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种人类社会现象的国家,必然与社会发展阶段相适应。国家从来不是抽象的,而是具体的、历史的。不同时代,科学技术发展程度和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不同,国家的实践形态、表现形式不同,国家理论也不同。以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为代表的新技术革命不仅改变着人们的思维方式、行为方式,也重塑着人们的生产方式和组织模式,人类社会正步入数字时代。对于数字时代,我们似乎准备不足。“我们并不真正了解应该如何应对这个新世界。我们理解和管理世界的方式早在更为庄严、连接更少的时代就已成形。目前我们对于世界的看法萌芽于18世纪后期的启蒙运动,正式形成于20世纪上半叶。……而今天这样一个‘超链接’的世界中,这些假设已经超出了它们原本的适用范围”。①可以说,新技术革命条件下,国家实践、国家现象正在发生深刻变化,②诞生于工业文明时代的现代国家理论正面临着挑战。学术界已经提出了重建国家理论的任务。③不过,对以什么为理论基础、如何重建国家理论等重要问题有待学术界深入研究。鉴于此,本文通过分析现代国家理论的经典传统,并从中提取核心概念以建立分析框架,讨论国家理论面临的困境,尝试将新技术革命条件下国家新现象和新经验概念化、理论化,赋予概念新内涵,以此构建数字时代的国家理论。 一、理论要素:基于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分析 在现代国家理论谱系中,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是最具代表性的理论。我们试图通过分析马克思主义的国家学说,提炼现代国家理论的要素,以此作为分析框架讨论数字时代的国家理论。 恩格斯指出,“国家决不是从外部强加于社会的一种力量。国家也不像黑格尔所断言的是‘伦理观念的现实’,‘理性的形象和现实’。确切地说,国家是社会在一定发展阶段上的产物;国家是承认:这个社会陷入了不可解决的自我矛盾,分裂为不可调和的对立面而又无力摆脱这些对立面。而为了使这些对立面,这些经济利益互相冲突的阶级,不致在无谓的斗争中把自己和社会消灭,就需要有一种表面上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力量,这种力量应当缓和冲突,把冲突保持在‘秩序’的范围以内;这种从社会中产生但又自居于社会之上并且日益同社会相异化的力量,就是国家。”④由于国家源于控制阶级对立的需要,同时又是在阶级冲突中产生的,所以国家“照例是最强大的、在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的国家,这个阶级借助于国家而在政治上也成为占统治地位的阶级,因而获得了镇压和剥削被压迫阶级的新手段”。⑤也就是说,国家是阶级统治的工具,现代国家政权“不过是管理整个资产阶级的共同事务的委员会”。⑥因此,统治阶级需要借助国家进行统治,国家是维持统治的重要形式。⑦那么统治阶级凭借什么来统治呢? 用暴力革命打碎资产阶级国家机器并建立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政权是“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中主要的基本的东西”。⑧恩格斯认为,“在全部暴力论中,正确的仅仅是:到目前为止,一切社会形式为了保存自己都需要暴力,甚至有一部分是通过暴力建立的。”⑨列宁持有相同的立场,他将国家界定为系统地使用暴力和强迫人们服从暴力的特殊机构。⑩葛兰西在强调国家权力行使需要注重意识形态和文化作用的同时,也强调暴力强制的重要性。(11)因此,对暴力的控制和使用是统治的核心和关键,也是统治的基础。这又产生了另外一个问题,无产阶级为什么需要用暴力建立和维持国家?马克思恩格斯指出,无产阶级革命的第一步是夺取政权,然后“利用自己的政治统治,一步一步地夺取资产阶级的全部资本,把一切生产工具集中在国家即组织成为统治阶级的无产阶级手里,并且尽可能快地增加生产力的总量”。(12)马克思进一步指出,“以自由的联合的劳动条件去代替劳动受奴役的经济条件,只能随着时间的推进而逐步完成(这是经济改造);他们不仅需要改变分配,而且需要一种新的生产组织”。(13)由此可见,国家不仅是阶级统治的工具,也是发展生产力和革新生产关系的工具。因此,无产阶级需要国家“既是为了镇压剥削者的反抗,也是为了领导广大民众即农民、小资产阶级和半无产者来‘调整’社会主义经济”,(14)最终实现共产主义。恩格斯指出,“政治、法……是以经济发展为基础的。但是,它们又都互相作用并对经济基础发生作用。这并不是说,只有经济状况才是原因,才是积极的,其余一切都不过是消极的结果”,(15)国家是“从社会中产生但又自居于社会之上并且日益同社会相异化的力量”。(16)也就是说,相对于相互冲突的阶级,国家具有自主性,即把阶级冲突控制在“秩序”范围内;相对于社会力量,国家也具有自主性,即并非经济基础简单作用的结果,而是积极地反作用于经济基础。正是国家的这种特性使之成为统治阶级实现使命,尤其是无产阶级实现共产主义的重要工具。而如何运用国家的这种特性将其转化为国家的治理效能是国家能力的体现,这至关重要。 马克思主义认为现代国家不同于传统国家的地方在于:传统国家没有明确的边界线,或者说只有边疆、没有边界,统治者扩张止步的地方就是边疆之地。与此不同,划定一定的疆域范围、勘定边界是现代国家形成的基本条件和前提。恩格斯指出,“国家和旧的氏族组织不同的地方,第一点就是它按地区来划分它的国民。……这种按照居住地组织国民的办法是一切国家共同的”。(17)吉登斯认为,现代国家是“在具有清晰边界的领土范围内维持行政垄断的一系列治理的制度形式”。(18)韦伯持有同样观点,认为“国家是这样一个人类团体,它在一定疆域之内(成功地)宣布了对正当使用暴力的垄断权。请注意,‘疆域’乃是国家的特征之一”。(19)因此,划分地域、确定界线而统治是现代国家一切活动的前提,暴力的垄断及其行使是发生在国家疆域之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