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1995年要把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作为经济体制改革的重点。抓住这个机遇,深化企业改革,搞好国有大中型企业,是国家经贸委面临的紧迫而艰巨的任务。 1995年深化企业改革的指导思想是: 贯彻落实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决定》精神,紧紧抓住实行政企分开,搞好企业内部管理,逐步建立社会保障体系这三个关键,以搞好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和若干城市“优化资本结构”试点为突破口,在转换经营机制,推动制度创新,加速结构调整,实行配套改革等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 1995年深化企业改革的基本思路和主要方法是: --推进政府转变职能,企业转换机制。坚持不懈地贯彻落实“三法两例”(《企业法》、《公司法》、《劳动法》、《转机条例》、《监管条例》),着力推进面上企业的机制转换和政府的职能转变,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创造条件。 --围绕企业制度创新,在改革的重点和难点问题上实行突破。特别要在明确投资主体,实行投资主体多元化,建立科学、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上取得突破。实现国家作为出资者的所有权与企业法人财产权的分离,实行政企分开。 --加速结构调整,坚持“三改一加强”。即把改组、改制、改造结合起来,加强企业管理。从侧重搞好单个企业转向注重搞好国有经济,以城市为依托,以支柱产业、拳头产业和骨干企业为核心,加速结构调整。在资产存量趋于合理的情况下,加大技术改造的力度。制度创新、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并举。 --同步推进企业改革和宏观配套改革,特别是以养老和失业保险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保险体制改革。在转机建制的同时,采取切实措施解决企业的实际困难,分离企业办社会的职能,逐步解脱企业的历史包袱。 1995年国有企业改革的重点工作和主要任务是: (一)集中力量重点抓好国务院批准的4项试点 ①100户国有大中型企业进行现代企业制度试点。按《公司法》进行制度创新须与转换机制结合。一是有关部门要根据国务院原则同意的《试点方案》,抓紧12个配套文件的制订,争取1995年上半年全部出台。二是试点企业要发挥主观能动性,在对自身现状和国内、国际市场发展进行全面分析的基础上,要把企业制度创新、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相结合,提出企业的发展战略,制订以“三改一加强”为主要内容的试点方案。亏损、微利企业,要有扭亏、增利的具体措施。三是各地区、各部门要为试点企业创造必要的外部环境。首先要对试点企业进行调查,帮助企业组成好的领导班子。要不折不扣地落实企业经营自主权。要在认真实施财会“两则”,完成清产核资的基础上,对试点企业由于政策性因素造成的过度负债,采取多种方式探索解决途径。选择部分试点企业在财政、银行、试点企业之间,进行企业债务清理和重组,使企业资产负债结构达到合理水平。分离企业办社会的职能,吸纳试点企业的富余人员,为试点企业创造平等竞争的条件。四是各地经贸委和国务院各专业经济管理部门,要了解、掌握试点工作的情况,指导试点企业制订好试点方案和改制工作,协调有关政策性问题,抓好典型,适时总结、交流经验。 ②在18个城市进行企业“优化资本结构”的试点。一是要紧紧围绕主要试点内容“增资、改造、分流、破产”,实施已经出台的改革措施,并抓紧制订相关的配套措施。在落实关于增加企业生产经营资金规定的同时,要选择少数城市,探索财政、银行、国有企业之间进行债务重组的途径。要加大实施破产的力度。对1994年已报破产预案的企业,只要情况没有变化,要有组织地依照《国务院关于在若干城市试行国有企业破产有关问题的通知》实施破产。逐步建立起扭亏无望、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企业通过破产被淘汰的正常机制,把企业自负盈亏的责任落到实处。争取在1995年第1季度出台18城市国有企业技术“改造”和“分流”富余人员、分离办社会职能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二是18个城市试点要以转机建制为前提,所在省和城市要选择一批企业进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并结合明确国有投资主体,在政府机构改革、建立国有资产管理和运营体制上进行积极探索。三是要发挥城市在改组、改制、改造及配套改革等方面的综合优势。要把改组放在首位,以兼并、重组为主要形式,加大结构调整的力度。加强对技术改造的政策引导,在使企业资产存量趋于合理、组织制度科学、经营机制转变的同时,以必要的技改投入,加强支柱产业,发展拳头产品,壮大骨干企业为“催化剂”,从整体上增加国有企业活力。四是要加快失业和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体制改革的步伐,首先安排好因破产而失业的人员,千方百计分流企业富余人员,为企业进入市场平等竞争创造条件。五是要把改革与发展结合起来,增强地区的经济实力和提高城市的整体经济素质。 ③国家确定的56户企业集团试点。这是实施大公司、大集团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这项试点已进行了3年,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方面已有一定基础。1995年主要是按《监管条例》向集团公司或集团核心企业派监事会,明确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方向,依据《公司法》对企业集团进行规范。要巩固和发挥核心企业的作用,完善和扩大国有资产授权经营,进一步明确投资主体,强化产权纽带,建立健全母子公司体制。要继续打破地区、行业的界限,实行工、科、贸、金的结合,发展综合商社,发挥优势互补、规模效益等整体功能。要认真总结经验,提出指导企业集团组建、发展的意见和管理办法。 ④3户全国性总公司改建为国家控股公司的试点。此项试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需谨慎探索。首先要进一步明确试点的指导思想和原则。如要按照政企职责分开的原则,分离总公司现有的行政管理职能和行业管理职能,构造进行国有资产运营的国家独资公司;要设计合理的产权结构,正确处理集权与分权的关系,既要提高整体运行效率,又能充分调动企业和职工的积极性;要把改组、改制、改造相结合,使产业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更趋合理等。在此基础上,3户试点总公司要制订各自的试点实施方案,也可以委托有关研究部门参与制订,经过广泛的研讨、论证后,报国务院批准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