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国有企业改革的进展与基本经验

作 者:
刘伟 

作者简介:
刘伟 北京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教授

原文出处:
求是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F31
分类名称:工业企业管理
复印期号:1999 年 0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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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为标志,我国进入了改革开放崭新的历史时期。回顾总结近20年来改革开放特别是国有企业改革的历史进程与基本经验,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

      一、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进展

      新时期的经济体制改革之所以不同于我国历史上以往的体制调整,突出的一点在于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经济体制改革是以企业改革,尤其是以国有企业改革为中心环节,从某种意义上甚至可以说,整个城市经济体制改革是围绕企业改革这一核心问题展开的。

      早在50年代中期和60年代初期,我国也曾有过重大的经济体制方面的调整,但所处理的核心问题是中央与地方的关系问题,并未真正触及企业,更未以企业改革为主要内容。无论怎样调整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在体制上主要涉及中央与地方的权利划分,企业本身的权、责、利并未因此而发生任何根本变化,企业在管理体制上无论是收归中央,还是划给地方管理,不过是换个“婆婆”而已,改变的只是行政隶属关系。之所以如此,重要的原因在于,我国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形成过程中,贯彻的是体现发挥中央和地方两方面积极性的“两条腿走路”的方针,在中央集中计划的前提下,各级地方政府拥有一定的权利,从而使我国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与前苏联的部门主义计划经济模式有一定的区别。因此,一方面相对前苏联模式更有利于调动地方积极性,但另一方面也使我国传统计划经济体制长期存在“条块之争”的矛盾,协调这一矛盾相应地成为历次经济调整的主要任务,因而企业改革便不可能被承认。与以往不同,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改革历史任务,从一开始就明确了企业改革的不可或缺的地位,强调指出:“现在我国经济管理体制的一个严重缺点是权力过于集中,应该有领导地大胆下放,让地方和工农业企业在国家统一计划的指导下有更多的经营管理自主权;应该着手大力精简各级经济行政机构,把它们的大部分职权交给企业性的专业公司或联合公司。”(《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正是由于将企业改革作为整个经济改革的重要内容,使得新时期的体制改革无论是在深度上还是在广度上,均是以往体制调整所不可比拟的。因此,总结企业改革,特别是国有企业改革的基本经验,对于总结整个经济改革的历史经验和深化改革,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近20年来,国有企业改革经历了四个阶段。第一阶段自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至1983年,改革的主要内容是“简政放权,放权让利”,特别是扩大企业管理权限,允许并增大企业留利;第二阶段是从1983年起至1987年,改革的主要内容是采取“利改税”的方式调整并规范企业与政府间的利益分配关系,同时开始采取“拨改贷”的方式,改变国有企业固定资产投融资的机制;第三阶段是自1987-1992年,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全面实施各种形式的企业承包制,经两轮承包期至1992年末,我国大中型国有工业企业大都采取了承包制,与此同时在中央与地方财税体制上采取“包税制”;第四阶段是自1992年以来,改革的主要内容在于两方面,一方面对国有大中型企业进行现代企业制度改造,另一方面,把国有企业的改革纳入整个所有制结构调整,围绕以公有制为主体,国有制为主导,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建设,进行企业产权重组,贯彻“抓大放小”,同时财税体制采取“分税制”。

      改革开放的历史进程,使国有企业体制发生了并仍在继续发生着深刻的变化,使国有经济获得了迅速的发展,国有企业所面临的经济环境也已发生了深刻的改变。

      就国有企业面临的经济运行环境变化而言,至少发生了六个方面的变化。首先,除石油、铁路、电力、煤炭等为数不多的行业还保留部分指令性计划外,绝大多数国有企业已被推入市场,市场价格信号已成为调节包括国有企业在内的整个社会经济运行的主要信号,市场竞争机制已开始成为调节企业行为的基本机制;其次,非国有经济的迅速成长,对国有企业形成越来越大的市场竞争压力;其三,财税体制改革经过利改税、包税制、分税制,在税赋上,不仅国有企业的体制性优惠不再存在,而且其体制性负担已成为影响国有企业竞争力的重要因素;其四,政府对国有企业的改革,从简政放权到全面承包,从以股份公司为主要形式的现代企业制度改造到“抓大放小”,其重要趋势在于政府对国有企业行政干预程度不断降低;其五,伴随经济开放程度的提高,关税和市场准入条件的逐步降低,外国商品和资本流入量不断增大,不仅加剧了外资在我国国内市场上与国有企业的竞争,而且事实上开始把国有企业推向国际市场竞争;其六,从“拨改贷”到资本市场的逐渐发育,再到金融体制的逐步改革,国有企业的投融资体制和融资方式及条件发生了极大的变化,间接融资的市场约束力度逐渐加强,直接融资的渠道逐渐形成。

      就国有企业的发展而言,至少有两方面的突出特点。一方面,国有企业发展尽管面临前所未有的竞争压力和困难,但其资产总量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增长,资产增长速度也大大高于改革前。据第三次工业普查资料显示,国有企业共有30.5万户,其资产总额为74721亿元(按1995年底会计账面价格计)。国有资产总量1950年以来平均增长12.4%,1980年以来平均增长14.5%,1990年以来年均增长17.9%。关系到国计民生、国民经济基础和命脉的部门,仍牢固地为国有经济所掌握。现阶段,我国国有资产占100%的部门有邮电、航空、铁路等部门,占90%以上的部门有石油、电力、煤炭等部门,占75%以上的有冶金、金融等部门。可见,国有资产在基础性产业、能源、原材料工业和金融命脉产业占绝对优势。

      二、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主要经验

      回顾近20年来的国有企业改革,最为主要的经验在于三方面,或者说,我国国有企业体制之所以能够发生如此深刻的变化,国有企业改革之所以能够获得重大的进展,重要的在于从以下三方面展开了艰苦的理论与实践的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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