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语境与艺术阐释

作 者:

作者简介:
施旭升,1964年生,现为南京大学中文系博士研究生。

原文出处:
江海学刊

内容提要:

文化语境构成艺术阐释的一个意义场。艺术阐释正是在文化语境的整体性制约、符号性规范、功能性约定中寻求艺术的意义。作者、文本及接受者也正是在具体的文化语境中、作为相关一体的因素而进入艺术阐释,并体现出各自的性质和使命。而且,从文化语境的历史变迁中还不难把握艺术阐释的历史转换。艺术史上,就因文化语境的推移而历经艺术阐释的主体性转换和本体性转换。从而,在多元的文化语境中确立真正民主的、开放的艺术阐释模式应是艺术意义生成的有效途径。


期刊代号:J1
分类名称:文艺理论
复印期号:1998 年 03 期

关 键 词:

字号:

      一

      毋庸置疑,艺术作为对世界的审美掌握是在关于艺术文本的不断的审美阐释中体现出对人生的终极发问的。艺术的价值和意义正是在这种不断的发问中得以实现。而且这种发问没有终极答案,从而说明了对艺术文本(尤其是经典文本)的审美阐释何以会绵绵不绝、永无休止。

      问题是,艺术阐释的决定性因素是什么?是“作者”、“文本”?还是“接受者”?抑或是与三者密切相关的“世界”?美国批评家艾布拉姆斯在《镜与灯》中曾提出他著名的艺术“四要素”的理论,即作者、文本、接受者及世界四者,且以文本为中心分别指向其他三者而构成一个平面三角形的艺术座标系。在这个艺术座标系中正是由于各侧重一端而形成了以往的“摹仿说”、“实用说”、“表现说”、“客观说”诸种艺术批评学说〔1〕。确如艾布拉姆斯所言,长期以来, 艺术的阐释批评往往各有所倚、各有侧重,多是围绕作者、文本、接受者或世界作传记学、文献学、心理学或社会学意义上的考索。虽然诸如此类的批评学说和阐释方式都各有其艺术合理性,甚至在某种程度上也可以说是必要的和行之有效的,但其批评视界的局限却在根本上难以避免,以至于往往造成某种短视效应或者意义的遮蔽;走向极端便不仅与艺术本体无涉,而且容易导致一种反艺术倾向的出现。中国历史上的汉儒说诗、索隐派红学,中国当代和前苏联的极端意识形态化的批评以及西方后现代主义对批评的消解等均为其例。

      实际上,寻找一种超然的艺术阐释的决定性因素也许是徒劳的,而基于艺术与文化的密切关联,设定一种融合作者、文本、接受者及“世界”诸视界的新的批评立场则可能更为现实和有效。正如艺术创造在对人生价值的追问中离不开具体的文化约定,作为一种人生意义的寻求,艺术阐释也离不开特定的文化语境〔2〕。 文化作为人的生存方式的类形式的体现,本身就是一个意义的世界。它既是人类寻求人生意义的起点,又是人类获取生存意义的归宿。艺术正是以其特殊的话语方式参与了这个意义世界的建构。作为艺术主体,无论作者和接受者总是在具体的文化语境中以艺术的特殊话语方式与世界对话;艺术文本也就是这一“对话”的产物。唯其如此,文化语境作为艺术阐释和批评的融合视界的设定就不是偶然的;文化语境之于艺术阐释也就不是可以人为选择或任意取舍的外在物。或者说,正是文化语境构成了艺术阐释的一个意义场;它作为一种符号性、结构性的功能整体现实地规定和限制着艺术意义生成的方式和途径。

      具体说来,文化语境之于艺术阐释的规定和限制大致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其一是文化语境的整体性制约。文化,一般意义上显然不只是指涉某种单纯的物质或精神现象,而是关乎作为整体而存在的人类生活的全息图景。早在1871年泰勒在他的《原始文化》中就把“文化”定义为:“包括知识、信仰、艺术、道德、法律、习俗以及其他人类作为社会成员而获得的种种能力、习惯在内的复合整体。”并且,从此这种对于文化的整体性认识便为大多数学者所认同。处于文化整体中的艺术并非作为单一的文化因子、而是作为文化的“自我镜象”(卡冈语)在从创作到鉴赏的整个艺术流程中体现出与文化的不解之缘。艺术之于文化,并非个别之于一般、局部之于整体的关系,而是在艺术的独特样式中包孕了文化的全部基因。从而,艺术阐释受文化的整体性制约就不仅仅意味着必须是在一定的文化背景中对于文本意义进行阐释,虽然这是首要的和必需的,而且同时艺术阐释本身就是作为文化有机整体的一部分,映照出并进而丰富了这个意义的世界;更重要的,艺术阐释本质上还应是文化精神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艺术阐释以其对文化精义的开掘、人文精神的召唤、人格理想的张扬而体现出它的文化使命感和归属感。

      其二是文化语境的符号性规范。文化作为人的创造物,离不开一定的符号形式的体现。恩斯特·卡西尔甚至认为与其把人称为“理性的动物”,还不如称为“符号的动物”。人的本质即表现为能够自觉地运用符号来创造文化,或者说,正是符号形式的创造体现了“人不断地解放自身的历程”〔3〕。在这个意义上, 文化作为人的生存方式的类形式的体现与符号的特性密切相关。符号既是文化的产物,又是文化的载体。符号的特性制约着具体文化行为的方式和效应,影响着文化创造与传播的形式与途径,体现着文化生成演变的规律和特征。因而,在符号论的视野中,文化语境之于艺术阐释,一方面,意味着艺术作品的“本文结构”必须置于特定的上下文关系中来理解,另一方面,在其本体性上,艺术阐释还应该通过对艺术符号的生命形式的揭示以印证主体对生活的独特发现。艺术文本不是孤立的符号结构,而是在传统与现实的语境中约定俗成的;而且,艺术符号的建构毕竟不止是艺术传达的手段和技巧的问题,而且还关涉到文化传统的认同、文化精神的表征。同样,艺术阐释也就不能仅止于在文本结构的层次上寻绎艺术符号自身的规则,而且还必须进一步揭示艺术符号建构中的文化精神的内蕴、文化传统的深致。艺术符号的规则成为艺术阐释批评用以沟通作者与接受者的必要的前提,成为艺术文本在其表达、传播以至交流反馈中得以现实化和具体化的有效的中介和桥梁。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