秩序与繁荣:政治学原初问题的制度主义解释

作 者:

作者简介:
王正绪,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特聘教授(上海 200433)。

原文出处:
学术月刊

内容提要:

政治实践的基本目标是获得某种政治秩序。实现免于战争、暴力、饥荒、匪盗等,就获得了基本的政治秩序。在此基础上,政治共同体追求一种繁荣的政治秩序。政治秩序的实现需要在价值、认知、组织、技术四个层次上构建出合理和有效的制度,我们可以分别称之为道统、政道、制度体系、制度性技术。比较政治学和政治思想、政治理论等研究应当进一步摒弃西方冷战政治学塑造的“民主—专制”的政体比较的范式,将政治学研究的本体提到更高的抽象层次,即政治秩序的层次。


期刊代号:D0
分类名称:政治学
复印期号:2022 年 10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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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 D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0439-8041(2022)03-0110-14

       政治的核心问题是什么?政治学的核心问题是什么?本文认为,政治的核心问题应是谋求实现基本的政治秩序、进而谋求获得繁荣的政治秩序。基本的政治秩序即免于动乱、战火、匪盗等,使人民的人身与财产得到保障的状态。良好的政治秩序则是在此基础上实现繁荣,从而使人民能够获得富足与幸福。相应地,政治学的核心任务应该回答政治秩序是什么、政治秩序如何实现、良好的政治秩序应该是什么样的、良好的政治秩序如何实现等几个原初问题。

       本文将政治秩序定义为政治系统的一种状态——政治系统具备了一定的可预测性,即获得了政治秩序。本文认为,政治共同体实践中形成的制度,起到规范、指引、约束政治行为者的作用,给政治实践带来了规律性和可预测性,该政治系统因此就获得了政治秩序。政治秩序赖以形成的制度体系,包括理念性与组织性的两种类型的制度。这两类制度一共构成一个四个层次的制度体系,即价值、理论、组织、技术层次,对政治共同体的成员提供规范、指引、约束。这四个层次的制度,本文分别称呼为道统、政道、治理体系、制度技术。这是政治秩序的一个广义的制度主义解释框架。

       一个政治共同体形成什么样的政治秩序,例如,是强调个人的自由与权利或放任,还是强调共同体成员的责任、约束以及共同的福祉与团结;是强调成员的自主性还是强调共同体的集体权力,等等,主要是由共同体的理念性的制度即其价值(道统)和理论(政道)层次的制度规定的。因此,理念性的制度规定了秩序的类型和特征。另一方面,共同体能否实现其理念性制度规定的一种理想的政治秩序,则要看它在组织和技术层次的制度是否有效,即是否形成了制度性的能力来贯彻、执行理念类的规定。换言之,理念类的制度决定了一个政治体想要什么样的政治秩序,而组织技术类的制度决定了政治秩序“能否”实现。

       通过比较政治共同体的基础性政治价值——即价值层次的制度,可以区分不同的政治共同体的政治秩序。人类有政治实践史以来,无论是在具体实践还是思辨性的论述中涌现的各种以“主义”命名的政治价值或理想,代表了不同的政治秩序的“理想类型”(ideal type),可以用来标识在当今世界不同政治共同体里存在和运行中的政治秩序。本文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秩序的主要制度性构成,阐释这一政治秩序的理念性制度构成和组织性的制度架构。本文以自由民主政治秩序为例,说明一个政治共同体的基础性价值或道统如何规定其追求的理想型的政治秩序的特征,并分析自由民主政治秩序在价值性和理论性制度层次的缺陷。最后总结全文。

       一、政治秩序:回归政治学的原初问题

       对政治秩序的关注并不是近年来才出现的。中国古代几千年的政治实践,一直以“治”为政治实践的理想。“天下大治”即是一种和平、稳定、繁荣的政治秩序。①“治世”则是获得了良好政治秩序的时代。②归根到底,政治学的研究一直也只是在追问两个原初问题:(1)什么是好的政治秩序(治世)——政治共同体实现了和平、安定、富足、繁荣、自由、幸福等目标或获得了这样的状态;(2)如何实现好的政治秩序——按照什么样的原则、通过什么样的程序、规则、手段、政策来解决政治混乱与失序,实现和平、安定、富足、繁荣等状态。政治学或政治实践中关于意识形态的争论,无非是在争论理想的政治秩序应该是什么样的以及应该如何实现这样的政治秩序的问题。③

       自20世纪七八十年代以来,以西方政治学为代表的现代政治学研究中对“民主化”和“民主转型”的集中关注④,无非是已经假设了一种理想的政治秩序,即以北美和西欧为模板的自由民主政治秩序。由此,这一认识论操作将政治学的研究限定在如何实现这样自由民主的政治秩序⑤、自由民主为什么是一种好的政治秩序⑥、自由民主的政治秩序如何能够维持⑦等以“民主”为核心的研究问题上。⑧到了21世纪初,全球诸多在所谓“第三波”民主化中实现所谓“民主转型”的国家,都纷纷呈现出治理绩效低下、政治失序的现象,才有一些人重新提出“国家建设”(state-building)和政治秩序的问题。更有甚者,近五至十年来,以美国、英国等传统意义上的“先进民主国家”(advanced democracies)也出现了所谓的“政治崩坏”的现象⑨,政治秩序才重新成为一个直接吸引大家的问题。

       自西欧在美国马歇尔计划支持下完成从战后的复苏、进入持久的快速经济增长,直到冷战结束后至2008年全球经济衰退,美国和西欧享受了半个世纪的繁荣与和平。从长期的视角来看,这大约半个世纪(约1960-2010年)的北美西欧的繁荣只是人类漫长历史上的一个转瞬即逝的小片段。但是,这一繁荣在知识社会学上的后果之一,是造成了北美、西欧“自由民主”政治秩序在认识论上的优越性。这些地区在比较政治研究中因此也被称为先进或“发达民主地区”(advanced democracies)。在政治学中,在冷战期间的所谓“发展政治学”和“现代化理论”的研究即成为探索亚非拉国家如何以欧美国家为模板进行政治建设的学问。⑩这半个世纪的繁荣的重要政治或实践后果则是诸多南欧、拉美、非洲、东欧、中亚国家在20世纪末的“民主转型”。(11)这一被称为“第三波民主化”的政治事件,既是一个国家内部政治发展的事件,也是“全球地缘政治”(geopolitics)的巨大事件。就全球的政治学研究而言,冷战开始以后,西方的政治学特别是比较政治学的知识体系形成了一套以“民主”为核心的论述、理论、研究议程。“民主”在政治学领域成了唯一正确的、唯一正当的政治体制的代名词,而“民主转型”也成了比较政治学研究的一个几乎是最重要的议题。西方学界让人们完全忘记了,在20世纪世界的政治史上,由俄国十月革命胜利建立人类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以后,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以无产阶级为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才被认为是真正的民主国家,对西方国家的政体正当性产生了巨大的冲击。在这种背景下,西方知识分子逐渐发展起一套对民主的程序性定义,即熊彼特的“民主=定期地通过竞争性选举更替政府”的叙述,从此西方知识界和意识形态界将不举行多党竞选的国家全部归为非民主政体。(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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