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全球性问题的日趋凸显,进一步加强有效的全球治理既符合世界各国的共同利益,也成为各地区谋求发展合作的主旋律。冷战结束后,伴随国际体系加速转型、新兴大国纷纷崛起和世界发展重心向亚太地区的转移,东亚地区在推动全球治理的实践进程和理念构建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受国际环境、国家实力以及国家间关系的影响,东亚地区参与全球治理最初呈现以国家为单位各自参与的“无组织”状态,随后逐渐发展为由中小国家主导推动区域治理机制建设,进而整个地区积极参与全球治理。 一、东亚地区参与全球治理进程的历史演变 区域治理机制的建立标志着东亚地区参与全球治理进程的开端。东亚地区的全球治理进程经历了从区域治理扩展到区域治理为主、全球治理为辅,再走向区域治理与全球治理相辅相成的过程。 一是冷战结束前后以区域治理为主、全球治理为辅。20世纪80年代末至90年代中期,随着区域一体化的推进与美国霸权地位的衰落,东亚创建了一系列多边合作机制,旨在取代具有冷战色彩的双边安全合作模式。冷战结束后,传统安全问题逐渐失去原有的优先地位,加入安保同盟已不再是东亚各国的当务之急。东亚国家意识到,只有摒弃前嫌,以多边合作机制为平台,利用地区整体力量逐渐摆脱在两极体系中的从属与被动地位,才能在国际事务中增加自身的影响力和话语权。亚太经合组织(APEC)和亚欧会议(ASEM)等区域合作机制纷纷建立,东盟(ASEAN)继续发展壮大,东亚经济论坛(EAEC)愈加完善,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GMS)也渐入佳境。基于冷战后期东亚地区的战略环境,近20个亚太国家签署协议成立“东盟地区论坛”(ARF),通过官方或民间联系增强国家间合作的信心,成为亚太地区重要的官方多边安全对话机制。在创建并完善区域多边机制的基础上,东亚参与全球治理的意识初显,中国、日本等东亚大国签署《京都议定书》,主张在联合国环境与发展会议的框架下开展全球环境治理。这一时期东亚地区主要以区域治理为主,呈现“软机制化”和“开放性”的特点,参与全球治理的行为尚不普遍。因各国政府不愿让渡国家权力,区域治理机制保持纯粹的政府间属性,没有强制约束力和明确的成员规则,也缺乏奖顺罚逆的措施。考虑到东亚国家政治体系的多样性与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软机制更有利于吸纳新成员。“开放性”建立在“包容和平等”原则的基础上,国家根据某些议题寻求共识,自由参与各种机制,不排斥与其他区域行为体开展合作。 二是亚洲金融危机后在全球经济治理机制下加强区域经济合作。1997年爆发的亚洲金融危机暴露出APEC议题太宽泛而ASEAN职权范围太狭小的弊端。美国并未及时对陷入危机的东亚各国施以援助,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也未能发挥有效作用。东亚各国开始认识到,只有依靠“自救”与“互助”才能渡过危机,重振经济发展。经济利益的驱使加上经济议题不涉及国家敏感的核心利益,相对于传统安全领域的合作,构建经济治理机制的可能性更大。亚洲金融危机暴露出东亚经济合作的领导力不足,因此在ASEAN基础上扩展成立了“ASEAN+3”领导人会议,将东亚地区主要经济体中、日、韩三国纳入东亚多边经济合作中,在经济、外交、环境和文化等诸多领域建立了不同层次的对话机制。日本提出创建独立于IMF的“亚洲货币基金组织”(AMF)的建议,但因遭到美国的强烈反对而放弃。中国希望与东盟国家签署自由贸易协定(FTA),日韩两国则倾向于在全球贸易机制与WTO框架下发展区域经济。①亚太高级财长会议提出建立应对地区经济危机的“马尼拉框架”,包括建立金融危机的地区预警机制、加强地区经济科技合作及增加新的融资手段等,该框架承认IMF仍然是主要的全球经济治理机制。②在2000年5月召开的“ASEAN+3”会议上,各国财长签署应对金融危机的区域货币互换网络协议——《清迈协议》(CMI)。该协议的贷款条件、贷款期限以及利率设定等内容都与IMF挂钩。在这一时期,东亚各国的主要目标是恢复遭受金融危机重创的国内经济,在承认全球经济机制的前提下加强区域经济合作机制建设。 三是“9·11”事件成为促进东亚参与全球治理的重要契机。这一事件不仅改变了美国的全球战略,还极大地影响了世界其他地区的安全政策。迫于美国的压力、各国社会稳定的需要以及全球化相互依存带来的连锁反应,东亚治理机制全力配合由美国主导的全球反恐议程,一些区域经济治理机制甚至兼顾反恐职能。③APEC作为东亚最重要的经济合作多边机制之一,其安全议题主要包括金融、反恐、卫生、能源和地区政治安全等。在经历了非典疫情、印度洋海啸等非传统安全挑战后,APEC调整了战略重点并扩展合作领域,朝着“经济与安全并进”的方向发展,④然而,机构功能过泛暴露了东亚治理机制的不成熟,过度扩展机构的职能范围导致资源分散进而削弱了其固有权力。这一时期,除反恐之外,其他非传统安全问题也提上东亚的治理日程。2002年“ASEAN+3”环境部长级会议启动,标志着东亚意识到环境保护对话的重要性,但仅限于双边或次区域层面的合作。在2002年ARF会议上,东盟提出联合打击贩毒、偷渡和洗钱、海盗等海上跨国犯罪。2003年,针对朝核问题,以防核扩散为目标,“六方会谈”成为广受国际社会关注的多边会谈机制。2005年“东亚峰会”(EAS)正式启动,它涉及朝鲜半岛无核化、恐怖主义、禽流感、可持续发展等议题,定位为现有“ASEAN+3”合作对话的必要补充。EAS在东亚推广全球普适的规则与价值,促进ASEAN与EAS其他参与者建立伙伴关系,它比“ASEAN+3”更具开放性,涉及国家更多,探讨议题更广,规则更普适,更有利于融入全球治理进程。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