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技术环境下的政治安全

作 者:
樊鹏 

作者简介:
樊鹏,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学研究所副研究员。

原文出处:
东方学刊

内容提要:

09


期刊代号:D0
分类名称:政治学
复印期号:2019 年 07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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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治的核心是政权,政治安全则是直接涉及政权稳定的安全,核心是政权安全和制度安全。在第四次工业革命带动的新技术环境下,在持续的社会“再组织化”和各类传统政治空间被加速重塑的过程中,不能将政治安全简单理解为防范直接针对政权的内外颠覆活动,或仅仅围绕国家基本意识形态和基本政治制度的安全,而是应当在更广泛的意义上理解威胁政权和基本安全的风险因素。之所以讨论互联网和新技术的问题,乃在于新技术因素深刻改变了政治体系运行的结构和规则,赋予了更多行动主体挑战传统国家权力边界的能力,塑造了更多新型的组织形态和政治空间,从而在国家制度能力不足的情况下加速了系统性风险爆发的可能性。政治安全是任何现代国家都不可回避的一般性问题,是一个国家的核心利益。从政治科学角度来看,政治安全问题本身就是政治学的核心研究对象和分析内容。政治安全脱敏化是一个必然的过程。英国议会辩论公开讨论本国政治安全,美国兰德报告的主要任务是研判美国政治安全形势,通过不同文本影响决策和公众认知。本文讨论新技术环境下的国家政治安全,主要围绕四个方面展开:第一,新技术环境;第二,政治形态;第三,处置模式;第四,理论工具。

      一、新技术环境

      互联网是20世纪的产物,但是互联网技术的升级和广泛运用是过去十余年来的事情。2011年国家成立了高规格机构从事互联网治理,但是很大一部分工作被理解为舆情治理。舆情治理是一个特别“饮鸩止渴”的概念,用官僚化工具把眼前治理的成本降到最低,用极限手段处理背后可能潜藏的复杂社会问题,从而可能忽略了长效的国家权力运行以及国家同市场、社会和其他新事物的关系,当然也取消了国家权力有机会识别社会新生事物并与之进行互动的空间。

      这种管治模式部分源于决策者对互联网新技术的不完整理解,对于新技术可能在政治层面产生的长期影响缺乏准确判断,但更多原因在于原有政治系统中的一些特性无法因应日新月异的世界变化。为什么这样讲?因为整个互联网和新技术的发展,之于现有的政治权力,类似于16世纪初期印刷术的推广,之于马丁·路德所处的变革时代。新技术激发的是整个社会领域的大变革,它彻底改变了所有政治主体所处的环境,帮助他们突破原来所处的信息结构、组织条件和行动结构。但是对于当时的统治结构而言,一时还难以因应彼时的社会和思想变化。互联网新技术环境的本质不是产生了官方不乐见的舆论或信息流,而是互联网新技术随着自身传播并向其他领域蔓延,逐步同更广泛的市场、社会运行机制相结合,催生了全新的经济社会和政治形态,市场和社会在以全新的方式运行和裂变。然而相对于市场和社会而言,虽然国家和政府也在变革,但受制于传统官僚体系的弊病,注定在很长一个时期内其反应是被动因循,对新的社会变化缺乏充分的消化和回应。

      2018年笔者在《文化纵横》发表了一篇文章,粗略探析了互联网和新技术发展对政府监管职能、公共服务、国家与社会关系乃至于国家的政治生活可能产生的深远影响。①现代国家的职能体系在20世纪大工业时代逐步健全起来,政治学世界中常使用的利益集团政治、法团主义、结构功能主义、监管型国家等概念,反映的是大工业时代国家同市场社会主体的关系和主要处置工具。然而在第四次技术革命的环境下,日新月异的新技术加速改变了政府监管权力行使的环境,政府原有的监管框架、监管工具的实用性及其权力的极限受到了持续挑战。在互联网环境下,更多市场主体获得行动能力或能力增加,对于许多微观交易行为,政府很难识别、判断和处置。所以很多领域会衍生出一系列意想不到的市场交易方式,会演变成系统性风险。2018年发生的滴滴事件及其后续处理,部分地影响了社会对于政府监管大型技术公司的权威和信心。当然即使是传统工业集团的垄断性质的经济行为,在新技术环境下也嵌入了大量微观交易行为,衍生出更多的信息不对称,极大地增加了政府的监管成本。

      市场和社会出现更多微观交易行为的同时,作为监管方的政府则失去了更多的“微观权力”,政策制定者难以对变革施加影响。在技术环境下,过去对政府的许多想当然的定义,现在也需要重新审视,譬如政府作为垄断暴力、垄断财税的组织,现在不那么确切了。在大工业时代的国家,制造暴力和使用暴力的机制是分开的,国家垄断了合法使用暴力的权力。但是在新技术环境下,数据本身就是可能制造暴力的渊薮,可是目前数据的制造和拥有并不完全垄断在政府那里,而是广泛分布在技术公司甚至单个的社会组织和主体中。今天政府不仅仅受到国际、地方、机构等更广泛意义上多中心权力结构的制约,而且随着新技术的持续发展,导致政府适应快速变化的新技术、新环境,加深对治理对象了解的成本越来越高,时间越来越短,挑战越来越大。

      各类技术的突变性发展、各类创新业态以及由此带来的突发性现象级的事件,使得立法机关和政府应接不暇,在过去,决策者有足够的时间研究特定事物,有能力识别监管对象并找到有效的监管工具,但这种传统的线性关系、监管的机械性动作的性质已发生根本改变。新技术在某些领域的使用,也已经使政府的所有公共行为和企业运营紧密地纠缠在一起,统治行为的本能会把它们当成合作伙伴还是需要积极防范的潜在挑战者,这同样是一个有待观察的问题。

      事实上,因互联网和新技术赋权所改变的不仅是市场领域的复杂交易、权力结构以及国家和市场的关系,它对于社会力量的发展以及国家社会关系的改变,也是不可小觑的。在今天,我们的执政党、立法机关和政府去识别变化中的社会关系和新兴社会主体的能力,并不见得在与时俱进,反而可能处于不断衰退中。国家社会的关系并不是更清晰了,而是更陌生了。较之于复杂的社会生态、新型的政治形态以及由此衍生的风险挑战,我们的治理理念和处置工具并未得到及时革新和跟进,甚至由于单中心的思维和官僚治理的刚性特征,反而使政权丧失了同广泛的社会力量交往的自我训练机会。在这个意义上,我们有必要加深对新技术环境下政治安全有关现象的理解,并思考与之有关的理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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