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精准扶贫:时代循迹、对象确认与主要对策

作 者:

作者简介:
刘航,东北师范大学教育学部讲师,博士;柳海民,东北师范大学教育学部、中国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协同创新中心教授,博士生导师。长春 130024

原文出处:
中国教育学刊

内容提要:

教育精准扶贫需要将精准扶贫理念贯穿于教育扶贫的全过程之中,指通过有限的教育投入实现教育扶贫的最优效能。教育精准扶贫历经了从教育普及到精细化资源配置,由关注贫困人口的受教育权利到实现代际发展的目标转变。当前,教育精准扶贫在服务于经济建设的同时更应站在教育本体立场确认对象,解决面向办学主体、师资队伍、受教育群体三个方面的问题。通过精准配置资源、增强职业吸引力、创新教育教学模式、提升资助水平等措施着重改善贫困地区教育条件,提升教育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期刊代号:G1
分类名称:教育学
复印期号:2018 年 07 期

字号:

      [中图分类号]G5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4808(2018)04-0029-07

      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我国确定的“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在决胜全面小康打赢脱贫攻坚这场战役中,教育扶贫肩负着“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重要使命,其地位举足轻重。当前,在“精准”要义下推进教育扶贫是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的关键。因此,清晰认识教育精准扶贫的历史沿革,准确把握教育精准扶贫的关键对象,深入探索教育精准扶贫的实施对策,不仅重要,更显迫切。

      一、教育精准扶贫的时代循迹

      教育与贫困之间自古以来就有着本质而深刻的内在联系。教育的缺失是“能力剥夺的贫困”,易于引发贫困的代际传递。我国的反贫困实践一直将提高贫困人口综合素质作为促进贫困地区脱贫致富的根本途径。随着国家脱贫攻坚战略的实施,教育扶贫的内涵得到扩展,“精准扶贫”的提出更是进一步丰富和深化了教育扶贫的发展思路,教育精准扶贫理念也随之应运而生。

      (一)教育精准扶贫的理性认识

      贫困是个体的一种生存状态,贫困既是绝对的,也是相对的。绝对贫困通常以经济指标为界定标准,指不能维持最低生存和生理需要的收入水准和物品量;相对贫困是建立在社会成员之间的生活水平相比较的基础上,表现为个体的社会、文化、经济等要素处于社会不利地位。[1]无论是绝对贫困还是相对贫困,教育的缺失导致个体能力、素质等文化要素水平低下都是其产生的主要原因。

      教育贫困易于引发贫困人口文化要素的极度匮乏,他们身上普遍带有明显的贫困文化和文化贫困的双重特征。贫困文化主要表现在贫困者对于贫困状态的适应使其无法摆脱自身的境遇。美国学者奥斯卡·刘易斯(Oscar Lewis)在贫困文化理论中阐释了这个规律,他认为“贫困文化是贫困群体在与环境相适应的过程中产生的行为反应,并内化为一种习惯和传统文化,它的特点是对自然环境的屈从感和对主流社会价值体系的怀疑等。”[2]文化贫困“标示的是特定文化的一种低水平层次的状态或特征”,是相对于物质贫困而言的精神贫困。[3]从文化贫困与贫困文化的交互影响来看,一方面,文化贫困者通常由于缺少改变现状的愿景,缺乏文化投资的意识而固守“读书无用”的落后观念。另一方面,长期的贫困文化熏染使贫困者无法感受到教育可能带来的收益,从而助长贫困文化的发生。由此可见,教育扶贫面临着改造贫困文化和消除文化贫困的双重任务。

      与其他领域的扶贫措施相比,教育扶贫的核心优势在于能够有效阻断贫困的代际传递。教育扶贫是一种内生式的扶贫脱贫方式,其目的是通过补充人力资本使贫困人口获得自我发展和自主脱贫的能力。[4]10所以,相比照文化贫困和贫困文化,教育之于贫困代际传递的阻隔具有两个层次的功能。对绝对贫困而言,教育扶贫满足的是贫困人口的生存需求,通过改善和提升贫困人口的知识和技能以增强个体的自我生存能力、提高生活质量,在该层面主要着眼于对文化贫困的阻隔。对相对贫困而言,教育是贫困人口更高层次的发展性需求,为贫困人口提供代际上升的发展能力,通过对子代或父代综合素质的提高,促进贫困人口家庭的代际发展,从而着眼于消解贫困地区的贫困文化。

      然而,同一种方案不能解决所有问题。因此,实施教育扶贫应当因地制宜,将精准扶贫理念贯穿于教育扶贫的全过程之中,通过有限的教育投入实现教育扶贫的最优效能,精准发挥教育功能。

      (二)教育精准扶贫的话语流变

      虽然教育精准扶贫的专门提法在我国流行时间不长,但是教育领域内的扶贫支持作为提升人口文化素质的重要途径在我国具有较早的历史。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我国教育领域遵循“发展民族大众文化”的要求,以普及工农教育为主要尝试,在全国农村基本形成了生产大队办小学、公社办中学、区县办高中的农村教育格局,创造了“政府补贴+公社的公共经费分担”的全民办教育模式。这一时期文化领域的扶贫攻坚主要着眼于将教育视为人人享有的一项权利,是人民当家做主的表现。1950年起,全国范围内开展了大规模的扫除文盲运动,国家政府大力举办“新学校”、改革旧课程,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扩大人民群众受教育机会。结合农业生产实际和农民生活需要的农村扫盲工作也取得了相当成就,农民文化水平和政治觉悟的提升帮助他们缓解了农村贫困。可以说,以“普及”为主要目标的教育发展战略是人民民主权利在教育领域的直接体现。

      改革开放以后,伴随着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发展任务转变,包括教育在内的文化领域扶贫也由公民基本人权的表现转为以促进人力资本积累拉动经济发展为主要目的的实用培训和技术扫盲。1984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帮助贫困地区尽快改变面貌的通知》提出了包括“增加智力投资”在内的五点重要措施,这应当是我国政府文件中第一次明确提出教育扶贫的话语。[4]18这一时期,通过在贫困地区进行科技推广以及发展成人教育、职业教育,大大提升了贫困人口的人力资本积累,有效增加了农民收入,提升了人民生活水平。1994年,《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1994-2000年)》进一步提出解决“全国农村8000万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其中,改变“教育文化卫生的落后状况”作为具体目标之一将这一时期的教育扶贫集中在普及初等教育以及开展技术教育和培训等方面,通过依靠科学技术提高农民素质,以促进贫困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

      近年来,随着精准扶贫理念的提出,教育扶贫被赋予了更深层次的意义。教育不仅为国家政治经济服务,更成了人民生活的一种文化需要,“寄托着亿万家庭对美好生活的期盼”。这就要求今天的教育扶贫不仅要服务于国家政治和经济发展,更要站在教育本位的立场。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将教育扶贫作为实施精准扶贫、加快精准脱贫的重要措施,要求“着力加强教育脱贫”,“让贫困家庭子女都能接受公平有质量的教育,阻断代际传递”。2016年《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的通知》,明确将精准化理念注入教育扶贫之中,提出“以提高贫困人口基本文化素质和贫困家庭劳动力技能为抓手,瞄准教育最薄弱领域,阻断贫困的代际传递”。这说明,贫困地区教育自身的发展和改革已经成为国家整体扶贫的关键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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