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向合作治理:转型国家基层治理中的政社互动  

作 者:
晏子 

作者简介:
晏子,上海交通大学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博士研究生。

原文出处:
经济社会体制比较

内容提要:

文章基于政社互动关系,从网络结构视角对乌兹别克斯坦基层治理变迁进行了国家与社会组织各自策略的匹配分析。研究发现,从“传统社会自我组织”到“全能主义威权统治下相宜共生”,再到“转型后的双向依赖”,当地传统组织乌哈拉之所以能够一直存续,在于其不断增强的组织合法性和灵活适时地主动嵌入和自我克制;随着社会组织的发展,其在治理网络中位置和结构的不同会产生不同的政社互动机制,马哈拉与国家的双向依赖,既是社会组织获得自主性和政治支持的策略应对,更是转型时期国家在动员能力和行政成本有限条件下的理性选择。乌兹别克斯坦在基层治理方面的经验和教训对于我国基层治理和治理体系建设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期刊代号:D0
分类名称:政治学
复印期号:2018 年 08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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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D5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3947(2018)03-0102-11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基层社会管理模式从过去的“单位—街居制”逐渐向“社区制”转型,国家—社会的关系也在不断调整。行政全能主义制度的瓦解,一方面意味着“单位制”治理网络的弱化;另一方面,大量社会组织应运而生,基层自治机制开始获得新生和发展。作为嵌入基层治理网络中的“重要变量”,社会组织的发展在治理博弈中正不断改变着基层治理的网络生态。近年来,尽管不同国家在基层治理的组织实施和项目设计上不尽相同,但在不断优化的基层治理战略选择和政策组合中,更为广泛的社会参与,由单一的政府治理走向政府与社会合作治理,通过多维资本推进治理现代化已经成为不少国家的共识。

      伴随基层实践的发展,理论界有关政社互动的研究成果卓著,大致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关于国家与社会组织关系的研究,另一类是关于社会组织与国家行动策略的研究。在有关国家与社会组织关系的研究中,从最初对西方学者理论(White,1993)的证实到吴建平(2002)、郁建兴等学者(2003)对西方关系主导范式与中国适用性展开探讨,田凯(2004)、徐宇珊(2008)、江华(2011)等学者选择自己建构理论对组织现象进行解释,再到“分类控制”(康晓光、韩恒,2005)、“双重性格”(王名,2005)、“行政吸纳社会”(康晓光,2011)、“嵌入性控制”(刘鹏,2011)等理论模型对中国本土的关系模式进行高度概括,关系研究经历了从“辩证吸收”到“本土化”的演变;关于社会组织与国家行动策略的研究,主要从动态视角考察了社会组织运作情况,关注社会组织的生存策略(赵秀梅,2004;张紧跟,2008;和经纬,2009;何艳玲,2009),从新制度主义、资源依赖理论(邓宁华,2011)等视角对社会组织的行动策略展开了深入探讨;但上述研究均未将基层治理的结构和变迁进行精细化、经验式的梳理和总结,也缺乏将自上而下的管理与自下而上的社区自治有机糅合,将国家与社会组织各自行动策略进行匹配分析,将传统要素与现代基层治理制度融合的案例研究更是鲜见。随着研究的深入,尽管不少研究开始聚焦于从整体和网络的视角,分析在不同情境下国家和社会组织的行动策略和互动机制,但当前治理研究论及的“网络”大多为单一类型的网络(如宗族网络),或混合不同类型要素(工具、情感等)的单一连带网络(Bian & Zhang,2014),鲜有整体而动态地观察网络行动者在不同历史时期下的多重网络(multiple-networks)(Bian & Zhang,2014),对与我国在基层治理环境、转型背景等要素具有相似性的国家与地区的基层治理的关注也相对欠缺。

      因此,本文选取了与我国具有相同转型背景的乌兹别克斯坦作为研究案例。乌兹别克斯坦是我国当前“一带一路”沿线的重要合作伙伴,作为苏联时期最贫穷的国家之一,在国家整体转型的情况下乌国不仅没有出现治理秩序失范,还因地制宜地通过社会组织嵌入基层治理构筑了一张社会安全网,实现了政治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通过对乌兹别克斯坦基层治理变迁的深度呈现,本文试图从网络结构视角探寻乌国社会组织与国家在基层治理中是如何互动和相互渗透的,以期辨析立足传统、自发组织、经由政府推动的基层社会组织是如何嵌入基层治理的。研究方法上,本文遵循定性研究的方法,在系统深入把握经验材料的基础上反观理论,主要关注两个问题:一是为什么基层组织马哈拉能够伴随历史变迁一直存续并和国家形成良性互动,其生存和行动策略是什么?二是从高度集权到适度分权,在国家转型的过程中国家为社会组织嵌入基层治理创造了怎样的制度环境?这种深度合作的政社互动机制是如何发展和演变的?

      二、文献回顾及研究视角

      随着“合作治理”理念的深入发展,国内外学者都开始聚焦于从网络的视角来思考国家与社会组织的互动关系。这些文献重点讨论了国家与社会互动的网络类型和不同网络类型对治理绩效的影响。从研究地域看,主要分为三大流派:美国流派较为关注行动者间的微观关系,次级系统(Sub-system)、亚政府(Sub-government)模式以及议题网络(issue network)均关注政策次级系统;英国流派则从中观视角出发,将网络视作利益团体的中介,罗茨(Rhodes)根据行动者对资源的依赖程度将网络划分为府际网络(inter-government networks)、专业网络(professional networks)、政策社群(policy community)等五类;德国荷兰学派则从宏观视角出发,关注公民与国家合作治理的过程,卡尔·瑞斯梅尔(Karl Rethemeyer)认为组织间管理网络分为“政治管理”“合作管理”和“治理”三种类型,是对物质—制度(Material-Institutional)、资源—社会结构(Social-Structural)的利用(转引自Agronoff & Mcguitre,2003)。不同流派对网络类型的划分和诠释不尽相同,但都在一定程度上揭示了各国政治制度背景下国家—社会组织的关系特征。

      随着我国治理结构的变化,从网络视角展开的中国研究也已蔚然成风,学者基于中国的情境和实践,结合西方有关理论展开了大量的译介和探讨。张紧跟(2003)认为随着知识经济和网络化管理的发展,传统的科层制行政组织结构必然遭遇挑战,组织间网络有助于克服市场和科层制治理的缺陷,代表了未来社会的基本趋势;陈钦春(2000)从公共服务视角展开讨论,认为关系网络整体结构经历了层级管理模式——复杂管理模式——网络管理模式的演变;刘骏(2011)从政府的外部治理结构入手,认为治理结构如同锥形,经历了从中心集聚向分散集聚的衍变,中心集聚结构中政府作为治理中心,介入较多,与参与主体进行的往往一对多的互动,而分散集聚有利于解放政府和降低交易成本,政府与参与主体间增加的代理层,有助于提高内部协调;邓朴、石正义(2006)指出作为网络治理的参与主体,政府部门、市场组织、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是竞争和协作的关系,应当通过跨领域合作构建公共服务多元主体竞争网络。总的来说,上述这些视角大多是从单一时间节点抑或是单一主体展开的探讨,抑或是单纯论及网络结构的变化,并无实证资料支撑,较少从动态的视角观察多个参与主体在不同历史时期的网络结构。本文认为从社会组织所处的治理位置出发,把握国家与社会组织的互动形态有助于将理论视角集中到网络分析的基本框架内,为解释国家和社会组织行动策略提供了一个良好的解释框架,也是对网络视角下基层治理研究的一大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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