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发挥国有经济主导作用

作 者:

作者简介:
侯鹤祥 本报驻河内记者

原文出处:
经济参考报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F31
分类名称:工业企业管理
复印期号:1999 年 10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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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实行革新开放以来,越南执行“按社会主义定向、在国家管理下、按市场机制运行的多成分商品经济”的政策。在这项政策中,越南党和国家明确规定,国有经济要起主导作用,国有经济和合作经济共同构成了越南整个国民经济的基础。

      除了国有企业以外,越南还把以下部门都看作国有经济的组成部分:国家资源、所有的国家财产、公共设施、公共服务业、公共福利资源、社会经济的基础设施(交通运输、邮电、长途通信、金融、银行和保险业等)、对外经济机构、国防经济、联营公司和股份公司中的国家股份等。

      国有企业是越南国有经济的一个主要组成部分,控制着越南经济的一些最重要的领域。越南国有企业的年产值约占越南国内生产总值的40%至46%,占越南全国工业产值的65%至70%,约占越南全国服务业产值的50%。越南国家财政收入的55%来自国有企业(不算与外国联营的国有企业)。

      然而,越南国有企业本身还存在许多问题,再加上近两年来受到亚洲金融危机的不利影响,国有企业面临许多困难和挑战。首先,企业的规模仍然太小,截至1997年,越南全国国有企业经营资金的总额约为七八十亿美元,仅相当于世界上一个中等跨国集团的资金数。有25%以上的国有企业的资金不足10亿越盾(约合7.2万美元)。

      其次,多数企业生产设备和工艺落后(与本地区国家相比落后两三代),产品质量差,在国内外市场上的竞争力低,生产效益低下(30%的国有企业一直处于亏损状态;30%的国有企业盈亏持平;只有40%的国有企业是盈利的),而且效益下滑的势头还在加剧。

      按照越共八届四中全会决议和越南政府向越南国会提出的计划,越南正对国有企业采取以下一些具体改革措施:

      一、对国有企业继续进行分类和整顿,便于政府制定符合各类企业情况的相应政策。先是分清是公益性企业还是经营性企业,以制定不同的管理机制,并确定哪些企业需要由国家提供100%资金。 对于需要国家提供100%资金的企业,国家制定计划,健全组织,培养干部, 重新组织生产,清理企业财务,健全企业财务制度,投资更新设备和技术,提高企业效益;对于国家不需要掌握100%资金的企业, 则对其进行股份制改革,把这些企业变成公司,国家只掌握其中一定比例的股份(国家保留支配股份或特别股份)。

      二、总结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试点的经验,推进国有企业的股份制改革,完善有关股份制改革的政策。到目前为止,越南全国共有190 个国有企业转变成股份公司。越南计划今年使400 个国有企业转变成股份公司。

      三、继续革新国有企业的活动机制,健全国有企业组织,特别是国家的大公司。政府设法为国有企业、公司和总公司稳定生产和经营创造条件;考察企业的骨干队伍;总结和评价建立总公司的模式,健全其组织,使总公司在越南各个领域中发挥火车头的作用,同时限制乃至最后取消总公司的垄断地位,创造健康的竞争环境;实行国有企业“公司化”,进而对各种成分的企业采用统一的经营法律。

      四、进一步理顺国有企业的财政。具体做法包括:盘点和清查国有企业的资本和财产,弄清企业对已经形成的每一类资金的责任和利益,以便制定出既使企业发挥主观能动性又能管理好国家资金的政策;建立管理和经营国家资金的财政公司的机制;彻底清理企业积压的债务、物资和财产;改革分配制度,为提高企业效益创造动力;加强企业干部和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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