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80年代以来,“激发权能”(empowerment/empowering)(注:对于" empowerment" 和" empowering" ,有的学者(如香港中文大学的莫邦豪、大陆学者陈树强和张时飞等)将其翻译为“增权”,有的学者(如吕大乐、王洪等)将它翻译为“充权”;有的学者(如台湾学者赵善如、何赵仁爱等)则将之译为“激发权能”,还有的学者(如顾东辉)将其译为“强化权能”。我们采纳了第三种译法。)一词成为众多学者和实际工作者的热门话语之一。通过检索有关英文文献,我们发现,激发权能既成为社会学、教育学、政治学、社区心理学、社会工作学等学科的新兴核心概念,又成为精神健康、公共卫生、人文服务、政治与经济发展、人文潜能运动等实践领域的热门话语[1] (P72)。可见,激发权能是一种有着很强解释力的理论,我们有必要对其进行较为系统的梳理,以便更好地解释转型中国的诸多社会现象。正如任何理论都是由一套概念工具建构而成的一样,激发权能理论也不例外,它是由权力(power)、无权(powerlessness)、去权(disempowerment)、激发权能(empowering)等核心概念建构起来。 激发权能理论的核心概念 (一)权力/权能(power) 权力/权能(power)是激发权能理论的基础概念,也是社会科学、尤其是政治科学的一个核心概念。正如若那斯·麦当娜(Renneth Macdonald)和歌纳尔玎·麦当娜(Geraldine Macdonald)在《社会工作中的激发权能实践》一书中(1999:50-70)所指出的那样:“所有对激发权能(empowerment)的解释都必须以理解什么是权力为先决条件”[1] (P71)。以下我们就西方学者关于权力的经典性定义加以阐述: 《布莱克维尔政治学百科全书》指出:“权力”基本上是指一个行为者或机构影响其它行为者或机构的态度和行为的能力[2]。 在罗伯特·戴尔(Robert Dahl)看来,权力(power over)往往和一些否定性概念如占领、强迫、权威、对别人的依赖等联系在一起。他说:“A对于B拥有权力,就意味着,A能够使B去做B自己不愿意做的事情”(Robert Dahl,1957:203)。但是,如果A对B拥有权力,相应地B就会被去权或对A有依赖性[1] (P71)。 霍布斯(Hobbes)认为,权力是“一种获取某种未来明显好处的现有手段,生命本身就是在持久地永无休止地追逐权力,直到死亡权力才算是终止”。对于哈米顿(Hamilton)而言,“什么是权力呢?”权力是指做一件事情的能力[1] (P72)。 透视经典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的著作,我们可以发现“权力”乃韦伯政治社会学理论建构的基石之一,其重要性或许仅次于“合理性”、“理想类型”等概念。正是在界定权力的基础上,韦伯建构了3种理想的权威模型(传统权威、克里斯玛型权威、法理权威)。韦伯在其《经济与社会》中写到:“权力是存在于社会关系中的某种机会,它使人即使遭遇抵抗也能够贯彻自己的意志,而不必介意这种机会建立在什么基础的。”[3] 后现代主义社会理论的主要代表人物之一福柯,则从20世纪70年代初起,试图在总体化、非再现的、人本主义的框架中重新思考现代权力的性质。在不同的著作与场景中,福柯对于权力的界定往往各不相同,有时的确让人琢磨不透。作为一种新的后现代主义观点,他认为权力是分散的、不确定的、形态多样的、无主体的和生产性的,它构建了个人的躯体和认同[4]。值得我们留心的是,他拒斥所有那些认为权力仅留存于宏观结构或统治阶级手中、权力在本质上是压迫性的现代理论观点。就这一点而言,或许今天的许多激发权能的理论家们从他那里吸收了不少的营养。 在激发权能理论研究领域,最负有盛名的权力定义就是R·梅(R.May)的界定,1972年他在其名著《权力与无知》中将权力置于一个动态的关系视野中加以考察,并区分了4种不同的权力关系类型[5]。第一种,否定性权力,也就是权力的剥削性、操纵性及控制性使用,即" power over" ;第二种,权力的竞争性使用,即" power against" ;第三种,营养性(nutrient)权力,即" power for" ;第四种,整合性(integrative)权力,即" power with" 。R·梅进一步将以上几种权力划分为“建设性”权力和“破坏性”权力两种理想类型。他认为否定性权力(power over)是破坏性的;竞争性权力(power against)介于建设性与破坏性之间;而后两种权力即营养性权力(power for)和整合性权力(power with)都属于建设性的[1] (P71-98)。 激发权能的文献并没有指出,权力究竟是营养性权力还是整合性权力。营养性权力则同传统教育模式以及许多“助人”专业(如社会工作、精神健康、医疗服务等)紧密相关。它通常建立在对别人关怀的基础之上。而" power for" 则常常是好意的,但它也存在着成为" power over" 的变体的危险。例如,旨在为“案主”提供专业服务的“传统”医疗模式被激发权能的倡导者们视为去权(disempowering)。在医患关系中,医学专家拥有绝大多数权力,他们可能会作出医疗上有益于病人而心理和社会方面则有害于病人的决定,原因就在于他们倾向于提升病人对医学专业及其医疗服务的依赖性[1] (P7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