肌体,抽不出,带不走,跑不掉,这样,经营者有巨大的风险,也就是最大的激励,国家、集体资产的运作风险就大大减少了。高风险使经营者在决策时慎之又慎,为企业发展考虑得更长远了。这种经营者持大股的做法对于国有中、小型企业尤为适用,而国有大型企业可另辟蹊径,如用交纳风险抵押金、按现货价格购买若干年后本公司若干股票期权等做法,以加大其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