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也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既不同于西方的多党制,也有别于前苏联长期实行的一党制,是对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的重大发展和宝贵贡献。尽管随着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民主建设的发展,我国的政党制度有必要进一步完善,但决不能否定和取消这一制度。要认真吸取前苏联实行“政治多元化”导致苏共瓦解、社会主义演变的沉痛教训,坚持我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不动摇。 一、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是当代中国政治制度的突出特点和优势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在中国人民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长期斗争中建立的,并在民主建国、社会主义改造、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中得到巩固、发展和完善,是历史发展的必然产物,也是唯一适合我国国情的社会主义政党体制。毛泽东同志在《论十大关系》中指出:“究竟是一个党好,还是几个党好?现在看来,恐怕是几个党好。不但过去如此,而且将来也可以如此,就是长期共存,互相监督。”[1]邓小平同志在1979年政协五届二次会议上,也肯定了各民主党派都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政治力量。党的十三大进一步强调,要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协商制度,进一步发挥民主党派和无党派爱国人士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作用。邓小平同志还指出,评价一个国家的政治体制、政治结构和政策是否正确、关键看三条:第一看政局是否稳定;第二看是否能增进人民的团结,改善人民的生活;第三看生产力是否得到持续发展。事实证明,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团结合作,互相监督,共同致力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和统一祖国、振兴中华的伟大事业,保证了我国政局的稳定、增进了人民的团结,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和人民生活的改善。坚持和完善这项制度,是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对巩固扩大爱国统一战线,发挥社会主义民主,促进全国各族人民大团结,实现党和国家的总任务具有重要意义。 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一项基本政治制度,也是这一制度的突出特点和优势。它不同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多党或两党制,也有别于一些社会主义国家实行的一党制。它是马克思主义同中国革命与建设实际相结合的一个创造,是符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政党制度。中国共产党是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是执政党。各民主党派是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和一部分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的政治联盟,是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同中共通力合作、共同致力于社会主义事业的亲密友党,是参政党。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是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合作的基本方针。中共长期处于执政党的地位,又肩负历史重任,非常需要听到各种意见和批评,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各民主党派是反映人民群众意见、发挥监督作用的一条重要渠道,充分发挥和加强民主党派参政和监督的作用,对加强和改善共产党的领导、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保持国家长治久安、促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民主党派参政的基本特点是:参加国家政权,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和国家领导人选的协商,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参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执行。发挥民主党派监督作用的总原则是:在四项基本原则的基础上,发扬民主,广开言路,鼓励和支持民主党派与无党派人士对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各项工作提出意见、批评、建议,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并且勇于坚持正确的意见。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民主党派享有宪法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范围内的政治自由、组织独立和法律地位平等。中共支持民主党派独立自主地处理自己内部事务,帮助他们改善工作条件,支持他们开展各项活动,维护本组织成员及其所联系群众的合法利益和合理要求。随着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发展和政治体制改革的深化,中共和民主党派之间合作与协商的各项具体制度也将不断完善。 在新的历史时期,民主党派的作用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政治协商就是执政的中国共产党通过人民政协及其他途径与各民主党派共同商讨国家大事,并就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各民主党派提出自己的观点、看法、建议,供执政党参考。政治协商是议政,从广义来讲也是一种参政形式。民主党派也是广义上的参政党。然而,这并不等于说,它们是执政党。因为,政治学上所指的执政党,有着特定的含义和范畴,和我们日常生活中所讲的参政议政,即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在内涵和外延上都不完全一样。在现代西方国家,如从执政与否划分,政党大体分为执政党和在野党,而在多党联合政府中居于次要、少数、非主导地位的党又称为参政党。我国实行的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制,不同于西方两党轮流执政、或多党联合执政的制度,各民主党派不是中国共产党的政敌,而是长期共存、互相监督、民主协商的兄弟党。但是,也应当肯定,按照传统的、习惯的分法,我国的民主党派不是执政党。民主党派中的某些人担任人大代表、常委、副委员长和政府职务,都是以个人身份,而不是代表某个民主党派。从这个意义上讲即使民主党派人士在人大中担任职务,也不能说他们所加入的那个民主党派就是执政党。从现实情况来看,民主党派的地位是非常明确的,就是参政党,在这一点上含糊其词,会削弱它们作为参政党的民主协商和民主监督的作用。 二、政治体制改革和政党体制的完善不能照搬西方的多党制 众所周知,为了推动经济体制改革的继续深入和国民经济的稳步发展,为了促进人民民主和社会进步,应当积极稳妥地进行政治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我国现行的社会主义政党制度。但这决不意味着要从根本上取消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彻底改变我国的政党制度、代之以西方的多党制。不顾社会主义中国的国情,盲目崇拜和鼓吹西方多党制只能造成人们思想混乱、破坏安定团结的局面,最终将影响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实践证明,我国现行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的政党体制,反映了我国历史的和现实的阶级力量和政治力量的基本状况,也反映了各民主党派的共同愿望,是唯一符合我国国情的政党体制。西方现行的政党体制是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经济发展、历史演进、社会变迁、阶级斗争的产物,是由其社会形态、政治制度、价值观念、意识形态和政治文化的传统与特点决定的,并不适合中国的国情。 第一,西方多党制是资本主义国家的政党制度,而我们需要的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党制度。西方多党制作为新兴资产阶级反对封建阶级,挣脱专制枷锁,保障自己民主权利的工具,起过积极的作用。但从其建立之日起,就打上了资产阶级的鲜明烙印。所谓两党制,最初无非是代表新兴资产阶级利益的政党和代表封建残余势力、保皇派利益的政党之间的较量。现在轮流上台执政的政党,只不过代表着不同集团的利益,或以不同方式、不同手段,不同策略维护资产阶级的统治、管理资本主义国家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