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与延异

作 者:
苏李 

作者简介:
苏李,华东师范大学中文系,上海 200141;上海电机学院文理教学部,上海 201306 苏李(1981- ),女,北京通州人,讲师,华东师范大学博士生,主要研究方向:当代西方文艺理论、美学。

原文出处:
江淮论坛

内容提要:

德里达对柏拉图《斐德罗篇》中关于书写文字与“药”的神话解读,是理解其文本理论的关键和核心。他通过传统哲学对书写文字的矛盾性立场的梳理,揭示了书写文字根本性功能及其蕴含的悖谬性。书写不可还原,因此,书写文字组成的文本只是播撒。传统理论对文本意义的追寻在德里达看来,即使是在柏拉图对话中也注定显现为一场无法到达的漫游。然而,这样的理解必须严格限制在原本意义发生的场域下。也就是说,在发生的意义上,德里达的批评和解读方是可理解的、有意义的,但同时也正是在这样的发生考察中,显露了德里达书写与文本理论的局限和困难。


期刊代号:J1
分类名称:文艺理论
复印期号:2019 年 0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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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B565.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1-862X(2018)05-0099-006

       德里达作为解构主义大师,早在对胡塞尔现象学的批评性解读①中就摆明了自己的根本立场:西方形而上学传统追求的在场是达不到的,胡塞尔现象学的努力本身恰恰揭示了在场之不断的延迟和耽搁。因此,在场优先性恰恰是一个悖论性的追求和设定。他认为从传统形而上学的一开始,如在柏拉图的《菲德罗篇》中就以“药”为喻触及了书写文字与口头言语对于意义、真理的表达难题。德里达认为这种“焦虑”一直是西方形而上学传统挥之不去的问题。德里达对柏拉图《斐德罗篇》中“药”、书写文字的分析可以看作“延异哲学”与文本理论以及其后现代文论的中介和典范案例。换言之,德里达对柏拉图文本的解读,不仅本身就是解构方法的一个典范样本,而且彰显了解构方法的复杂性。解构决不是单纯破除、否定结构和确定的意义,而是掘进到意义生成的深层,显现结构和意义生成中的不确定和模糊性,尤其是结构和意义的多重解读可能性。概言之,借助德里达对书写文字的论述以及文本解读案例,我们不仅能够切近解构主义立场的深层意蕴,透视其思路的内在理论路径和背景,而且可以在其讨论的意识层阶上辨明其探讨路径和结论的得失。

       一、柏拉图的“药”:书写文字的本质

       德里达从柏拉图《斐德罗篇》中“药”的比喻入手,重提一个古老的争论。对《斐德罗篇》的主流解释认为,这篇对话是柏拉图早期不成熟的作品,结构松散,存在矛盾不协。德里达则从“药”的问题引入,揭示柏拉图这一对话中蕴含的深意——书写文字与真理、意义的紧张关系。在对话中,苏格拉底与菲德罗从探讨一个关于爱的演讲开始,由爱的本质谈到演讲的修辞。而苏格拉底要指出的是,修辞、语言到底如何与真理、知识相关联。德里达的解读就从对话开始的场景的特殊性开始。柏拉图一般把苏格拉底的对话场景置于集市、宴会、法庭等公共场合,而《斐德罗篇》对话发生的地方却是城外河边清幽之地,迥异于寻常的对话场景。这不大可能是随意之举,应当与对话本身的内容有某种关联,在对话一开始引入的“药”一词与这种情景有某种对应性的关联。德里达认为,二人到城外河边交谈,而不是平常对话的场所,意味着交谈主题中的文字或药以不同于常态的方式出现,即以边缘的方式出现——城郊河边:苏格拉底要斐德罗找个舒服的地方来朗诵吕西亚斯的演讲,又进一步说斐德罗表面是背诵,其实衣襟底下藏着吕西亚斯演讲的文章。至此,此番对话的真正主题有所显现:书写文字以隐藏的方式出现,言辞、言语并不完全独立于书写文字。关于文字的探讨场景,迥然不同于谈论善与正义等意义本身(也是关于言谈本身)的场景,恰恰表明文字或药的通常意义(即积极的、对于意义、真理的承载)的另一面,文字或药的边缘性的、对意义的承载事实上无法真正完全达成的困境[1]71-72,这样不同寻常的场景安排一再关联和暗示讨论主题。虽然“药”的第一次出现只是作为隐喻性的、类比性的概念出现,以“药”简单类比一劳永逸地解决不同的问题、困难,苏格拉底直言这种治疗百病的“药”是不存在的。这一断言也可看作是苏格拉底为药和文字的有效性做出了限定和划界。在处理知识、思维活动与言辞技艺时,苏格拉底也用医疗来做例子比照。一端是事物本性、关于事物本性的知识,另一端是依据事物本性的知识的技艺,如依据身体的知识的医疗技艺。

       当然,苏格拉底这里关注的主要问题在于知识、思维活动本身与表达的言辞之间的区分和紧张,尤其是关于言辞的技艺(修辞术)与知识、真理的关系。苏格拉底强调真正的修辞学与虚假的修辞学之分,与之相应的则是写作中的适当与不适当的问题,根本上关涉智者与爱智慧(哲学家)的区别。而在讨论这个问题时,苏格拉底插入一个关于发明文字的传说:埃及的古神塞乌斯发明了数字、算术、几何和天文,尤其是发明了文字。塞乌斯将这些技艺传给国王萨姆斯。他告诉国王,文字“可以使埃及人更加聪明,能改善他们的记忆力。我的这个发明可以作为一种治疗,使他们博闻强记”[2]197(274E)。文字被看作一种治疗技艺,治疗的对象则是直接的记忆能力总是有限这一问题,而文字的优点恰恰是能够保存、传递。但是,国王萨姆斯则明确区分文字的发明者与权衡利弊者,认为文字的功用需要仔细衡量,其弊端在于“如果有人学了这种技艺,就会在他们的灵魂中播下遗忘,因为他们这样一来就会依赖写下来的东西,不再去努力记忆。他们不再用心回忆,而是借助外在的符号来回想。所以你发明的这一帖药,只能起提醒的作用,不能医治健忘”[2]197。至此,药与文字的关系,或者说药或文字的功用上的双重性,成为苏格拉底要指明的要害。对柏拉图而言,知识乃是灵魂回忆方能通达的,而回忆并不等同回想。二者区别直接看来就在于,回忆的对象是知识、智慧、事物本性,而回想的对象不过是知识、事物本性的相似物。因此,灵魂的回忆与回想之别乃是“作为记忆的知识与作为再认的非知识”[1]135之别。苏格拉底认为书写文字所带来的危险就是书写的符号对于知识、真理来说不是直接的关联,而是一种提醒、模仿和相似性关联,因此,书写文字与思维的真理和知识决不等同。同样,修辞技艺和文字符号不等同知识和真理,依此,哲学家和智者的本质区分就明确了。德里达据此认为,柏拉图在此恰恰展示了西方形而上学传统的根本特征和思路:对于书写文字的贬低和压抑。但是德里达也明确指出,书写文字无论在柏拉图的对话中还是在形而上学传统中都有其被重视的价值与危险两个方面。换句话说,即使在苏格拉底引入的这古老传说中,书写文字的功用也是辩证的,一如回忆与回想、言语与文字、良药与毒药、真正的修辞与虚假的修辞等一系列的辩证对立。正如苏格拉底、柏拉图反对智者而崇尚哲思一样,智者的所谓智慧对应坏的回忆,是一种回忆术而已:书写文字恰恰能成就最为有力的、强大的记忆技术、回忆术。甚至可以说,有了书写文字,记忆术才成为可能,与之相关的记忆活动才可能,诸如背诵、书写、铭刻等等。爱智慧则不同于智者的记忆术,爱智慧在柏拉图看来就是回忆灵魂因堕落凡尘而遗忘的真理,当然能够担当灵魂回忆功能的只能是理智、思维,即回忆活生生的真理的展现和发生。与此同时,蕴含在对话文本中的内在矛盾和困难仍然存在,并不能通过对原初真理、本质的招认就轻易解决。一方面。苏格拉底承认书写文字是对言辞的记录、复刻,因此劣于言辞;但是同样,言辞和记忆也不可缺少书写文字,如指认斐德罗衣襟下藏着吕西亚斯演讲的文章,否则再好的演讲言辞也不能再现。另一方面,苏格拉底既区分回忆和回想,又必须进一步回退,需要区别一般的言语和活的言语,强调书写文字、回想乃至一般的言语都仅是单纯模仿,但是又坚持为模仿的合法性寻求可靠来源和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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