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制是企业制度的根本变革

作 者:

作者简介:
杨培新 国务院发展中心研究员

原文出处:
上海经济研究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F31
分类名称:工业企业管理
复印期号:1995 年 0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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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 杨培新教授历来主张通过承包制进行改革,既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稳定增长,又促进企业经营管理机制转换。这是我们大家所熟知的。1994年10月,他在给党中央和国务院的一份万言书中,再次系统地阐述了自己的观点;并就近年来承包制实践的新发展以及当前理论界存在的一些不同观点,作出了深入分析。本刊特将其中主要的内容刊载如下。

      承包制不仅仅是包税

      有人认为,企业承包制仅仅是一种“包税”的方法。这种认识是片面的。我认为,承包制是企业制度的根本改革。就拿首钢承包制来说,它的主要内容包括六条:

      第一条,利润递增包干,基数为7.2%,超包全留,欠收自补,国家不再投资。这是正确处理国家与企业之间关系的改革措施。原来国家干预企业产供销、人财物、内外贸,而且统收统支,无所不管,无所不收。现在规范化了,主要义务是上交利税。企业所有经营自主权,主管部门不得干涉,从而促进政企分开。

      这一条对企业是严格的约束,又是巨大的激励。有些企业过去经营不善,多赚多交,少赚少交,不赚不交,亏损有国家弥补,“脚踩西瓜皮,滑到哪里是哪里”。承包以后,不得少交,这是严格的鞭策。同时多赚不多交,允许超额利润归企业所得。

      改革以来,宏观经济大起大落,价格改革年年迈大步,而且只涨不落,农产品和工矿产品原料,包括煤、电、油、运输、金属材料,年年要消化减利因素,因此,包死基数要冒极大的风险。但同时也提供了极好的机遇。因为原来企业的管理不完善,劳动生产率低,只要全体职工拧成一股绳,奋发努力完全有可能超额。首钢提出“人人当财政部长”就是要全体职工开动脑筋,参与经营,行使自主经营的权利。

      超包全留,使企业脱离全国统一的大锅饭。因此,这是根本的关键的一条,是突破计划经济体制的开宗明义第一章。同时国家不再投资,割断脐带,实行断奶,自主经营,企业真正成了简单再生产和扩大再生产的主体。

      第二条,企业留利按6:2:2比例分配,即60%用于企业生产发展,20%用于职工福利,20%用于奖励。这就是规定企业必须把扩大再生产的技术改造放在首位,同时正确处理了企业和职工的关系。那是因为,要超包就必须更新设备,采用先进技术,不断地进行自我积累。正因为此,原来政府提出4:3:3比例分成,首钢自觉地改为6:2:2,要以更多的积累来保证来年超包。

      第三条,实现利润与工资总额按1:0.8挂钩。过去我们讲社会主义要实行按劳分配,实际上从来做不到。这条规定使企业与国家统管工资的计划经济体制一刀斩断,工资总额由企业自行掌握。为了使生产快于消费增长,规定利润增长1%,工资总额增长0.8%,防止吃光花光的短期行为。正因为有这条规定,在物价上涨情况下,由于企业利润相应增加,从而提高了工资总额,避免了实际工资下降,也就避免了由于职工要求增加工资而不断出现劳动争议。

      第四条,是首钢产品计划内的允许有15%自销,超产的全部自销。有人认为,这是对首钢的优惠,吃了“偏饭”,因为自销产品价格低于官价,因为这并不是对首钢有所偏爱。况且自销钢材,大部分用于首钢自身的技术改造,并没有得到多少好处。现在钢村已经全部放开、自销。这证明首钢仅仅是在市场经济方向中领先了一步。

      第五条,承包期长,从1981年到1995年,一包就是15年。这确是首钢承包制的特点。企业命运取决于技术进步,必须不断更新设备,开发新产品,才能在市场竞争中求取生存。而一个项目从设计到完成,需要4-5年时间。可惜的是全国推广承制时忽略了这一点,有的甚至规定1年一包,2年一包。这无异于鼓励企业搞短期行为,不作长期打算。农业生产以1年为周期,工业生产技术改造周期长。对农村联产承包我们尚且宣布30年不变,对企业承包我们应当至少包20年、30年。

      第六条,是全员承包,包、保、核到人。这是六条中的关键所在。我们以前强调政府的作用。首钢承包制强调了企业和职工的作用。向国家承包企业的是以周冠五同志为代表的26万职工,是全员承包,而不是个人承包。首钢经营决策和领导人选任,均由首钢工作者代表大会选举出来的工厂委员会决定。

      首钢革了高度中央集权计划经济的命,提出全员承包,而且对劳动者权、责、利三者到位。职工有权参与经营。对完成任务负责,而且要实地考核。包是包自己应完成的任务,保是保协作单位所需的条件,核是经过考核完成的情况,并据此按劳分配。包保核到每个人,横向到边,下包到底。有人担心,承包制以包代管。实际上只有承包制才把责任和科学管理都落实了。只有承包到人、包保到人,这才发挥了工人阶级的积极性、创造性和聪明才智。这就是首钢承包制高效率、高效益的奥秘所在。

      当前规范化是个空想

      有些同志认为承包制是14世纪法国推行过的包税制,是落后的。不如所得税、流转税依率计征,有多少收入征收多少钱,来得简单明了,落实可靠。他们认为这才是规范化。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有此话听起来言之成理,但是做起来就矛盾百出,是否真理还得接受实践的检验。我们十多年来在农村推广的包产到户,也可以说是不规范的。每一亩地承包的粮食不一样,但是农民欢迎,因为每一亩地产量本来就不一样。产量不平衡不规范,决定了承包额不规范。“大包干,大包干,直来直去不拐弯,交够国家的,留够集体的,剩下来的全是自己的”,这对农民是最大的激励机制。正因此,我们没有发放多少农贷,农业生产却迅猛上升。社会主义农村的包产到户是好,还是西方的农业累进税好?农民的回答是包产到户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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