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政策科学是四十年代在美国被提出并于七十年代形成的一门独立的学科,八十年代开始引起我国学术界的注意。目前,政策科学的重要作用已为越来越多的理论工作者及决策者所认识。由于我国对政策科学的研究刚刚起步,为此,我们开设了政策科学研究栏目,将陆续介绍国外对这一学科的最新理论,敬请读者留意。 本期发表的《论政策分析》一文,作者陈振明,1960年1月生,广东潮汕人。中国人民大学哲学博士,现为厦门大学政治学与行政学系教授。主要研究领域有:科学技术哲学、政策科学(政策分析)、西方马克思主义等。政策科学及政策分析是作者近几年教学科研的一个重点,在全国综合性大学中较早开设该课题,并率先指导行政管理专业政策分析方向研究生。主持完成了《政策科学研究》、《特区发展政策研究》两个课题的研究。1993——1994年赴美国康乃尔大学进行政策分析的专题进修,较系统深入地了解了西方政策分析的理论和方法的最新发展。 政策分析(PoLicy AnaLysis)是二战后在西方(主要是美国)首先发展起来的跨学科的、应用性的研究领域。在我国这个领域的研究才刚刚开始,对于政策分析的基本理论和分法论问题,尚没有太多的研究。鉴于这种情况,本文将主要依据西方的文献,对政策分析的最一般的理论问题,即政策分析的研究对象、性质和类型作一简要的探讨。 一 “政策科学”(PoLicy Sciences)、“公共政策”(PubLic PoLicy)和“政策分析”是几个经常用来表示政策研究领域的术语。在西方文献中,这些术语有时被当作同义词交替使用,有时则有区别地加以界定。在这里,我们将它们先粗略地加以区别如下:“政策科学”是整个政策研究领域的总称,它是“政策分析”和“公共政策”的上位概念;“公共政策”表示对现实具体政策的研究;而“政策分析”则主要指对产生政策相关信息及其方法论研究。作这样的不严格的界定,可以避免不必要的混乱。 一般认为,“政策科学”概念是美国政治科学家拉斯韦尔(Haroad D.Las-swell)首先提出的。早在1943年的一个备忘录中,他就提到了“政策科学”的概念,而正式提出这个概念则是1950年他与卡普兰(A.Kaplan)合著的《权力和社会:政治研究的框架》一书。1951年,拉斯韦尔在与拉纳(Daniel Lerner)合编的《政策科学:范围和方法的新近发展》一书中,对政策科学的对象、性质和研究任务等作了较具体的规定。“政策分析”一词则是美国经济学家林德布洛姆(Charles E.Lindblom)首先使用的,他在1958年发表了《政策分析》一文,用“政策分析”表示一种将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渐进比较分析的类型。许多年之后,“政策分析”在不同的学者及分析家眼里,获得了不同的意义,让我们先看看一些比较有影响的定义吧。 (1)Stuart S.Nagel(奈格尔):“政策分析是政府对社会问题决策的性质、原因和效果的研究”。 (2)Thomas R.Dye(戴伊):“政策分析关心的是政府做什么,为什么要做以及做出什么差别,它要描述和解释政策的行为的原因和结果。” (3)Edward S.Quade(夸德):“政策分析是应用研究的一种形式,用来获得对社会技术问题的更深刻的理解,并提出更好的解决办法。政策分析试图利用现代科学技术去解决社会问题,寻求可行的行动过程,产生信息,排列有利证据,并推导出这些行动过程的可能结果,其目的是帮助决策者选择最优的行动方案。” (4)William N.Dunn(邓恩):“政策分析是一种应用性的社会科学学科,它使用各种研究和论证方法,产生并转变政策相关信息,以便政治组织解决政策问题。” (5)Ducan Macrae,Jr.(小麦克雷):“政策分析可以定义为:凭借推理和证据的运用,在一组备选方案中选择出最好的政策。” (6)Walter William(威廉):“政策分析是一种综合有关政策决策研究结果的信息和决定未来有关政策信息的工具。” (7)Carl V.Patton(巴顿)等:“政策分析是关于备选政策方案(计划或项目)的技术和经济的可行性,政治的可接受性、执行战略和政策选择结果的系统的评估。” (8)Davild L.Weimer(韦默尔)等:“政策分析是面向当事人提建议,这些建议与公共决策相关,并反映社会的价值(观)。” 从上面这些引述中可以看出,西方政策分析家对政策分析的定义及它的研究范围并没有一致的看法。奈格尔和戴伊的定义对政策分析作了最广义的理解,将它等同于政策科学,他们的定义明显地反映拉斯韦尔和德洛尔(Yehezkel Dror)所提倡的政策科学传统;夸德和邓恩等人对政策分析作了次广义的理解,将政策分析看作一种应用性的(社会科学)学科,强调使用科学研究方法去解决社会问题,产生政策相关知识或信息,其范围涉及从问题发现到问题解决的整个过程;小麦克雷和巴顿等人则对政策分析作了较狭义的理解,即认为政策分析主要研究备选方案的评估和选择;而D·韦默尔等人则强调政策分析的职业化方向,即政策分析以当事人为方向,并突出政策分析与价值(观)的相关性。 我们倾向于采用夸德和邓恩等人的次广义的政策分析概念,将政策分析定义为:政策分析是一个跨学科的、应用性的研究领域,它采用各种研究或论证方法,产生和转变与公共政策相关的信息,以便帮助决策者或当事人发现和解决公共政策问题。政策分析所涉及的是整个政策过程,包括问题界定、目标确定、方案选择和效果评估等环节。在政策分析中,方法论占有主导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