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纪之交的中国对国企改革攻坚的战术方案和战略动员 从战略上调整国有经济和改组国有企业,是党的15大首次提出的。此次十五届四中全会又进一步明确了此方针。四中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在十五大基础上的一个战略性突破,全会的《决定》是一个关于国企改革与发展的战略部署,是世纪之交中国向国有企业发动攻坚的战略动员和战术方案。它指明了21世纪初国企改革与发展的方向,大大拓宽了国企改革与发展的空间。 为什么要从战略上调整国有经济的布局和改组国有企业,原因是中国的国有经济战线拉得过长,布局过宽。建国初期,为了要迅速实现工业化,我国采用了由政府替代市场、由政府替代企业家的体制安排和相应的政策措施。当时,资源配置主要靠计划,发展经济主要靠国有企业,国有企业不仅在垄断性的行业和关于国计民生的部门中存在,一般制造业和服务业领域,也由国有企业统治天下,在解放初期国有企业是一种制度创新,对我国的工业化和经济发展起过关键的作用。那时,需要国有企业承担经济增长的重任,而现在,经济一旦起飞,国有企业的历史使命已基本完成。尤其是当计划经济退出历史舞台,让位于市场经济后,国有企业的低效率弊端便暴露无遗。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相比,一般效率相对较低。因此,国民经济的大多数部门,尤其是在市场竞争性领域,国有企业占多数,占统治地位的局面必须改变,这样经济才能继续高速、高效发展,也就是说,在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国有经济的比重和布局必须重新调整。 那么,如何从战略上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和改组国有企业呢,《决定》首先提出了“坚持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国有经济布局的调整,要同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和所有制结构的调整完善结合起来。国有经济需要控制的行业和领域主要包括:涉及国家安全的行业,自然垄断的行业,提供重要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行业,以及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中的重要骨干企业等。其他行业和领域,可以通过资产重组和结构调整,集中力量,加强重点,提高国有经济的整体素质。在坚持国有、集体公有制经济为主体的前提下,鼓励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其次,《决定》又具体重申了要“积极探索公有制的多种有效实现形式”。国有资本通过股份制可以吸引和组织更多的社会资本,放大国有资本的功能,提高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影响力和带动力。国有企业在改组时可分门别类采取国有独资、国家控股、参股和持股等方式。同时,坚持“抓大放小”,要重点培育实力雄厚、竞争力强的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放开搞活国有中小企业,积极扶持中小企业特别是科技型企业,使它们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要从实际出发,继续采取改组、联合、兼并、租赁、承包经营和股份合作制、出售等多种形式,放开搞活国有小企业,不搞一个模式。当然,在国企战略改组过程中,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十分重要,切忌搞行政“拉郎配”。 把握《决定》的科学方法论 复旦大学企业研究所所长、教授 张晖明博士 学习贯彻全会《决定》,需要我们紧密联系工作实际,因地因企制宜去大胆探索,从方法论上加以准确把握,努力开创国企改革的新局面。 第一,《决定》对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经验作出了系统而全面的总结,进而提出国企改革和发展的紧迫性和重要性问题。20年来,围绕增强国有大中型企业活力这一中心环节所开展的经济体制改革,从“放权让利”,扩大企业自主权,到“利改税”第一步、第二步;再到实行“承包责任制”,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实行“利税分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国企改革步步深入,国家与企业关系的调整走过了从“利益约束”、“契约约束”,逐渐向“产权约束”阶段的演进。认真研究这一轨迹所蕴涵的内在逻辑,可以使我们更好地理解国企改革目前所面临的任务。 第二,《决定》全面系统阐述了国企改革的目标、方针,从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总体目标模式出发,对现代企业制度有了全面系统的分析,其不仅对现代企业制度规范要求有明确的论述,而且对现代企业运行和企业如何适应现代市场经济作了全面系统的交代。体现出对企业制度新目标理解的系统性与科学方法性。 第三,《决定》对国企改革与国有经济布局、国有资本运营的关系,从市场经济背景出发,提出了“战略性调整”的重大决策,体现了在整体上引入“动态运营”的思想。即“有进有退”、“有所不为有所为”的现代经济运行理念。一方面,要坚持社会主义公有制,从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多元出资关系中,科学处理国有资本投放方式、控股方式,从国有资本的主导力、控制力角度处理股权结构安排。另一方面,又要把国有经济布局配置与宏观经济管理调控结合起来,从经济运行效率尺度,赋予国有资本有“退出”的权力,以保证国有资本产权行使的权利的“完整性”,使国有资本运营与市场经济环境条件相吻合。 第四,《决定》对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具体内容有了更深入细致的论述,体现出追求制度创新功能不断优化的“过程性要求”。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不仅要对国有企业进行公司制改造,更重要的要注入公司制的功能,改制不是一蹴而就的工作,制度功能的不断优化、深化是一个过程,公司制的功能,在于能更好地适应市场经济环境要求,即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多元主体利益制衡和风险分担。联系近6 年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实践,我们不仅要对实行公司制改造在形式上加以重视,更需要对现代公司多元出资的法人治理机制有深入的认识,强化规范出资人理性,科学配置多元出资的股权结构,明确法人治理结构的权力分配和议事规则程序,以明晰产权、提高公司运营的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