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现实主义及其反思

作 者:

作者简介:
赵炎秋,湖南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湖南 长沙 410081

原文出处:
学术研究

内容提要:

经典现实主义创作方法是在19世纪现实主义理论与实践和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现实主义观的基础上归纳、总结出来的,是现实主义发展的最重要阶段。经典现实主义的基本原则,一是真实表现现实生活的本来面貌,包括严格地按照现实生活的本来面貌描写生活,表现生活的真实和强调细节的真实性等方面;二是正确处理主客关系,包括作者的主观思想要服从客观现实,作者的思想应该通过形象间接地流露出来,作者不能以自己的主观思想干扰作品中的生活与人物自身的逻辑等内涵;三是塑造典型环境中的典型人物,包括正确处理共性与个性、典型人物与典型环境的关系、运用好典型化方法等内容。经典现实主义在20世纪受到挑战并有新的发展,但其基本原则与方法并没有过时。当前重提经典现实主义的创作方法与基本原则,有其现实意义。


期刊代号:J1
分类名称:文艺理论
复印期号:2021 年 10 期

字号:

      [中图分类号]I0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7326(2021)06-0152-08

      现实主义是我国现当代文学理论的重大议题,也是现当代文学实践的主流与主要创作方法之一。但是正如许多重要的概念术语一样,现实主义由于历史的积淀和现实的复杂,也已成为一个内涵丰富但又相对模糊的术语。本文以为,准确地把握现实主义,应该以对现实主义的阶段性分期为基础。本文将19世纪以前的现实主义称为早期现实主义,19世纪的现实主义称为经典现实主义,19世纪以后的现实主义称为现代现实主义。把握现实主义,以对经典现实主义的把握最为重要。经典现实主义主要指19世纪中期产生于欧美的现实主义文学流派和在此基础上形成的现实主义方法与观念。对于经典现实主义的把握,应该以19世纪欧美现实主义文学的理论和实践以及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相关论述为基础。为了论述的集中,本文对经典现实主义的讨论主要聚焦于创作方法层面。

      一、真实表现现实是经典现实主义的根本要求

      真实表现现实生活的本来面貌,是经典现实主义的最低也是最高要求。之所以是最低,是因为任何现实主义作品都必然要反映出现实生活的本来面貌;之所以是最高,是因为只有成功达到这一要求,作品才可能取得成功。历代的现实主义作家与批评家都认可这一要求。韦勒克认为,现实主义“植根于一个强大的历史传统”,“在其忠实于自然这个广泛意义上,现实主义无疑是批评传统和创作传统的主流”。①巴尔扎克承认:“法国社会将成为历史家,我只应该充当它的秘书。”他认为:“一位作家只要刻意从事这类谨严的再现,就可以成为绘制人类典型的一名画师,或多或少忠实的、成功的、耐心的或大胆的画师;成为私生活戏剧场面的叙事人,社会动产的考证家,各种行话的搜集者,以及善行劣迹的记录员。”②在巴尔扎克看来,现实主义文学必须真实地写出社会的本来面貌;一个作家,也只有真实地写出社会的本来面貌,才能或多或少地取得成功。

      自然,作为一个有“想法”的作家,巴尔扎克并不满意停留在描写现实的层面,他还希望“研究一下产生这类社会效果的多种原因或一种原因,把握住众多的人物、激情和事件的内在意义”,“思索一下自然法则,推敲一下各类社会对永恒的准则、对真和美有哪些背离,又有哪些接近的地方”。③然而,在恩格斯看来,“如果一部具有社会主义倾向的小说,通过对现实关系的真实描写,来打破关于这些关系的流行的传统幻想,动摇资产阶级世界的乐观主义,不可避免地引起对于现存事物的永恒性的怀疑,那么,即使作者没有直接提出任何解决办法,甚至有时并没有明确地表明自己的立场,我认为这部小说也完全完成了自己的使命”。④对于有社会主义倾向的小说来说,只要真实地表现了现实的本来面貌,就完成了作品的使命。非社会主义倾向的小说就更应如是,因为有社会主义倾向的小说,所表达出的思想在大多数情况下是积极的,而非社会主义倾向的小说,其表达的思想在很多情况下有可能是消极的。因此,恩格斯对作家的基本要求,是如实地表现现实,而不是热衷于表达作家自己的观点与思想。

      真实表现现实生活的本来面貌,要做到如下三个方面。

      第一,严格地按照现实生活的本来面貌描写生活。文学作品描写的生活,必须与现实生活相符,符合生活的常情、常识与常态。而要按照现实生活的本来面貌描写生活,就应该在文学作品中排除超自然的因素。现实生活是丰富的,也是美的。只要认真挖掘,就能写出极富魅力的作品,如鲁迅的《阿Q正传》,肖洛霍夫的《静静的顿河》。但有时一些现实主义作家出于某种原因,喜欢在按照现实生活的本来面貌进行描写的同时,在作品中渗进一定的超自然因素,如陈忠实的《白鹿原》。这一定程度损害了小说的现实性,不符合现实主义的要求,从艺术的角度看,也不一定是可取的。当然,这并不是说现实主义作品中不能有超现实的内容,但这只能发生在意识和主观的领域,而不应发生在现实、客观的领域。也就是说,在人们的意识中存在着超自然的因素,在他们的眼中,事物有时会带上神异的色彩,这是符合客观事实的,现实主义文学也可以描写。但是这些超自然的因素只应存在于小说人物的主观世界中,而不应出现在小说描写的客观世界里,成为客观现实的一个组成部分。因为这些超自然的因素在客观现实中是不存在的,现实主义作品自然不应将这种想象中存在的东西作为真实存在的东西来表现。

      第二,表现生活的真实。生活真实同时也是生活现象,但生活现象不等于生活真实。按照亚里士多德的观点,只有符合可然律与必然律的生活现象才是生活真实,才是“诗”应该表现的对象。不过,对于现实主义文学作品,要表现生活真实,只考虑可然律与必然律还是不够的,还应考虑概然律的问题。概然律指事件在生活中发生的频率。一个事件是现实生活中常见的、经常发生的,这个事件的概然律就高;反之,这个事件的概然律就低。以真实地反映现实生活的本来面貌为宗旨的现实主义作品,不能大量描写低概然律的事件。⑤莫泊桑指出:“写真实就要根据事物的普遍逻辑给人关于‘真实’的完整的意象,而不是把层出不穷的混杂的事实拘泥地照写下来。”他举例说:“世界上每天死于不测之祸的人数量极为可观。但是,在一篇小说里,我们难道可以借口要加进某一意外的情节而让一块瓦片落在某个主要人物的头上,或者把他抛在车轮之下?”⑥文学中低概然律的事件太多,必然影响作品的现实性。比如狄更斯的《奥列佛·特维斯特》,小说中的同名主人公不断地陷入各种引人堕落的环境,但总能因为某些意外的事件,逢凶化吉。这些意外的事件类似莫泊桑所说的“落在主要人物头上的瓦片”,对《奥列佛·特维斯特》的现实性造成了一定的损害。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