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西方协商系统理论的兴起与主题

作 者:

作者简介:
佟德志(1972- ),天津师范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教授,博导。天津 300387;程香丽(1982- ),德州学院政法学院讲师,天津师范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博士生。山东 德州 253000

原文出处:
国外社会科学

内容提要:

协商民主的系统转向使得协商系统理论得以兴起,并成为第四代协商民主的标识。当前,协商系统理论家从功能认知、构成要素、边界区隔、分析框架、研究方法、规范原则等方面对协商系统的基本主题进行了积极的富有成效的探讨;并围绕着大规模协商与协商概念扩展、系统内部的分工与反直觉的结果、协商标准的连续统一体与协商理想、协商系统理论上的吸引力与实际运作中的问题等方面展开了广泛的学术争论。协商系统理论和实践将在这些学术争论中不断克服缺陷,发挥系统优势,以实现大规模协商理想。


期刊代号:D0
分类名称:政治学
复印期号:2019 年 04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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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 D082

       协商系统理论受到越来越多的西方协商民主理论家的关注。它将宏观空间、政治机构、微型公众和党派论坛等协商空间、场所和机构包容到协商系统之中,试图超越任何具体、微观、分散的小规模协商,通过整体的、系统的方法推动大规模协商。协商系统理论矫正了协商民主的“微观倾向”,发展了协商民主理论,为其指明了一个新的、令人振奋的方向。对于这一富有朝气、欣欣向荣的学术领域,本文将从协商民主理论的变迁、协商系统的基本主题与学术争论三个方面管窥全貌。

       一、当代西方协商民主理论的变迁

       协商民主理论自20世纪80年代兴起之后,迅速以燎原之势展开。英国学者斯蒂芬·艾斯特(Stephen Elstub)将当代协商民主理论的流变划分为三个代际:第一代协商民主研究以约翰·罗尔斯(John Rawls)、尤尔根·哈贝马斯(Jürgen Habermas)、伯纳德·曼宁(Bernard Manin)、乔舒亚·科恩(Joshua Cohen)、约翰·德雷泽克(John Dryzek)等为代表,主要关注协商民主的规范正当性(normative justification)、对该理论的解释以及该理论的必要组成要素,但未考虑到现代社会的复杂性,如多元化、等级、社会经济不平等、对专业人才的需求、全球化等。①第二代协商民主研究以詹姆士·博曼(James Bohman)、阿米·古特曼(Amy Gutmann)、丹尼斯·汤普森(Dennis Thompson)、德雷泽克、莫尼克·德沃(Monique Deveaux)、艾丽斯·扬(Iris Young)、林恩·桑德斯(Lynn Sanders)等为代表,试图调和协商民主的规范原则与多元复杂的经验现实,对这些规范原则进行了独特的解释,从而使协商民主理论更具现实意义,在实践中更具操作性,但往往不去具体地进行详细的制度设计,并对协商实践进行经验分析。②第三代协商民主研究以瓦尔特·巴伯(Walter Baber)、艾温·欧佛林(Ian O'Flynn)、约翰·帕金森(John Parkinson)、詹姆士·费斯金(James Fishkin)、阿肯·冯(Archon Fung)、约翰·加斯蒂尔(John Gastil)、列奥纳多·阿弗里泽(Leonardo Avritzer)等为代表,着重于构思具有现实性的、可行的以及在规范方面更合意的协商民主制度,③如公民陪审团、共识会议、协商民意调查、规划小组、公民大会、21世纪城镇会议、国家议题大会等微型公众(mini-publics)协商论坛,其关注焦点是协商制度的设计和经验分析,但往往只是研究微观协商形式,将微型公众和其他制度与它们所处的广泛话语和宏观背景隔离开来。

       进入21世纪,对协商民主的研究可以概括为四个转向,即制度转向、实践转向、经验转向和系统转向。④制度转向的重点是,关注具体的协商论坛的设计和运作;实践转向的重点是,在现实的政治世界中强化或引入协商民主,如使立法议会和宪法法院等政治机构更具协商性或引入微型公众协商论坛;经验转向的重点是,对发生在政治机构、微型公众等场所的,相对小规模的、分散的协商实践进行经验分析,检验协商民主理论的假设,测量协商质量以及协商对政治偏好的影响等。⑤制度转向、实践转向和经验转向集中体现在第三代协商民主中,使人们一度认为第三代协商民主能够实现协商民主的规范性理想。但是,第三代协商民主主要侧重于以微型公众为主的公民协商场所或以立法议会、宪法法院等为代表的精英协商实践,然而,任何一种协商场所或协商实践,无论其设计和运作如何理想,都不可能拥有足以使整个国家通过的大多数决定和政策具有合法性的协商能力。⑥针对第三代协商民主侧重于设计分散的微观协商论坛,而忽视非结构化的公共领域协商的倾向,西蒙娜·钱伯斯(Simone Chambers)提出了协商民主是否已经放弃了大众民主的质疑。⑦

       事实上,自民主的协商转向之初,就存在着协商与民主之间的张力。第一代协商民主理论家罗尔斯和哈贝马斯对公共理性(public reason)的阐释彰显了这种张力,形成了两种鲜明对比的协商民主传统,⑧即注重个体审慎思考(deliberate)的协商民主传统和注重公共对话(public discourse)的协商民主传统。第三代协商民主研究主要关注具体、微观的协商实践,虽然在这种协商民主当中存在着群体互动式讨论,但其研究取向仍然是一种个人主义模式。因为,虽然通过群体协商的集体过程输出了协商意见,但这种协商意见主要是通过评估个体在获得更多信息并且有机会在合作氛围中与那些持异见者讨论这些信息时所发生的情况来测量的,如协商民意调查。第三代协商民主重点关注的仍然是个体的协商参与和反思,而不是对公共舆论的公开辩论和反思。⑨

       系统转向寻求解决具体、微观、分散的小规模协商存在的诸多民主缺陷,以实现大规模的协商民主。由于第一代协商民主理论家如哈贝马斯所倡导的协商民主理想就是大规模的民主协商,所以,艾斯特等人认为,从这个意义上说,系统转向使得协商民主绕了一圈,又回到了其起源之处。⑩然而,重新重视协商系统虽然确实表明了对第三代研究的微观倾向的背离,但是很显然,它也受到了第二代和第三代研究所推动的变革的影响,所以,系统转向并不是简单地回到第一代研究。它意在调和前三代研究的见解,即强规范性前提、制度可行性和经验结果。(11)因此,系统转向为协商民主研究提供了一种新的思路,标志着第四代协商民主的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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