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山文化是中华史前文明发源的重大考古发现之一。作为新石器时代的一种文化类型,作为华夏先祖的史前文明遗存,作为中华五千年文明的发源地之一,红山文化积淀着中华文明源流发展的文化密码,其中也蕴藏着中华审美意识发生的原初秘密。从艺术考古学的角度看,红山文化考古发掘的大量出土文物向世人表明,在漫长的历史演进过程中,华夏先民的审美意识已初步形成并逐渐凝聚积淀为独具特色的审美意识。更为重要的是,由原始文化的浑融性特征所决定,原始先民的审美意识并非现代意义上区分清晰的“科学”意识,它浑融于现象学意义上的“前科学”文化观念之中。因此,运用“原初性”还原的现象学方法,探源蕴藏其中的审美意识之原初秘密,便成为破解远古华夏先民审美文化密码的关键所在。 一、前史原初:审美意识先于巫术意识 原始文化表征着人类文明的原初发端样态,其文化意识,尤其是审美意识具有始源性绽出的特征。因此,运用现象学还原的方法,观照或描述原始先民的审美意识及文化意识,将有助于我们更为切身性地感受和领会其原初生态、样态和情态。 长期以来,在文化进步主义或工具进步主义理论的导引下,原始文化研究或隐或显地存在着以后来文明发展的眼光,重点关注于原始文化所蕴含的进步要素和发展趋势的研究取向,如更多地关注于工具技术的进步、社会形态的建制和文化仪式的形制等等,但却忽视了原始文化原初生态、样态和情态的还原与呈现。以原始文化审美意识探源为例,诸多学者认为审美意识起源于巫术意识、艺术活动起源于巫术仪式活动,即艺术审美起源于巫术说。看上去,巫术活动似乎已经是原始先民最为古老久远的文化仪式活动,大量的考古发现似乎也确证了原始文化主要表现为一种巫术文化,而且,这种巫术文化也确实发展积淀为传统的深层文化基因。如以泰勒和弗雷泽为代表的文化人类学派,以荣格和弗莱为代表的“原型批评理论”,甚至于马克斯·韦伯的“巫魅说”以及李泽厚的“巫史传统说”等,其理论前提都是共同指认巫术文化为原始文化的最重要形态。显然,这些学说观点的理论贡献值得肯定,然而,一旦我们运用现象学还原的方法来看待这些理论观点,便会发现巫术文化虽然远古但并非人类意识最为原初的生态、样态和情态,它要比人类意识发端之原初生态、样态和情态更为复杂,因而也更为高级一些。 无论从何种意义上看,巫术文化已经是一种十分复杂的文化形态了。也就是说,较之于更为原初性的人类意识或文化意识,巫术文化已经是一种发展到一定阶段的更为复杂更为高级的文化形态。这意味着,从现象学追本溯源的意义上说,将巫术文化作为早期人类文明形态是不恰当的,因而还需要以“现象学还原”的方法回溯到人类意识发生更为原初的生态、样态和情态上来。例如,关于审美意识发生问题,究竟是巫术意识在先,还是审美意识在先?就一直是学术界难以判定的问题。如前所述,由于文化进步主义或技术进步主义思想观念的文化影响,巫术意识在先,艺术审美意识起源于巫术的观点似乎成为主流观点。显而易见,巫术意识较之于带有生物本能性的审美意识,是一种更为高级复杂的文化意识形式。从这一点看,广泛意义上的审美亦即具有生物本能性的审美意识总是要先于巫术意识。这种观点认为美是一种自然生命现象,人与动物一样具有天生本能的审美能力,因此,审美起源于自然本能天性。此种观点的代表人物是达尔文,他认为美先于人类社会而存在,并非人类所独有:“人和许多低于人的动物对同样的一些颜色,同样美妙的一些描影和形态,同样一些声音,都同样地具有愉快的感觉。”[1]美是一切有生命机体的本能特性,而这一本能特性的根本便是性的关注、吸引与追求。在达尔文看来,在人类早期生活中,更多表现出美的自然性与外在性的形体美,往往比后天社会化的仪态美更具有吸引力。只不过,当人类不断由生物学意义上的人走向社会化的人时,审美发生中的生理性基础才逐渐被社会文化建制所驯化或“人化”。 陈望衡先生在《文明前的“文明”》一书中也明确提出了审美意识先于巫术意识的观点。在他看来,“审美意识是人类的一种本原性意识,人类并不是为了功利的需要,也不是巫术的需要才去制作那些具有审美意味的艺术品的,其最初的动机就是审美。不是功利抑或是巫术产生了审美,而是在审美之中实现了功利和巫术。”[2]然而,需要明确的是,陈望衡先生主张审美意识先于巫术意识并不是在达尔文主义的意义上来立论的,因为他并不认同动物也具有审美意识的观点,而是指认审美意识是人类所独有的一种意识。虽然,陈望衡先生在阐述自己观点时未言明其所具有的现象学旨趣,但从其将审美视为一种本原性意识的角度看,即从强调本原或本源的优先性原则上看,其思路与现象学原初性原则具有一定的相通性。正是这一点,陈望衡先生启发了我们以现象学方法来思考史前艺术史的问题,以使我们从现象学视域出发看待审美意识与巫术意识的先后关系问题。 值得注意的是,陈望衡先生使用了“文明前的‘文明’”,或者说“前文明”这一概念来描述原始文明;历史学界也习惯于使用“史前史”或“史前文明”等概念,这也让我们想到了胡塞尔的“前科学”的概念。胡塞尔强调:“必须像前科学的生活本身对它理解的那样来理解。”[3]现象学方法的旨趣在于,要尽量去除科学态度所造成的对于“生活世界本身”的遮蔽,返回“直观明见性”的“前科学”状态,这即是“现象学的原初性”要求。从现象学的时间维度看,原初性要求即是还原事情发生的原初状态;从现象学的直观维度看,“现象学的原初性(radicalness)要求人们回避简单地把物自身等同于经验的给予物,把物自身等同于经验的给予物就是把现象学诠释为经验论,这恰恰是丧失了现象学的原初性,现象学的原初性就是要排除早熟性地(prematurely)和独断论地把物自身等同于任何东西。现象学恰恰是要把物自身的同一性看成是一个问题,而追问在原初意义上什么是物自身?”[4]诚然,从“现象学的原初性”意义上看,并不存在单纯意义上的审美意识,所谓审美意识也一定是混融于人类生活意识之中的意识。我们在此关注的是,如何以“前科学”的态度回归“现象学的原初性”?这种“前科学”的态度,对于我们研究史前文明史尤其是史前审美文化史,将具有怎样的方法论意义?这些问题都是值得我们进一步研究思考的。 二、泥质塑型:土泥时代艺术形态的原初性绽出 基于前述现象学原初性的视角,探源“土泥性”所蕴藏的审美意识之原初秘密,可成为破解远古华夏先民文化密码的关键所在。在此,我们尝试以“前科学”的态度来考察红山文化审美意识的“原初性”,这就需要运用现象学方法重新看待或表述红山文化的时代特质。众所周知,以往的史前文化研究主要采取“科学”态度。从历史断代表述上看,历史命名模式虽侧重点不同,但都表现出鲜明的文化进步主义或技术进步主义的理念,如有以工具制作为主要命名依据的“石器时代”、“青铜时代”、“铁器时代”等;有以社会建制为主要命名依据的“母系社会”、“父系社会”等;有以文明进步为主要命名依据的“蒙昧时期”、“野蛮时期”、“文明时期”等。倘若我们不以文化进步主义和技术进步主义的“科学”态度来表述“红山文化”,而是以一种“前科学”的现象学原初性还原的态度来表述其史前文化的质地,我们是否可以将“红山文化”想象性地表述为“土泥时代”呢?如果这种从“前科学”态度出发所表述的“土泥时代”可以成立,我们将会以“土泥性”为原始农耕时代的主要文化质地,重新看待与阐释“红山文化”审美意识生成及其深层文化意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