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任何企业而言,都是既独立于社会,又与社会存在密切联系的经济组织。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既依赖于社会又受到社会的约束,既要从社会中谋求自身利益又必须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基于这种判断,本文拟就企业的社会责任问题作一粗略探讨。 一、企业为什么要承担社会责任? 企业之所以要承担社会责任,其根本原因在于企业与社会的联系。社会需要是社会生产的本源和动因。社会生产之于社会需要并最终归结为社会需要,人类通过社会生产来满足自己各方面的需要,是人类处理与自然关系的基本手段。是满足社会需要的唯一可行手段,社会需要的变化要求社会生产与之相适应,但是,归根到底,社会需要是由社会生产决定的,社会需要的满足程度取决于社会生产状况。社会生产和社会需要的关系决定了社会生产是最基本的社会活动。企业总是社会中的企业,企业不能脱离社会而孤立地存在,具有社会属性。同时,企业作为劳动创造的组织形式和人与自然关系的结点,又具有自然属性。 企业与社会的关系是系统和环境的关系,它们之间相互开放决定了彼此相互作用、相互影响和相互渗透,它们受各自发展规律的制约又彼此产生交互作用。企业要承担社会责任的阐释正体现于企业发展规律与社会发展规律及它们的交互作用之中: 第一,从企业本身来看,企业作为经济组织,具有独立的经济利益,经济利益的独立性决定了企业追求自身利益过程中的排他性。从现代的角度来理解企业,企业又是运用资本进行生产经营的单位,是资本生存、增值和获取收益的载体。企业利益的独立性、排他性和资本的本质和属性决定了企业必然要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同时,企业追求自身利益是在社会中进行的,是以为社会提供产品服务为基本手段的,能否为社会提供能满足社会需要的产品或服务乃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基本前提和条件。因此,从企业自身利益考虑,从企业生存和发展考虑,企业必须在向社会提供能够满足消费者需要的产品或服务方面承担责任。 第二,从企业与社会的区别和联系来看,一方面,企业是社会的组成部分,企业活动是社会生产的基础层次和单位形式,社会发展依赖于社会生产的扩大、依赖于企业的发展壮大;同时,企业之所以不能孤立地存在于社会,是因为企业还是一定的生产关系的产物,社会的本质即是生产关系的总和。因此,企业中的劳动者是以一定的生产关系结合在一起的,与企业劳动者之间的关系所体现的是一种社会关系。这种关系要求企业必须在一定的生产关系的约束下对企业劳动者的利益负责,对企业劳动者的生存和发展承担责任。另一方面,企业毕竟不等于社会,企业只是社会的一个层次,一种组织。企业利益具有独立性和排他性,社会利益具有公众性和公享性,企业发展目标在于企业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诸如利润、利润率等;社会发展目标则在于社会成员共同利益的提高,诸如整个社会的生活质量的提高、生活环境及人的发展条件的改善等。由于企业与社会的这种区别,由于企业以社会为活动背景,企业利益就不能不受社会利益的约束,企业目标就不能不受社会目标的约束,这种约束使得企业利益、企业目标在某种程度上要服从于社会利益和社会目标。另外,企业活动的经济外部性所导致负效应如环境污染、资源过度开发等公害的存在,其实质是将企业成本的一部分转嫁到社会,并对社会生活的质量和可持续发展产生现实的和未来的负面影响,这种企业利益和社会利益的冲突客观上要求企业以承担在环境、资源方面的责任的形式服从社会目标。 第三,从社会角度来看,社会总是按照一定的组织形式建立起来的,对社会的组织与管理是社会运行的客观需要。政府是现代社会公共利益的代表和社会的公共管理机构,而政府行使社会职能以及社会运行本身都是需要成本付出的,即社会运行是需要付出代价的,这种代价即为社会成本。由于政府本身并不具有直接创造价值的功能,政府机构的运转使政府行使政府职能乃至整个社会的运行是以劳动创造从事社会生产的各个层次、各个环节来共同分担社会成本为前提条件的。从这个意义上而言,企业作为社会生产的基本组织形式和基础层次,也必须在分担社会运行成本方面承担责任。 二、企业应承担哪些社会责任? 由于企业是历史的产物,企业与社会的关系是处于变动之中的,因此,企业的社会责任问题既是历史的产物,又处于变化之中。从世界范围看,企业产生之初及以后相当长的时间里,企业一直被看作经济组织,企业活动的外部性所造成的社会危害长期未引起人们的重视和注意。到十九世纪后三十年,随着以美国为代表的资本主义发达国家大企业的兴起,垄断日益加剧,给资本主义世界的整个经济结构、社会结构带来深刻的影响,逐渐引起整个社会的关注。垄断的危害性,企业活动的外部性所产生的社会效应等问题逐步得到揭示。随着反托拉斯法律体系的建立,竞争秩序的规范和对经济发展、社会发展认识的深化,在法律的、行政的、经济的以及社会的多种约束和影响下,企业的社会责任范围不断得到扩展。现阶段,企业的社会责任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企业对消费者的社会责任。这是企业基本的社会责任。企业的这种社会责任要求企业对自己向消费者提供的产品质量或服务质量承担责任,履行对消费者的在产品质量或服务质量方面的承诺,不得欺诈消费者和谋取暴利。同时要求企业在产品质量或服务质量方面接受政府和公众监督。 第二,企业对政府的社会责任。这也是企业的基本社会责任。企业的这种社会责任要求企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照章纳税和承担政府规定的其他责任义务,并接受政府的干预和监督,不得逃税、偷税、漏税和非法避税。 第三,企业对企业职工的社会责任。这种社会责任要求企业对本企业职工的福利、安全、教育等方面承担义务。企业必须健全劳动保护制度,保证职工有安全、卫生的劳动环境;企业必须关心企业职工的福利(包括职工本人及其家庭),在工资待遇、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方面承担直接的或间接的责任;企业还必须在职工的再教育方面承担义务,以不断提高职工的文化水平和技术素质,使其能够适应企业发展的需要和个人发展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