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意大利政治思想中公民社会观念的提出①

作 者:

作者简介:
马库斯·柯林凯,Markus Krienke,意大利拉特兰大学教授。

原文出处:
政治思想史

内容提要:

09


期刊代号:D0
分类名称:政治学
复印期号:2018 年 03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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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民社会”(civil society)是现代欧洲史上一个典型的政治思想概念。意大利的哲学家对这一概念的发展作出的巨大贡献特别值得我们关注。实际上,从18世纪至今,没有哪个国家的政治思想中“公民社会”理论的发展达到了像在意大利那样的高度。也没有哪个国家的现代政治和经济的发展面对了如此强大、精细的“公民组织”。这些公民组织指的是那些自治的、有自己经济组织的城市。从中世纪和文艺复兴时期开始,有自己公民组织的城市最早主要是意大利北部的城市。“公民社会”在1861年意大利统一前后的国家建设过程中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从整个欧洲大陆层面来说,甚至基于全球视野,众多思想家对这一话题的哲学和政治上的反思对当今欧洲社会来说仍然不失宝贵的借鉴作用。在欧洲,我们面对着创建一个“欧洲公民社会”的巨大挑战②;从国际政治和经济领域的形势来说,我们意识到只有创建一个活跃并可靠的“全球公民社会”,近来的一些棘手问题才能得以解决。考虑到这些实际的难题,重读那些最早提出这一概念的哲学家的著作,看看他们试图用“公民社会”这一新术语来定义哪些价值和原则是非常有必要的。

      切实形成一致的公众意见以使政治行为合法化,是关注这一概念的主要政治视角。在复杂社会中,人民的同意是在日常生活中形成的,而不仅仅是在政治选举的时刻形成的。正如我们要讨论的第一个思想家安东尼奥·葛兰西(Antonio Gramsci,1891-1937)所指出的,政治领导权(political hegemony)的稳定离不开各种受人民拥护的机构的支持,而公民社会正是由这些机构组成的。不同的想法、意见和个人的不同观点都必须在这里阐述,寻找大多数人的支持,并争取领导权——“领导权”是葛兰西在研究了马基雅维利、克罗齐、马克思和一些意大利及国际上的社会主义者的思想之后得出的一个概念。③正如我们将会看到的,对葛兰西来说,公民社会的意涵就是:整个的社会生活就是日常政治斗争的现实(the whole social life is the reality of everyday political combat)。葛兰西把整个民事生活都政治化了,所以他是马克思主义传统中的一个具有革命性的思想家。我们要讨论的第二个哲学家,安东尼奥·罗斯米尼(Antonio Rosmini,1797-1855),跟葛兰西持相反的观点。对他来说,公民社会不是人类生活的全部现实。从其社会层面来讲,人类生活有三个重要的层面。个人利益以及个人与“公民社会”其他成员之间的经济关系,与另外两种刻画人性的关系交织在一起:与家庭成员的私人关系,以及与普世人类社会中所有其他人之间的普遍关系。罗斯米尼将这两个社会称作“家庭的社会”和“神权的(theocratic)社会”。至于他为什么选择如此奇怪的定义,下文自有阐述。也就是说,罗斯米尼认为,如果人类生活是体现在“家庭”和“人类”这些前社会性的关系中的,那么,公民社会就不仅仅是一个利益冲突和观点争论的领域。相对于另外两个层面,公民社会具有“辅助性”的特点,这一特点基于体现在所有人道德本质中的那两种前政治关系。因此,根据罗斯米尼的观点,公民社会指涉的不是领导权的概念,而是个体与他们在道德上的自我实现。在这个方面,罗斯米尼的观点和托克维尔非常相似。

      我们的这两个“安东尼奥”都追求这样一个社会愿景:个人、个性和差异在社会上得到理性的承认。葛兰西认为,差异在于社会阶级,而罗斯米尼认为,差异在于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两人都提出了一种处于具体境况中的主体的政治哲学,拒绝任何使政治哲学转变为抽象概念的理想主义思想。两个思想家的公民社会观念都是:对任何社会政治现实的考虑,都要从其间主体的具体境况入手。也许这可以被看作是意大利思想家与法国或德国思想家在“公民社会”观念上的差异。

      这两位思想家理论中“公民社会”的含义,也为自由主义现代社会的危机提供了一个解决方案。在这个解决方案中,两人所主要借助的都是黑格尔。黑格尔是想要阐明“公民社会”可以克服现代社会分裂的第一人。黑格尔的这一观点与基本的人类学原则形成了鲜明对照。因为我们如今正生活于全球化导致的类似的分裂中,所以我们可以很好地理解这些思想家所面对的现实。德国诗人席勒描述了现代人生活世界的这种分裂:“在希腊时代的国家里,每个个体享有独立的生活,但在必要时又能结合为整体;这种类似水螅的特性如今已被一架精巧的钟表所替代,在那里,无限众多但都没有生命的部分拼凑在一起,从而构成了一个机械式的集体生命。现在,国家与教会、法律与道德习俗都分裂开来了;享受与劳动、手段与目的、努力与报酬也都彼此脱节了。人永远被束缚在整体的一个孤零零的小碎片上,自己也只能变成一个碎片。他耳朵里听到的永远只是他推动的那个齿轮发出的单调乏味的嘈杂声,他永远不能发展他本质的和谐。他不是把人性印在他的天性上,而是仅仅变成他的职业和他的专门知识的标志。”④

      通过比较葛兰西和罗斯米尼这两位意大利政治思想的代表人物,我们可以发现他们之间南辕北辙的差别:一个代表共产主义的观点,而另一个代表自由主义的观点。他俩都受到第一位明确阐述公民社会理论的思想家黑格尔的启发。这使得我们有机会去研究两种思考公民社会的方式:公民一致性意见的形成,究竟是出于领导权,还是出于自己的权利?

      二、出发点:黑格尔

      在那些不仅强调个人自由和权利的价值,而且强调它们在社会领域之内的搭配问题的思想家中,黑格尔是最早的一批之一:“只有当个人属于一个真实的伦理体系的时候,个人主观上规定的自由的权利才能得以实现,因为只有在这种客观的体系里,他对自由的权利更加确信,也只有在伦理的体系里他才能真正拥有他真实的本质或他自己内在的普遍性。当一个父亲请教对儿子进行伦理教育的最好的方法时,一个毕达哥拉斯学派的人曾这样回答:‘让他成为一个具有良好法律的国家的公民。’”⑤现在,对黑格尔来说,将注意力集中在这个方面,并不是要谴责现代自由主义并建议回到古代希腊或罗马社会。黑格尔确信,只有现代的个体观和主观权利观,才有可能让个体实现他或她自己本身。他还相信,在经济动态中似乎摧毁了社群、传统和团结的那种个体自由,在现代个人主义社会里(资产阶级在这种社会里追求解放和发财致富的个人欲望)也是有可能实现协和的。“分工”只不过是现代工业社会创造的社会性形式中最为显见的一种。关于现代经济思想之父亚当·斯密,黑格尔认为:“在私利的真正获取过程中……形成了一个在一切方面都相互依赖的体系,在这个体系里,个人的生活、福利、合法生存和众人的生活、福利以及权利紧密地交织在一起。个人的福利等取决于这个体系,而且只有在这个相互关联的体系里面它们才能真正得以实现并得到保障。”⑥但是这些基于个体的关系并不足以保证人类尊严得到充分实现:同样的情况实际上还会使一大批人贫困无依、道德败坏。这些问题是一个建立在经济发达和竞争力之上的自由主义社会所不能解决的。他提出用社团来调解公民社会中的辩证性问题,即公民社会的工人协会⑦和经济基本原则的实施。他把现代的自由主义国家叫作“外在的国家,建立在需要之上的国家,知性所理解的国家”⑧,也就是说,它确保对基本的消极权利的尊重和社会的经济结构的正常运作。他还提出了“公民社会”和“国家”之间的一个重要区分。“公民社会”是以个体经济关系为特色的,其目的是为了获得个体利益,并展现出建立在“需要和理解”之上的现代自由主义国家。而国家的政治视角则使得公民之间更高级的联合成为可能,这种公民的联合是基于通用的法律和机构的有机政治联合。在国家的政治生活中,个体的私利已被超越: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是在团结一致的社群中进行的,而不是通过对利益的算计而进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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