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所阐述的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部署的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其中包含着许多新的观点和新的思路。它充分地体现了当代中国政治学理论的创新发展和具有的鲜明特点,标志着社会主义政治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一 党的十六大报告对中国政治学理论的创新发展是宽视野、多层次的,概括起来最主要的有以下12个方面。 1.第一次提出“政治建设”。在以往党的文献,如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提出的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和“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虽然这已经包含了进行政治建设的含义,但从表述上比较而言,“政治建设”的新概念更精练、简约。尤为重要的是,现在提出“政治建设”,与我们党过去提出来的“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相并列,构成完整的社会主义建设的三大部分,使“政治建设”获得了应有的地位。 2.明确地揭示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内涵。这就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坚持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也是共产党执政的根本目的,即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包括共产党在内的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允许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只有全面地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这三条,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才能得到健康、有序的发展。 3.第一次提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理论和建设原则。1982年党的十二大报告提出了“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而没有提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反映了当时对文明结构的认识带有明显的不足。现在,确立了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理论,克服了以往的偏差。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与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构成完整的社会文明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基本原则是“坚持从我国国情出发,总结自己的实践经验,同时借鉴人类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绝不照搬西方政治制度的模式。” 4.第一次把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列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决不能把小康社会仅仅理解为经济较富裕的社会,它还包含着政治、文化、生态环境等方面的发展要求。在政治上,小康社会要求“社会主义民主更加完善,社会主义法制更加完备,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全面落实,人民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权益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基层民主更加健全,社会秩序良好,人民安居乐业。” 5.第一次提出“依法执政”,提出到2010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律体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贯彻依法执政方针的实质是,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走政治法治化之路。在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过程中,要大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尤其要增强公职人员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党员和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成为遵守宪法和法律的模范。 6.提出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具有全局性作用的环节是,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党的领导方式,涉及到党与国家、社会、团体、群众的关系,党的执政方式,涉及与政府的关系。党是社会主义的领导核心,社会主义各项事业的发展离不开党,关键也在于党。党要发挥领导作用,必须以改革的精神推进党的建设,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 7.明确阐述了党的领导的新内涵和党政关系的新思路。党的领导主要是“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即宏观的、总体的领导,实行“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集中精力抓好大事。党的领导体现为五个主要方面:一是制定大政方针;二是提出立法建议;三是推荐重要干部;四是进行思想宣传,发挥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五是坚持依法治国,实施对国家机关中党的干部的监督。在党政关系上,要规范党委与人大、政府的关系,支持人大依法履行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 8.第一次提出要“推行电子政务”。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属于政治体制改革范畴,是政治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进管理方式问题上,提出政府要采用高科技手段进行行政管理,讲究效率,计算成本,要“推行电子政务,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 9.第一次提出行政职能分为“决策、执行、监督”。提出继续推进政府机构改革,科学规范部门职能,合理设置机构,优化人员结构,实现机构和编制的法定化。在改进管理方式上,将行政管理机构和职能分为决策、执行、监督三个环节,要求做到决策、执行、监督三个环节相协调。 10.提出对干部的选拔任用的新举措。要使党员和群众拥有“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使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更加公开、透明、公正。提出建立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对干部工作中发生的严重失误,有了惩罚制度。 11.提出党的领导干部也要实行职务任期制的新主张。在20世纪70年代末,我们党废除了职务终身制,十二大党章开始明确规定党的各级领导干部,他们的职务都不是终身的。但还没有做出相应的任期规定。职务任期制保证了党的干部新老代谢的正常性、有序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