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教育扶贫政策的演进逻辑及未来展望

作 者:

作者简介:
袁利平,陕西师范大学教育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丁雅施,陕西师范大学教育学院,西安 710062

原文出处:
湖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报

内容提要:

教育扶贫政策对推进脱贫攻坚战略具有关键性作用。基于历史制度主义的视角,对改革开放以来教育扶贫政策的变迁历程进行分析发现,我国教育扶贫政策主要经历了向普及要成效、从质量探发展和以精准建巩固三个主要阶段。结合我国扶贫政策的历史背景,学习效应、适应性预期、政策体系高昂的退出成本,以及贫困人口内生动力缺乏是造成我国教育扶贫政策路径依赖的主要因素。我国教育扶贫政策在实践中出现了两个关键历史转折点:由扶教育之贫转向依靠教育扶贫;由普惠式教育扶贫转向精准式教育扶贫。随着脱贫攻坚工作的不断深入,新时期我国教育扶贫政策要从追求“效率逻辑”转向“效益逻辑”、从实施“宏观引导”转向“具体举措”、从倡导“单一主体”转向“多元主体”。


期刊代号:G1
分类名称:教育学
复印期号:2019 年 1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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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G40-011.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6124(2019)04-0065-08

       一、问题的提出

       教育是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重要纽带和桥梁,教育在扶贫中发挥着战略性、奠基性、引领性和延续性作用。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累计有7亿多人口成功脱贫,占同期全球减贫人口总数的70%以上,扶贫工作获得历史性成就[1]。早在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国就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广泛意义上的教育扶贫运动,如农村扫盲、农民短期技能培训等。真正意义上的教育扶贫相关政策从1984年陆续出台以来,扶贫理念与行动机制日益更新完善。目前,我国已进入精准扶贫攻坚的决胜阶段,该阶段对教育扶贫工作提出了更明确的任务目标。扶贫政策在我国教育扶贫进程中扮演着指挥者和管理者的角色,制约着我国教育扶贫的未来走向,并对巩固扶贫成果和精准脱贫起着一定的支持作用。因此,对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教育扶贫的政策文本进行分析,归纳总结其内容及演进逻辑,或许能对我国脱贫攻坚的治理层面提出更加理性的政策抉择,对更规范有效地实施“发展教育脱贫一批”提供重要的方法论意义。

       历史制度主义(historical institutionalism)作为一种融合制度分析方法和历史分析方法于一体的分析范式,从中观的制度层面入手对政策内容和政策进程进行重新诠释,则能为政策研究提供解释性意义、描述性意义和建构性意义[2]。历史制度主义对政策制度变迁的解释逻辑可归纳为两个方面。一是制度持续的“正常时期”(normal periods)。对于制度的持续,历史制度主义倾向于采用路径依赖(path dependence)这个概念来诠释。路径依赖是指制度形成后具有某种难以逆转的自我强化机制而产生一种锁定效应,驱使政策沿着某一固定的路径轨道继续演化,其路径方向很难发生改变,且呈现出顽强的稳定性与保守性。二是制度断裂并发生关键转变的“关键转折点”(critical junctures)。关键转折点是制度的路径变迁与突破的关键节点。在历史制度主义框架内,关键转折点的出现通常是由于外部宏观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即特定制度背景的改变以致现行制度变迁,为制度变迁提供契机[3]。借鉴历史制度主义的分析框架,我们对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教育扶贫政策的演进历程进行了梳理,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从路径依赖和关键转折点两个层面来分析我国教育扶贫政策发展和阶段变迁原因,进一步探讨我国教育扶贫政策制度变迁的深层逻辑,探寻教育扶贫政策的未来走向。

       二、我国教育扶贫政策的演进历程

       历史制度主义对制度的关注聚焦于“历史”和“时间”两个层面,注重以历史为分析视角,以制度为研究变量,以时间为描述序列来解释制度的生成与变迁,并倾向于依照一定时序对历史事实进行详细解读分析,以期发现过去的政策制度对现在和未来政策制度的影响。自1979年以来,随着我国扶贫工作的深入,教育扶贫政策不断发挥着不容小觑的重要作用。纵观40年来政策发展的历程,依据主要关键转折点和阶段特征,本文将我国教育扶贫政策的演进历程划分为三个主要阶段。

       1.承认贫困,向普及要成效阶段(1979-1995年)

       任何政策制度都不是独立的存在,政策的形成和演变与宏观社会环境存在紧密的耦合关系。教育政策改革所追求的目标往往在一定程度上受制于政治经济条件等因素的影响。改革开放初期,解决贫困户的温饱问题是我国农村地区反贫困的首要任务,而贫困地区教育落后和人口素质低下正是导致贫困的主要原因。在当时,全国平均每10万人拥有教员956人,而贫困地区仅为500人左右:全国人口平均文盲比约为25%,而个别贫困地区则高达50%[4]。在这一时期,贫困问题逐渐开始被党和国家承认,并上升到政策解决的高度。为了解决贫困地区人口“没学上”的难题,该阶段我国教育扶贫政策主要集中在普及基础教育、保障义务教育、扫除文盲等方面,教育扶贫政策在理念上呈现出向普及要成效的特点。

       1984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帮助贫困地区尽快改变面貌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提出要重视贫困地区的教育问题,增加智力投资,有计划地发展和普及初等教育,主要发展农业职业教育,这也是我国政府文件中第一次明确提出“教育扶贫”[5],“教育扶贫”概念首次在国家政策文件中出现。1988年2月,国务院颁布《扫除文盲工作条例》,从操作层面对扫除青壮年文盲、提升人民的文化素质提出了具体要求。1994年,国务院制定并颁发了《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以下简称《计划》),成为全国扶贫开发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明确规划利用未来七年时间,聚集各方力量,在教育扶贫领域把工作重心放在推进贫困地区教育改革、基本普及初等教育、积极扫除青壮年文盲上。1995年,国务院启动“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启动并加强专项资金重点投入《计划》中所确定的贫困县义务教育阶段的基础设施建设。

       2.解决贫困,从质量探发展阶段(1996-20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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