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次在拙文《当前我国国际政治研究的几个争鸣点》里,笔者主要从政治与安全的层面做了一些介绍;这一次的重点是世界经济与政治的综合问题,尤其是关于亚洲金融危机发生以后我国学术界的一些探讨与分析。笔者在阅读和归纳各种观点的过程中的一个深切感受是,现在的学者们之间的观点虽然分歧甚大,但过去那种动辄“扣帽子”、“打棍子”、“穿鞋子”的压制性做法却越来越少;它不仅证明现在的政治更加开明,而且体现出90年代中期以来我国社会的宽容性和“延展性”大大加强的可喜局面。经验和理论都告诉我们,思考的深度与争鸣的广度是分不开的。同样出于篇幅的考虑,以下的介绍仍然是提要式的。 一、关于亚洲金融危机 1.亚洲金融危机的原因何在?对于目前仍在持续的亚洲金融危机,我国国际问题专家们有多种解释,其意见虽有一定重合,但视角的差异是显而易见的。一类可归为“外部冲击说”,也可叫“外因说”。它的具体说法有好几种,一种认为,此次亚洲金融危机的直接引发原因是国际金融资本的钻营活动,如索罗斯等人的货币炒作行为;另一种看法认为,东南亚经济危机实际上是日本的泡沫经济结构的某种“外化”;国外还有一种很有市场的看法是,中国人民币在1990年和1994年的大幅度贬值,造成中国出口剧增,也使东南亚和韩国等国的出口优势逐渐丧失殆尽,最终使这些国家的货币不得不贬值;最有影响的一种认识是,从深层次观察,新兴的发展中国家尚未适应经济的全球化在近些年的加速,尤其还没有很好适应国际金融领域的各种衍生工具;索罗斯等国际投机资本选择下手的地方,多半是刚刚进入经济国际化过程、对各种金融衍生工具和途径缺少足够经验和管理办法的国家和地区(如东南亚国家);本质上讲,不论这些国家和地区内部事先重视与否、准备与否,它们都必然遭受国际金融资本等全球化时代的“非国界势力”的冲击——轻者会令汇率剧烈波动或进出口大幅升降,如香港、新加坡、马来西亚等,严重者可以使中等水平或较为落后的产业结构和国家经济组织遭受重创,甚至使社会政治严重动荡不安,例如泰国、印度尼西亚、韩国等接受国际货币基金援助的国家。按照这种意见,尽管程度可能不同、表现形式各异,但后发工业化国家大概都回避不了国际化的各种关口,都要经受类似冲击的考验;而且,国际金融领域的冲击仅仅是经济全球化时代对民族国家经济的众多冲击之一,其它的冲击还有国际间不等价和“剪刀差”式的交换对发展中国家的危害、债务信用危机、贸易保护主义对实力较弱的经济实体的沉重打击等等。好的国家战略的目标,是战胜困难、减少危机、提升本国经济水平。另一类见解不妨称作“内因说”,又称“内部体制说”,其要旨是认为,危机所以在某些国家而不是另外一些地方爆发,关键在于这些国家自身的金融结构、经济结构,以及政治体制有重大的缺陷,所谓“苍蝇不叮没有缝的鸡蛋”。国际投机资本永远存在,经济全球化的加速也使它们的能量扩大,但各国只要自身建立起比较完善的体制,就可以避免它们的伤害或消极影响。论者经常举南美的智利和我国的台湾省为例,认为,它们在不同时期的地区性金融震荡中所以能够躲开像墨西哥或韩国那样的灾难,主要是因为它们内部建立了较为有效的金融监管体系,也有着更具竞争力的产业结构和市场环境。与前一类观点的主要不同在于,这一类看法并不把金融危机或其它危机看成发展中的经济体将遇到的某种必然现象,它强调,好的国家战略目标和好的体制目标在于“趋利避害”,是可以使本国的经济不经历大的危机和麻烦的。显而易见,对于决策部门来讲,上述两个角度有着不完全一样的政策含义。 2.“亚洲模式”(或称“东亚模式”)是否继续有效?所谓“亚洲模式”,是近一二十年来国内外许多研究者对主要以东亚地区某些国家(及经济体)发展模式的一种概括,其内容涉及政府对经济的主导作用、共同体优于个人的价值、团队合作精神和“集体资本主义”、国家当局相对于社会和个人而言在判断发展大局方面的某种权威性,等等。这些又同亚洲特别是东亚地区各国的文化传统和历史发展过程紧密联系在一起,即奠定在所谓“亚洲价值观”(如对长者的尊重、家庭关系的重要性、国家及君主的至上性等等)的基础之上。从新加坡人(尤其是其开国元勋李光耀资政)最先提出“亚洲价值观”的概念并把它作为东亚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精神支柱之后,我国国际研究学术界的探讨兴趣像周边地区和国家一样始终没有淡化过。此次亚洲金融危机的严重后果,更使原有的争论激烈化。一种意见反对将东亚经验上升到“模式”的高度,理由是,经济的全球化并不是某个或某些国家的“专利”,而是一个历史前进的和经济发展的进程,是全人类进步和联系的当代必经阶段,某些国家或地区只不过较另外一些国家或地区处于前进的先后不同位置而已,或者像马克思说的那样“发达国家给不发达国家显示的只是后者未来的景象”,因此所谓“亚洲模式”或“亚洲价值”最多是一种阶段性的、有地域局限性的现象,它的一些特点或优点要么没有特殊性,要么是暂时的表现。比如,一些学者提出,韩国政府和政府控制的银行对出口产业的主导(“倾斜式发展”)及对超大企业集团的扶持,在特殊时期和条件下可以起积极的促进作用,但长此以往的结果,便造成了今天受到广泛抨击的“金权政治”的恶果;再如,所谓东亚式的团队资本主义,没有给个人的能动性和首创性以足够的余地,虽然它在早期现代化过程中有存在的价值,但随着社会的进步和个人自我意识的觉醒,迟早要受到历史的批判;另外,亚洲国家对人际关系的太多重视,也不符合现代市场经济和法律体系的要求。另一种意见则认为,不应当采取“因噎废食”的态度看待东亚模式,而要用历史的眼光说明它的优点和问题。例如,如果没有东亚地区特有的“主导性发展”,就不会有过去整整一代人时间的高速增长,不会使这些昔日贫穷落后的地区达到今天的中等发展水平,即使是遭受金融危机严重打击的那些国家,在发展水平上仍然远远超过封闭落后的亚非国家;再如,亚洲国家的人伦与法理相结合相适应的环境,比起欧美地区纯粹倚重法律的“冰冷环境”,更适合东方国家的文化特点,这种本土性资源在一个多样化的全球化中不会也不应丧失其存在价值。持这类意见的人强调,任何经济的成长都是它特有的环境、条件及历史文化的产物,因此可以说各国各地区都可能出现符合自身条件的“模式”,亚洲国家当然也不例外;在经过危机的挫折之后,这些国家会总结经验教训,跃上新的台阶,在此过程中亚洲价值仍然会有自己的存在余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