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B08 “事件”概念愈益成为当代思想家无法绕开的一个理论聚焦点,它始于对重大事件所彰显的时代问题的反思。例如,两次世界大战、法西斯主义、大众传媒的兴起、文化工业蓬勃发展、“六八”运动、苏东剧变、全球化浪潮、“9·11”事件、金融风暴等不同阶段的重大历史事件,均被当代思想家高度关注并从不同侧面进行反思,事件由之逐渐成为当代哲学的核心范畴之一,关于事件的哲学研究(即“事件哲学”)也由此发展而来。事件哲学在国外学界已形成了相当的发展规模,本文拟从方法论层面将其划分为四个思想派别,各个派别之间亦互有交叉,从而掀开了一场令人叹为观止的方法论“缠斗”。在此缠斗过程中,事件哲学的内容愈益丰富,且逐渐显现出融合的趋势。一是具有历史性的辩证法视域中的事件哲学,其主要从法兰克福学派一脉传承到萨特。其中,批判理论的辩证法、否定的辩证法和人学的辩证法是贯穿此派事件哲学发展过程的方法论主线,它主要通过社会历史层面的发生学来阐释事件。二是现象学视域中的事件哲学,它由胡塞尔现象学发轫,以海德格尔为顶峰,把法兰克福学派的“发生”事件提升为“出—场”事件,且使之后的事件哲学皆无法绕开现象学—存在主义一脉。有趣的是,此派方法论的初始趋势是用现象学为辩证法奠基。譬如,事件被规定为内在化匮乏的人所引发的对抗性的、否定性的事件,以“实践的否定性本质”构成了对事件的“否定之否定”(萨特)①,或被规定为被吁请者的意外召唤和在还原的呼声中绽出的超越的剩余(马里翁)②等。然而,现象学对辩证法的“高傲”态度并没有得到大多数思想家的认可,甚而出现了反奠基的运动。它首先来自阿多诺对海德格尔的批判(下文将有详细论述),而后德里达也支持用辩证法为现象学奠基,认为被构成的事件不得不以具有历史性的辩证法来为其“发生”规避怀疑论漩涡。③三是精神分析学视域中的事件哲学。随着现代心理学的发展,弗洛伊德开创了以“力比多”压抑机制及“三层意识”为核心的精神分析学。精神分析学方法论的加入更加凸显了事件哲学的重要性,如以“非压抑性升华”的爱欲来重建“被压抑物”的经验和事件(马尔库塞)④,对无意识合力下偶然事件的必然性的论证(阿尔都塞)⑤,对后创伤主体事件的可撤销性的辨明(齐泽克)⑥等,均深刻地剖析了现时代人们的精神状况,揭示了现代资产阶级意识形态和“能指的操盘手”如何无意识地操纵人们精神世界的“密码”。然而,当他们把“无”和“无意识”提升为事件哲学的主线时,也逐渐走向了非理性主义和后现代主义。四是结构主义—解构主义视域中的事件哲学。这里首先需要厘清的方法论线索是结构主义、解构主义以及后结构主义等与凝固结构与流动意义之争相关的理论学派,法国思想界在此中尤为突出,他们指出了社会历史在场与缺场同时共存的事件层结构(阿尔都塞)⑦,发掘了适当外展模式下独一性的事件法则(德里达)⑧,或把事件描绘为被历史二重化了的诸神之梦(德勒兹)⑨,又或对事件层进行知识考古(福柯)⑩,抑或以事件之名探讨“在知识上打洞”的真理(巴迪欧)(11)等。总之,当代哲学家们分别在辩证法、现象学、精神分析学和结构主义等方法论基础上对事件哲学进行了阐释与创新,他们以事件紧扣时代脉搏,解答时代问题,形成了蔚为壮观的学术盛景。然而,由于大多数事件哲学家把关注的焦点多放在历史事件的“无”之特征上,且多以语言作为事件哲学展开的中心,因此极易滑向历史虚无主义和历史唯心主义。为此,我们必须立足唯物史观,客观辨析国外事件哲学所取得的学术成果和面临的理论困境。 国内学界对事件哲学的研究主要以巴迪欧事件哲学为主线(蓝江、夏莹等)(12),形成了对巴迪欧事件哲学颇具系统性的本体论、方法论(主要是现象学)的研究。尽管学者们都关注了作为哲学事件的事件哲学的重要性,也完成了对巴迪欧事件哲学的基础理论奠基,但是对单个思想家的分析仍需拓展为多重方法论脉络的对话,继而从总体上把握马克思唯物史观与事件哲学之间的内在关联。由此,我们当下研究事件哲学的必要性就体现在,一是如何使理论联系实际,解答时代重大事件所提出的重大问题;二是如何经由事件概念梳理和阐释马克思关于历史出场的思想,使事件哲学进入唯物史观的方法论轨道,建构马克思主义事件哲学。我们看到,事件概念是把握与时俱进的历史出场的现实依据,也是唯物史观不断发展创新中不可忽视的理论根据。事件哲学研究的创新点正在于立足唯物史观的地基超越在场形而上学的逻辑困境,对源于时代提问的事件进行深刻反思,使历史实现从“发生”到“出场”的关键转变,以准确定位世界历史方位,精准把脉世界历史变局的重要契机,从而探索重大历史事件所彰显的人类文明的新形态。 一 “事件”的源起:从“本质”到“不可说” 事件概念之所以受到正视,应归功于海德格尔。他在《哲学论稿(从本有而来)》中把事件作为存在的最后可显现之“据点”来为存在奠基。在海德格尔之前,虽然事件概念没有成为专门的研究对象,但是从根基上说,海德格尔基于现象学—存在主义的“本有”概念却与黑格尔有着紧密的关联。思辨辩证法可以说是近现代各哲学方法论的根基,因此我们首先有必要分析黑格尔的“本有”理论,回溯事件概念的源起。 第一,事件概念从“本有”而来。黑格尔的作为本质的“本有”对事件哲学具有奠基意义。从哲学史来看,法国大革命对黑格尔影响至深,工业革命带来的资本现代性特有的经济危机,德国先进的逻辑理论与落后的历史现实的巨大落差,这些重大事件和时代问题都使黑格尔陷入沉思。他在《精神现象学》中多次提到“本有”,用以指涉现实与潜能、形式与内容的统一,如“这种本有的东西是潜在的,因为它以思维中的统一为形式;它也可以说是现实的”(13)。可见,“本有”指涉的是理念现实化和具体化的过程,这实际上是理念“道成肉身”的过程。在《逻辑学》体系中,“本有”隶属于“本质论”环节,它是场域的、交往的、实践的,也是在客观世界中相互承认的自我意识的生成过程;它是同一与差异的统一,也是“在异在者在自身”的内部反思以及关于社会历史不断的“发生”之运动。它既不是自在之事物(Ding),也不是自为之事情(Sache),而是关于自在与自为相统一的规定、深藏在展开过程中的必然性,以及最终欲展现那马背上的世界精神。其中,对事件的“反思”是“本有”的必然环节。黑格尔发展出的“本有”概念被海德格尔赋予了本体论意蕴,并将之与事件概念对接进而形成了自己的事件观,从而影响了事件哲学的发展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