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文学主体论到主体间性与审美意识形态论

作 者:
王确 

作者简介:
王确,文学博士,东北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主要从事文艺理论和美学研究。通讯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东北师范大学文学院,邮政编码:130024。电子邮箱:wangq254@nenu.edu.cn

原文出处:
文艺理论研究

内容提要:

中国改革开放40年的文论历史,始终在进行文学的启蒙。文学启蒙的重要维度依然是文学的主体性问题,这是遥望曾间断的五四文学传统、重拾文学革命尚未完成的任务所做的努力。文学主体论是在“文学是人学”—“文学主体论”—“文学主体间性”的逻辑构架中确立和进展的。这一历史逻辑中有两个最主要的理论取向:一是文学的主体间性;二是审美反映论或审美意识形态论。主体论在接受反映论和意识形态论的思想背景中建构着主体间性文论;反映论和意识形态论文论在吸收主体论文论主张中形成了审美反映论和审美意识形态论;审美反映论与审美意识形态论的创新点在于“审美”概念的介入,承认文学的审美属性并在文论中概念化,给新时期中国文论注入了活力,也更接近文学艺术的真理。改革开放40年文论史给当下和未来提供的启示主要有三:一是理性和历史地守望主体论;二是将文论作为整个社会文化有机体的一部分;三是调适理论成果在历史本体的逻辑中具有现实合理性。


期刊代号:J1
分类名称:文艺理论
复印期号:2019 年 10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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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his article is funded by the Major Project on 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of the Ministry of Education(12JZD017).

       中国改革开放40年的文论史是文学的立场、观念、思想和理论与国家意识形态在某种共同进程方向上的动态调适史。新时期初年的文学主体论因其显示着文学和文论的根本冲动及诉求,与其由固有传统、不同文论观念和当时的思想文化需要所构成的历史语境之间的冲突、互动与各自反思及转换也表现出相应的突出性,更加重要的是有关文学主体的认识和讨论具有与时俱进的理论潜质和延至远方的生命力。从遥望五四“人的文学”思想的新时期文学主体论到文学的主体间性和审美意识形态论的演变过程中,便蕴含着这一文论史逻辑。

       一、遥望五四文学传统的新时期文学主体论

       早在晚清就出现的“不须古典之言”(洪仁玕语),“我手写我口”(黄遵宪语)等语言革命,不过是为了开启民智,提倡“新民”,所以当时就有人说“白话为维新之本”(裘廷梁语)。新文化运动及其白话文的主张和推广都深含思想启蒙的目的。说到底,思想启蒙的根本就是唤醒人的主体意识,就是“立人”,正如康德所说:“要有勇气运用你自己的理智!这就是启蒙运的口号。”(22)五四文学革命初期胡适大力提倡的个性主义,周作人强调的“人的文学”,以及五四时期个性解放的社会思潮,其核心价值都与人的主体性息息相关。中国改革开放40年的文论历史,可以说始终在进行着文学的启蒙,文学启蒙的重要维度依然是文学的主体性问题,这是遥望曾经间断了的五四文学传统,是为重新拾起五四文学革命尚未完成的任务所做的努力。

       文学主体论与文学自律性是息息相关的。连文艺的真实性都不能得到包容,文艺的特殊规律都不能正面肯定,文学中的人物所具有的自觉个性都不能承认,何谈文学本体的自律,更不要说文学的主体性了。文学本体在不同语境中其所指不尽相同,有时指作品本体,姑且称其为狭义的文学本体;有时指世界,作家,作品和读者所构成的文学系统,姑且称其为广义的文学本体。我们应当清楚,即便把文学本体定义为后者,那么,文学作品也是中心,是文学创作活动的结果,文学的特质或自律性均会在作品中获得显现。即便按照现代解释学或接受理论来理解,作为事件化的作品构成,除了创作主体外,读者也是唤醒休眠的作品并成为构成作品显现的某种力量的另一种主体。可以说,无论给文学本体划出一个怎样的边界,文学本体的内在特征是其自律性的主要支撑。所以,文学自身的解放,必然需要文学主体的解放。

       文学本体论的确认不过是为文学自身规律的合法性被承认所做的努力,有资格担当这一自身合法性的文学,其直接产生的原因恰恰意味着文学主体的确立和充分展开。新时期初年,中国文论界几乎同时展开了多种问题的讨论,首先提出的是直接关涉文学的自律性或文学本体的合法性问题,诸如:有关形象思维,艺术真实,文学是人学,文学典型和文学方法论的大讨论,其理论针对性均落脚于文学在各种文化样式中突出的独特性问题。如此多维和广泛的文论争鸣和反思为文学主体论的登场积累了有利的条件,尤其是其中有关文学是人学的讨论直接催生了文学主体性的觉醒。

       文学主体论是在文学是人学——文学主体论——文学主体间性的逻辑构架中确立和进展的。实际上,形象思维问题业已关联到作品自身与作品外部的作家和读者的心理活动等,文学主体论强调的是文学关系中人的精神自主性与对个体人性的合理认同,说到底,没有人的文学觉醒,不会有文学自律认识的确立,新时期以来的中国文论史也正是顺应着这样的逻辑深化和进展着。从1978年底,国内的思想界就开始了关于人性和人道主义的讨论,据有人所做的不完全统计,到1982年这4年左右时间里,至少每年有将近百篇文章公开发表,其中不乏讨论文学是人学这一主张的力作。1979年5月,就有学者在公开发表的文章中明确说:“把神变成人,是文学的进步。把人变成神,是文学的倒退。人民不要神学;人民要的是人学——文学。”(阎纲89)同年,朱光潜发表《关于人性、人道主义、人情味和共同美问题》的文章,认为“当前文艺界的最大课题就是解放思想,冲破禁区”。他提出要冲破的5个禁区:一是人性论禁区;二是人道主义禁区;三是人情味禁区;四是共同美感禁区;五是“四人帮”所吹嘘的“三突出”禁区(39-42)。这显然是主张在破除“四人帮”“三突出”文艺原则的同时,对人性、人道主义及其共同美的正当性的确认。翌年,明确提出“文学是人学”这一命题的钱谷融,再次将自已在二十几年前名为自我批判、实为自我辩护的旧文《〈论“文学是人学”〉一文的自我批判提纲》拿出来发表。如果作一比较,这篇“自我批判的提纲”比起原文《论“文学是人学”》对“文学是人学”这一命题的阐释显得更加深思熟虑。作者针对原文讨论的“关于文学的任务”“关于作家的世界观与创作方法”“关于评价文学作品的标准”“关于各种创作方法的区别”“关于人物的典型性与阶级性”等5个问题进行了解释和“批判”(7-13),从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出所有解释都在表达作者在文学立场上那种不折不扣的对人的重视,并深信共同人性、人道主义和人物个性是文学的核心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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