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是个人主义的大本营。在美国,个人主义意味着“自然权利的哲学,自由企业的信念和美国之路”。[1](P26)19世纪末20世纪初,美国社会生活的变迁深刻地影响了个人主义,从而使其内涵发生了重要变化,形成了新个人主义。新个人主义的形成深刻地影响了美国的政治文化:它不但占据了美国政治意识的核心,而且,由于新个人主义重新定位了作为民主主体的个人,美国人对民主的认识亦发生了变化,为美国民主制度的改革提供了理论基础。本文即考察美国改革时代(注:美国史学家霍夫施塔特(Richard Hofstadter)将美国内战到1890年的美国历史看作是工业化、大陆扩张和政治保守的时代,将1890年后到二战的历史称为改革时代,本文使用此称呼。考虑到延续性,本文在时间上略有出入。参见[美]理查德·霍夫施塔特.改革时代-美国的新崛起[M].石家庄:河北人民出版社,1989.)个人主义的这一变化,从而对美国传统政治文化中体现出来的个人与国家、个人与社会关系的认识。 一、传统个人主义的危机与进步主义的挑战 在古代希腊,民主主体论基本上是整体主义的。柏拉图的《理想国》贯穿了整体主义的精神,亚里士多德更是坚定不移地认为,“活人由于本性或由于偶然而不归属于城邦的,他如果不是一个鄙夫,那就是一位超人。”[2](P7)这种整体主义的个人观把城邦视为个人的福祉,认为个人只有在国家中才能实现自身的价值。随着城邦的没落,这种个人观念亦逐渐发生了变化;到了近代,西方社会出现了个人主义的观念。史蒂芬·卢克斯(Steven Lukes)将这一转变归于宗教个人主义(religious individualism),认为宗教改革推动了个人精神的兴起。[1](P94-98)从基督教个人主义(christian individualism)到原子个人主义(atomic individualism),个人主义形成了一整套与自由竞争阶段的资本主义相适应的政治价值,甚至出现了绝对个人主义(absolute individualism)的表现形式。 19世纪,美国的个人主义深受斯宾塞(Herbert Spencer)理论的影响。1860年到1903年间,斯宾塞的著作在美国发行达368,755册。[3](P41)约翰·菲斯克(John Fiske)和威廉·萨姆那(William Graham Summner)不谋而合地结成联盟,用斯宾塞的社会达尔文主义征服了美国。(注:不仅如此,人们甚至在各个领域里发现达尔文主义,如在法学领域,社会达尔文主义成了支配性的法哲学,施瓦茨(B.Schwartz)即提出了“法律达尔文主义”的概念。参见伯纳德·施瓦茨.美国法律史[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0,P124-125.)社会达尔文主义将生物进化论引入人类社会,用生存斗争、自然选择理论解释人类社会现象,在经济上重弹“自由放任”的老调;在政治上强烈反对任何形式的政府干预。在个人与社会、国家关系上,社会达尔文主义强调“物竞天择、适者生存”,将传统个人主义推向了顶峰。 社会达尔文主义的个人主义是个人主义的一种极端形式。萨姆那成为其中最为狂热的一个,他将斯宾塞视为“个人主义和进化的万丈光辉”。[4]Z(P34)萨姆那公开宣称,是“自由、不平等、适者生存……推动了社会进步。”[4](P34) 事实上,随着美国社会的不断发展,传统的个人主义已经给西方社会带来一系列问题,尤其是贫富分化、社会公平等问题已经严重地威胁着美国的社会秩序和民主制度。即使是极力主张自由放任的斯宾塞在1882年访问美国时,也曾告诫美国人,认为美国的自由正处于危险之中。 进步主义知识分子开始将矛头指向社会达尔文主义,尤其是这一理论关于个人与社会关系的认识。莱斯特·沃德(Lester Ward)在《动态社会学》一书中指出,“适者生存”的信条“不是毫无意义的就是罪恶的”,[5](P206-207)首先向社会达尔文主义开战。在进步主义知识分子中,西蒙·派顿(Simon Patten)、乔治·麦德(Geoge Herbert Mead)和赫伯特·克罗利(Herbert Croly)等人都强调个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重要性。其中,克罗利猛烈批判社会达尔文主义的主张,成为新个人主义的典范。 克罗利的新个人主义主张带有一种集体主义的趋向,甚至被称为“民主集体主义”。[6](P4)克罗利认为,传统的“个人机会”、“小型企业”以及“极端的个人自由”已经变得不合时宜了,人们需要一种全新的意识形态、政治秩序和价值体系以应付美国社会、经济、政治结构的变化。过时的思想意识不能适应新的社会状况,从而引发剧烈的冲突,成为美国危机的实质。克罗利的思考并非只限于经济和政治,事实上,他还密切关注心理的和道德的内容。克罗利将新型个体的形成寄托于“亲密联合的本能、认同的沟通、融洽的友谊”[7](P62)克罗利描绘了个人和集体和谐一致的社会。在这一社会里,“个人成为国家的缩影,为个人的独特目的而努力;国家成为一个放大的个人,它的目的就是关心人们生活的改善,在国家生活中,每个人都会找到自己的位置。”[7](P414) 以这种合作的个人主义(corporative individualism)为基础,克罗利主张改革政府,加强政府对社会生活的积极干预。克罗利断言:“财富集中于少数不负责任的人手中正是政治经济组织中一踏糊涂的个人主义所造成的必然结果”。[7](P23)美国人民的希望在于“实现某种程度的纪律而不是经济自由的最大化;个人的服从和自制而不是个人难填的欲望之壑。”[7](P22)克罗利认为,政治经济集中化是现代社会最有效的组织方式,他主张加强政府权力,调节大企业,利用税收的方法对财富进行重新分配。我们看到,克罗利实际上是要将私人资本主义和国家所有制揉和在一起以解决美国生活中的矛盾,发展一种混合经济,从而协调个人权利与社会公益之间的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