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哲学视野下的教育规律:内涵、困境及替代性策略

作 者:

作者简介:
彭虹斌,华南师范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510006)。

原文出处:
教育科学研究

内容提要:

教育规律就是以教育现象为研究对象,揭示教育现象内部的各要素之间、各种关系之间的可重复的、普遍性的联系。教育规律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把“因”和“果”两个层面的事实联系起来归纳得出的“因果律”的普遍教育规律;另一类是“单层面”实证归纳性的“重现律”的统计性教育规律。教育规律科学化遭遇诸多困境:教育研究对象受价值的干扰;教育现象中因果关系与相关关系具有多样性;实证研究方法具有个体性;教育研究所获得的“教育规律”具有局限性。教育规律科学化只能寻找替代性选择,如:通过提升研究的科学性与规范性获取高质量的统计性结论;利用元研究总结“近似性”的普遍性教育规律;加强统计性结论的元分析;归纳近似性的统计性规律。


期刊代号:G1
分类名称:教育学
复印期号:2021 年 1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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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G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718X(2021)06-0005-07

      早在20世纪八九十年代,教育规律的本质问题就曾经引发学术界的热烈探讨,很多学者从不同视角对教育规律的内涵进行了分析,形成了对教育规律的几种认识,在界定上有“本质关系说”“教育法令说”“教育教学原则说”等。各类教育词典都对教育规律进行了解释。在对教育规律的划分方面,有“一般特殊规律说”“内外部规律说”“动静规律说”“矛盾运动规律说”等。但目前学术界对教育规律的认识尚停留在普通哲学的“本质的”“必然的”层面[1]。实际上,教育规律的研究离不开科学哲学,规律本来就是实证科学的“宠儿”。因而,有必要从科学哲学的角度审视教育规律。

      一、教育规律的内涵

      从科学哲学的角度来看,实证科学的目标就是寻求现象之间的关系,并力求将其提炼成为普遍性的定律,通过普遍性定律,作出因果关系的解释[2],因而,有必要深入探讨教育规律的内涵及其在教育研究中的意义。

      (一)教育规律的内涵与分类

      早期的实证主义者孔德和密尔提出了“共存规律”和“序列规律”。共存规律指的是社会的各个有机组成部分通过“相互作用”,促使一个社会处于各组成部分均衡共存的静止状态的规律。序列规律指的是在社会状态中,“那些连续出现的状态中的每一个状态都被看作是前一个状态的必然结果”[3],即每一个状态被视为后一个状态的不可替代的促成者。这样,按一定的顺序演进的秩序就是规律。波普尔对这两位学者的观点颇有微词,他认为,科学家探求进化的规律不属于科学范围,尽管自然界进化的过程遵循了各种因果规律,但是对这种进化过程的客观描述不是规律,[4]不能确保这样的序列规则具有可重复性、普遍性和客观性。因而,他认为,只有包含因果链条的不变秩序的描述,才是“因果规律”,也才是严格意义的科学规律。

      德国科学哲学家汉斯·波塞尔认为:“在大部分情况下,我们将规律理解为那些有关自然现象之间的必然联系的最一般的、具有普遍意义的陈述。”[5]

      著名科学哲学家卡尔纳普认为规律可以分为全称规律和统计规律:“如果一种规则性毫无例外地在所有的时间和所有的地方都被观察到,这种规则性被表达为‘全称规律’形式。”[6]但有些规律断言只在一定的百分率的场合下出现,而不是在所有的场合下出现。如果这种百分比已被指明或者如果用其他方法确定了关于一事件对另一事件关系的定量陈述,那么这种用数据表达的陈述即是统计规律。例如,夏天热带地区每天下雨的比例是90%。

      科学哲学大家卡尔·G.亨普尔将自然世界的规律分为普遍性规律和概率性规律,“前者是无论何时何地,只要有一类详细规定的条件F发生,则毫不例外地也一定有另一类条件G发生”[7]。普遍规律是一种普遍形式的陈述,这类陈述断言在不同的经验现象之间或一种经验现象的不同方面之间有一种一致的联系[8]。统计规律则是在多次的随机试验中,某种结果始终会以一定的百分比的形式出现,这个百分比比较确定[9]。他断言:“在某些构成随机试验R的演示的条件下,某种结果将会以一定的百分比出现。”[10]普遍规律“每当F就会有G”意味着对过去、现在和将来同样条件下的事例所作出的判断,也蕴含着与事实相反的条件句和假说条件句。因而,普遍规律具有一定的解释力。他对统计规律也作了详细的说明:“统计概率具有归纳的特征”[11],“统计规律往往对单个案例无法解释,但是能通过大量的例子表现出同一特征而进行说明”[12]。亨普尔在20世纪中期提出了自然科学领域两大规律的一个初步轮廓。

      自然世界只有一部分现象存在因果必然性联系,可以用普遍规律来解释,具有决定论意义;然而,自然世界中的另一些现象只能用统计性规律来解释,它们不具备决定论意义。由于概率统计被广泛地运用到各个学科领域,统计性规律越来越呈现其独有的魅力。

      综合前人的研究[13],笔者认为教育规律就是以教育现象为研究对象,揭示教育现象内部的各要素之间、各种关系之间的可重复的、普遍性的联系。

      基于科学哲学的视角,我们认为教育规律实际上有两类:一类是把“因”和“果”两个层面的事实联系起来归纳得出的“因果律”的普遍教育规律;另一类是“单层面”实证归纳性的“重现律”的统计性教育规律。“统计规律只陈述一个量在各个个别场合中取值的概率分布,只给出数目众多的一类实例中的一个量的平均值。”[14]前者具有普遍有效的因果必然性,后者虽然只具有或然性,但是仍然要求人们根据统计结论进行因果分析或相关分析,探索统计数据背后的原因。普遍教育规律在表达形式上借助于全称陈述;统计性教育规律在表达形式上借助于概率陈述。

      (二)教育规律的特征

      本文所指的科学哲学(Philosophy of Science)是关于科学的哲学,意思是这种哲学是以科学为研究对象的哲学。[15]科学哲学的发展经历了三个阶段。诞生于19世纪30年代的第一代实证主义是头一个打着“科学哲学”旗号的哲学流派。第二代实证主义即逻辑实证主义,其被认为是科学哲学的鼎盛时期。逻辑实证主义形成于20世纪20年代中叶的奥地利,其核心是由石里克(Moritz Schlick)所创建、以卡尔纳普(Rudolf Carnap)为代表的“维也纳学派”,以汉斯·赖欣巴哈(Hans Reichenbach)为代表的德国经验哲学学会,以卢卡西维茨(Jan Lukasiewicz)和塔尔斯基(Alfred Tarski)为代表的华沙学派。可以说,逻辑实证运动是一种以逻辑分析为特征、以经验主义传统为基础的哲学思潮。20世纪60年代的“后实证主义”,也称第三代实证主义,是当代西方科学哲学时期。其代表人物有卡尔·波普尔(Karl Popper)、托马斯·库恩(Thomas Kuhn)、理查德·阿贝尔·马斯格雷夫(Richard Abel Musgrave)等等。托马斯·库恩的《科学革命的结构》宣告了社会历史学派的兴起,逻辑实证主义开始走向式微。波普尔提出了著名的“证伪理论”和“确认理论”。后实证主义批评了传统实证主义的种种问题,其代表人物主张科学哲学应立足于科学史和社会资料,而不是静止的逻辑分析,他们建立了科学发展的历史模式,否定了逻辑实证主义科学积累观,大胆引入社会和历史因素,强调社会心理因素在科学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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