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书院”概念重塑的历史考察

作 者:
刘明 

作者简介:
刘明,男,湖南大学岳麓书院博士后。长沙 410012

原文出处:
北京大学教育评论

内容提要:

从二十世纪二十年代开始,书院成为中国现代文化教育机构改革特别是现代学校改革的重要制度和思想资源,书院史研究也随之兴起。这股“书院热”的社会背景是西式学校制度弊病的凸显及其引起的批判和反思,思想背景在于道尔顿制、导师制等西方教育理论的传入,这两方面共同形塑了新的书院概念;同时展开的书院史研究受到这些因素的影响,通过各种方式暂时弥合了新书院概念与书院历史实践之间的割裂,并为新书院概念贡献了历史依据。这一重塑的书院概念成为中国教育史及教育理论中的重要典范,影响一直延续至今。


期刊代号:G1
分类名称:教育学
复印期号:2020 年 10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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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G649.29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9468(2020)02-0141-13 DOI:10.12088/pku1671-9468.202002008

      从二十世纪二十年代开始,书院逐渐成为教育界的“热门话题”。将书院的制度、精神要素与西式学校制度特别是现代大学相融合成为中国教育改革的重要探索之一,如康有为、章太炎、唐文治、蔡元培、梁启超、胡适、毛泽东等皆参与其中。①其实践形式包括“以书院的优秀传统改革现代大学”“仿照传统书院创办新式书院”“融合书院与学校的长处创建新大学”等。[1]已有研究指出,民国学者中存在一种“理想的、概念化的书院模式”,“所谓‘传统精神’或‘文化精神’,不过是基于教育独立、学术独立的现实需要,通过历史回溯和抽象而认同于自我独特性的知识或概念形式”。[2]民国学界如何理解书院成为需要探讨的问题。民国时期的书院概念并非简单地回归传统,而是在新的时代背景下进行的重塑,但是这个概念重塑的历史过程至今依旧缺乏清晰的梳理,本文力图在此问题上有所突破。

      一、社会背景:西式学校制度弊病的凸显

      随着清末癸卯学制的出台,加以科举制之废除,经辛亥鼎革及壬子癸丑学制等的实施,短短十数年间,西式学校教育制度大跃进式发展,取代了中国旧式以科举、官学、书院等为中心的教育体系。[3]各地书院或废或改,不复本来面目,书院一词也逐渐成为历史上的名词,淡出国人的思想世界。然而西式学制的弊病很快显露出来,到了二十世纪二十年代初,“教育失败”“教育破产”之类的话语比比皆是。蒋梦麟叹道:“我们办教育的人,近来真觉得日暮途穷了。从前我们以为政治不良,要从教育上用功夫,养成人材,去改良政治。近年以来,政治愈趋愈纷乱,教育界经济上和心理上,都因此受莫大打击,不但经济破产,精神上破产的征象,已渐渐暴露了。于是数年前‘只讲教育,不谈政治’的迷信,渐渐儿打破。”[4]蒋百里更激烈地抨击道:“自废八股、废科举而有二十年来之教育事业,凡所以除旧也,而旧之弊无一而不承受,而良者悉去矣。凡所以布新也,新之利未尝见,而新之弊乃千孔百疮,至今日而图穷匕首现矣。”[5]陈东原则不无揶揄地称:“现在的教育界只有三种现象:第一是穷;第二是穷了还要办学堂;第三是因为多办学堂而更穷。这时候的教育家,正好像撑持门面的寡妇,明明知道现在的教育不过是在敷衍,却舍不得一下就松了手断了气,总之还以为好日子在后头了。”[6]

      在此情形下,“中国人开始在中国与外国、传统与现代的关系中,把新教育作为一个整体进行反思”[7],由此产生了各种具体的教育改革方案,书院为其中之一。书院被视为与西式学校相对立的概念,学界普遍用这一方式定义书院。毛泽东即称:“要晓得书院的好处,先要晓得学校的坏处。”[8]陈豪楚认为:“普通言书院与学校之最大异点所在,学校重形式之整齐划一,于统一之中,求个别之发展;重学术之本质,而蔑视人伦师表之义。书院则重自动研究之精神,作个别之指导,而不求全体之一统;其师生情义之重,足以树立天下之师表。……而书院之精神,亦且驾乎学校而上矣。”[9]舒新城亦指出:

      我以为中国旧教育制度,在组织上虽未曾注意团体活动,在教学上虽有极不合情理之处,……然而其制度之全体固有为现在新教育制度所最缺乏的三种要素:即(一)学费以各人之能力为准则,学校且有恒产,非如现在之同等纳费与无恒产。(二)师生的关系为“人”的,非如现在之为“制度”的。(三)教学重个人能力,不如现在之以团体为单位,互相牵制。此三种精神之有无,实系新旧学校最大之差别,亦即我们研究中国教育所当特别注意的问题。旧学校制度之有此三种精神,与新学校制度之缺此三种精神,我想凡经过私塾书院及现在学校生活的人,若留意将其已往的经验详为反省而比较之,便会有完全肯定的答案。[10]

      具体而言,对西式学制的反思和批判涉及教学法与教学组织形式、学校内外部关系、教学内容以及教学效果等各个方面,这些方面成为新书院概念内涵的基本结构。西式学校在教学法上偏重于讲授法,“其教授之方法专以灌输知识于生徒为唯一之方针,事事以教师为主,以生徒为客,一切活动悉为教师所夺。其视教室一如教师活动之舞台,非生徒所能登也”[11]。章太炎认为“今之学校,学校包罗万有,教师滔滔讲述,学子屏息奉手,其切于自修者阙如”。在他看来,学问之事,“书多而文义浅露者,宜各自阅览。书少而文义深奥者,宜教师讲解”。他联系到新的学科制,认为不同学科应该使用不同的教学法:“一种学问,先后有条理可寻,非先通一关,第二关决难通过的,这一种,非请教师讲解不可;譬如各种科学,以及以前所谓‘小学’之类都是。至于书籍众多,没有条理可寻,并且他的功用,在乎作用而不在乎条理的,这一种,不须讲解,只须各人自己观览即可。”[12]谢国桢亦认为不同层次和学科在教学法上应有所不同:“在高中以下,课业问学,须在讲解;中学以上,理科讲解以外,在于实习。文科讲解一途,实不甚必要。在于指导学子应读何书?应习何课?诠释疑难之问题,改正研治之舛误,……学子听教授讲书,犹如观众之听剧,某也讲解清楚,某也态度诙谐,此于教学法上或有值得注意之处,而于学术何干?”[13]而在胡适眼里,讲授法“乃是欧洲晚近才发明的救急方法,不过是一种‘灌注’知识的方便法门,而不是研究学问和造就人才的适当办法”。[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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