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类政治行为的界定和社会学研究方法 探讨社会与政治运动理论,首先需要对集体行动、社会运动和革命做出界定。笔者认为,可以从三个维度——组织化程度、制度化程度、改变现状的诉求程度——来界定各种不同的政治行为。革命的组织化程度很高,要求改变现状的诉求也很高,而且在体制外;集体行动的组织化程度很低,但要求改变现状的诉求不高;社会运动要求改变现状的诉求不如革命高,组织化程度比革命要低,但比集体行动要高,制度化程度则分化很大,有的社会运动完全在体制之外,但今天在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大多数社会运动已经被制度化了。比如在美国,19世纪80年代以前的罢工基本上是不合法的,是要受到镇压的,但现在在美国罢工已经被合法化了,甚至不再像是社会运动,而是利益集团政治。 这种界定方法与今天美国主流教材对各种政治行为的定义不同。美国学者认为革命理论是革命理论,集体行动理论是集体行动理论,这种分化实际上是从上个世纪60年代开始的,对美国人来说,大量的制度化的和半制度化的社会运动才是他们的主流。但是中国社会更像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美国社会,革命还有可能,集体行动很多,社会运动还没有制度化。所以,笔者则把这三类政治行为看作是一个连续统。这种处理的好处是,可以使社会特别是政府注意到这个事实:现在中国的关键问题不是不让集体行动和社会运动出现,而是如何将其制度化。2005年中国百人以上的集体事件就有4.7万起,而且呈逐年增加趋势。如果不能将它们制度化,一旦政府控制力下降,经济衰退,又出现了大型的话语,集体行动就很可能“跨过”社会运动,转变成革命。 比如何界定概念更重要的,是采用什么样的社会学研究方法去研究社会运动。方法论基础薄弱,无论是在国内还是国外学术界,都是普遍的现象,尤其是,社会科学家处理的现象要比自然科学复杂得多,但是社会科学家的科学素养往往比自然科学家低。笔者认为,社会科学研究方法的重心应该是解释而不是解读。解释和解读各有长短,但解读方法的弱点是,解读基本上不比较,它得出的知识就缺乏这种方法论上的保障。詹姆斯·斯科特(James Scott)、杜赞奇,甚至福柯、布迪厄等人采用的都是以理论为核心的解读。他们往往创新出很好的大词(phrase),比如“道义经济”(moral economy)、“日常反抗”(everyday resistance)①,但是由于遵循的是一致性原则,他们的理论就无法证伪。譬如,同样是“磨洋工”这样的日常反抗,为什么不同村庄、宗教的人“磨洋工”的方法不一样?为什么有的人“磨洋工”会成功,有的人会被老板开除?再比如杜赞奇,他说中国的民族主义是一个被构造出来的超级文本②,但为什么第三世界国家当时都在阐述超级文本,中国的就能成功?为什么清末民初中国的“超级文本”那么多种多样?同样是“超级文本”,梁启超、章炳麟、孙中山等人的“超级文本”是否是一样的?为什么不管是国民党还是共产党,最后实际上采用的都是梁启超的包容性的公民民族主义(civic nationalism)? 其次,由于没有比较,解读往往会被发展成“滥读”。例如,哥伦比亚大学的一位教授最近写了一本书,讨论中国古代妇女小脚上的绣花鞋。她的主要观点是,妇女缠小脚和穿绣花鞋增加了她们在家庭中的地位。她是怎么得出这个匪夷所思的结论的呢?原来,她认为,女人穿上绣花鞋的病态会唤起男人的怜爱,绣花鞋上的花纹会男人十分欣赏,于是绣花鞋变成了一种权力的载体来控制男人。的确,是有女人会这样算计,但一个女人完全可以利用她的容貌和社会交际能力来控制男人,为什么非要用绣花鞋呢?实际上,我们都知道,缠小脚和绣花鞋反映的是男人对女人的集体性压迫。 最后,由于以理论为导向,这种解读往往很难做出纵向的学术积累。比如萨义德的“他者化”(the other),一开始的时候是很好的词,发展到最后,结果变成了一个标准解读范式,被当作公式千篇一律地使用,结果不仅发达国家看待发展中国家戴着有色眼镜,而且发展中国家看待发达国家也戴着有色眼镜,这就又成了一个他者化。这就好像女孩子的时装一样,今天是红裙子流行,明天是蓝裙子流行,大家都在跟风。 社会与政治运动理论应该基于解释传统进行讨论。社会科学方法内存在两个本体论性质的问题,第一,什么是人,第二,什么是结构。对于人和结构这两个维度,我们均可以建立经验性的或形式性的假设。两者交叉结合,于是社会科学就有了四种解释方法(表1): 表1 社会科学的四种解释方法 人 形式 经验 搭便车理论(M.Olson) 马克思主义社会学 结 形式竞争合作理论(R.Axelrod) 国家中心主义 构 大众暴民理论(G.LeBon) 各种“资本”理论 经验政治机会理论 韦伯理论 新制度主义理论 这四种社会科学的解释方法都有自己的特点。以纯粹的形式方法为例,奥尔森的搭便车理论就是一个重要的形式模型。然而,多数形式模型由于建立在比较简单的假设基础上,并且一般不能预测一个复杂社会事务的发展,因而备受批判,许多学者试图指出奥尔森理论在经验上是错误的,或指出他忽视了其他的社会条件。但正如我在别的地方已经指出的那样,除极少的情况外,大量这样的批判在方法论上是没有意义的,因为形式模型的目的本来就不在于精确预测事物的具体发展,而在于抓住事物的重要本质,因此,对形式模型进行简单的经验性批判没有什么意义。③ 马克思主义理论就是第二种解释方法的经典案例。它并未对人的行为模式做出详细界定(人既可以是理性的,也可以是情感的),但它对社会结构做出了形式性的假设。现在流行的国家中心理论,也可以被看作这样一种半形式化的理论,在这种理论中,国家是社会机构的核心,社会行动者则是由兼具理性和情感的真实的人组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