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文学评价的美学律令与历史逻辑

作 者:

作者简介:
欧阳友权,中南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原文出处:
文学评论

内容提要:

恩格斯提出的“美学观点和历史观点”之于网络文学评价具有广泛的适应性和充分有效性。美学评价与历史评价的逻辑环扣构成网络文学评价本体的“魂”与“根”。廓清网络评价对象的美与审美,关注历史在线与文学在场,谨防美学缺席与历史虚无,规制着网络文学评价能否自觉践行审美对历史的文学承诺。走出“网文例外”的评价舒适区,避免“脱网谈美”和“离文谈史”,把握美学评价的“坐标”,勘准历史评价的“锚点”,方能厘清网络文学评价标准的内容边界,从学理原点上建构网络文学评价的美学律令与历史逻辑。


期刊代号:J1
分类名称:文艺理论
复印期号:2022 年 10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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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络文学浩瀚的作品存量、巨大增量与薄弱的网文批评所呈现的“倾斜的文学场”,把网络文学评价及其标准构建问题推向了学术前沿。构建一种新型文学的评价体系和标准,首先需要找到它的理论逻辑和学术资源,以确保其学理建构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以“美学观点和历史观点”为逻辑支点,探寻网络文学评价的美学律令与历史逻辑,不仅可以发现前者之于后者广泛的适应性与有效性,还将为网络文学评价的理论构建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在方法论上找到自己的“学术语法”。

       一 魂与根:美学评价与历史评价的逻辑环扣

       以“美学观点和历史观点”作为文学评价的标准,最早是由恩格斯提出来的。恩格斯1859年5月18日在《致斐·拉萨尔》的信中提出:“我是从美学观点和历史观点,以非常高的、即最高的标准来衡量您的作品的。”[1]恩格斯将“美学观点和历史观点”视为衡量作品的“非常高的、即最高的标准”,将其放在文学评价的首位,是因为这一标准有着统摄所有批评标准的高度和深度,既反映了文学作为意识形态的普遍规律,又体现了文学作为审美意识形态的特殊机制,对于开展文学批评活动具有原则规制和方法论上的“学术语法”意义。

       从学理上说,“美学观点和历史观点”作为文学评价标准的逻辑根据在于:一切文学作品都应该是审美的作品,如马克思所说的那样是“按照美的规律来创造”的结果,因而理当用美学的观点加以审视和评价,看它是否符合审美创造的规律,是否具有美的结构形态和形式韵味,是否充分地显示美的本质、特征和魅力。文学评价的“美学观点”,就是要对文学创作表现出来的美学观念、审美态度、审美理想、审美趣味和艺术作品中的形象、形式、结构、语言、手法的审美特性、审美价值,做出合乎艺术审美规律的分析判断,给出合乎美的规律的审美评价。并且,一切文学作品都是一定历史条件下社会关系的产物,要评判一个作品有没有较大的思想深度和历史内容,从而衡定它有没有社会功用和历史价值,就必须要有历史眼光和正确的价值观。用“历史观点”实施文学批评,就是要运用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方法,去观察、分析文学作品对现实、历史、人物形象的描绘,以及文艺家对现实、历史、人物的态度、观念、思想倾向等,对其做出合乎历史真实、合乎历史规律的判断和评价。文学批评可能有多种多样的方法和标准,但“美学观点和历史观点”是文学批评的“最高标准”,因为它作为批评的方法论原则,制约着各种具体批评的价值取向,可以指导各种具体的批评方法和标准,因而也是网络时代的文学批评或网络文学批评所必须坚持的原则和方法,成为展开正确有效的文学批评的思维导向和学术方法论原则。

       在艺术哲学意义上,我们还可以对文学评价的“美学观点和历史观点”做更为细致的分析。

       首先,美学作为文学评价的观念律令,是发掘作品价值的哲学依据。美学是艺术哲学,艺术审美所需要的价值“临场”就不能没有哲学评估和思想疏瀹。“美学之父”鲍姆嘉通最早把美学界定为“感性学”就是要在哲学体系中“给艺术一个恰当的位置”。黑格尔更是把艺术视为美的最高和最典型的形态,认为美学就是“美的艺术哲学”。海德格尔致力于对“存在”的诗化张扬,他的解释学的现象学哲学由生存之“畏”转向“诗意的栖居”,把艺术(诗)作为“真理对存在者去蔽”而进入“澄明”之境的必由之路,认为艺术作品的存在就是此在进入本真生存状态而显现的真理,艺术与“思”从存在之中延展出来,成为确证“此在”、走出隐藏的“解蔽”的美学。正因为艺术(文学、诗)与美学有着如此深邃和绵密的哲学关联,当我们试图评价和把握文艺作品、文艺现象和文艺问题的时候,就不能没有美学的标准、美学的方法论规制,因为只有从这里入手,我们才有可能揭示文学的美学内核和一个文学作品的审美价值。

       其次,历史评价关涉文学的价值本体,为文学批评的“图—底”关系提供坚实的意义“基座”。法国思想家福柯在《词与物》中说过:“历史主义是为了自身而强调在大写的历史与人文科学之间起作用的永久的批判关系这样一种方式。”[2]文学的历史评价就是要在“文学”与“历史”之间确立起这样一种“批判关系”。文学是记录人类感性生存的历史,以历史的维度评价文学,可以达成文学审美价值与历史逻辑的统一。韦勒克在《文学理论》一书中说:“我们要研究某一艺术作品,就必须能够指出该作品在它那个时代的和以后历代的价值。一件艺术品既是‘永恒的’(即永久保有某种特质),又是‘历史的’(即经过有迹可循的发展过程)。”[3]他把这种时代的、历史的眼光称之为“透视主义”,它能够“把诗,把其他类型的文学,看作一个整体,这个整体在不同时代都在发展着,变化着,可以互相比较,而且充满着各种可能性”。他引用科林伍德的话说,有了“透视”历史的眼光,一个人就将“知道莎士比亚之所以成为一个诗人的原因,也就是等于默认他知道斯坦(G.Stein)到底是不是一个诗人,假如她不是诗人,又何以不是”[4]。要区分诗人与非诗人、作品与好作品,需要把对象放到历史发展和文学积淀中去考察,只有具备透视历史的视野和情怀,作家才能创作出有历史和时代价值的文本,批评家只有获得洞悉历史的眼光和感应时代的能力,才能以历史的、发展的、时代的价值理性,把握作品的意义旨趣和作家的历史(含文学史)地位,使自己的评价建立在“大地的基座”之上,进而在历史评价与文学现实的“图—底”关系中,赢得切中肯綮的价值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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