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教育制度史研究(1840—1997)

作 者:

作者简介:
操太圣 中南政法学院

原文出处:
华东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G1
分类名称:教育学
复印期号:1997 年 08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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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言

      香港自古以来便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新石器时代,香港地区就有中国先民在此居住与生活。公元前214年,秦始皇平定南越后,分设南海、桂林、象郡三郡,香港地区属于南海郡的番禺县,从此香港便正式纳入了中国的行政版图[①a]。近代以前,其文化教育与内地无异,实行科举制度,读书人所习者不外乎子曰诗云,以致仕为鹄。1840年鸦片战争爆发后,英国通过与清政府签订的一系列不平等条约占据了香港。香港教育从此走上了与内地迥然有别的发展道路,其教育制度也被打上了明显的殖民主义烙印。1984年,中国政府在中英《联合声明》中宣布,中国将于1997年7月1日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如今,香港即将回到祖国的怀抱,香港教育史也即将揭开新的一页。

      为了有利于“九七”以后香港教育的平稳过渡与顺利衔接,促进未来香港特别行政区教育的健康发展,有必要回顾和总结英占时期香港教育制度的发展历程,探讨并揭示其发展规律和未来趋势。因此,研究香港教育制度史,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同时,由于多方面原因,香港教育制度史在以往中国教育史的研究中几乎是一片空白。除了40年代末阮柔先生出版的一本《香港教育——香港教育制度之史的研究》(香港进步教育出版社1948年版)以及其后人们零星发表的若干论文外,多年来鲜见专门的有份量的研究成果面世[②a]。即便是已经面世的研究成果,也在观点、资料等方面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因此,从深化中国教育史研究(包括香港教育史研究)的角度来说,研究香港教育制度史也是十分必要的,具有重要的学术意义。

      有鉴于此,本文拟以历史唯物论与辩证法为指导思想,以香港教育史资料的广泛搜集和整理为依据,运用文献分析方法和比较研究方法,对英占时期香港教育制度的演变过程、性质特征进行比较全面的考察和剖析,以揭示其发展规律和未来趋势,利于香港教育在“九七”之后继续稳定、健康地发展。

      在正文展开之前,需要说明三点:1.教育制度的定义。教育制度一般指各种教育机构的系统。有广义与狭义两种涵义:一是泛指有组织的教育和教学的机构体系,包括学校教育制度和教育行政制度;一是专指各级各类学校教育制度,简称学制[①b]。本文取第一种用法。考虑到港英当局一贯奉行行政主导,故本文在论述程序上是先教育行政后学制系统。2.日占时期的取舍。由于日军占领香港仅三年多时期(1941年12月至1945年8月),在香港被外人占据的150多年中只是一段小小的插曲。加之日军此时忙于战事,虽竭力推行殖民教育,但往往有心无力,绩效不彰。故本文未将日占时期的香港教育制度单列一节加以论述。3.英占时期的分期。本文依据国际和中国政情的变幻、港英当局教育政策和管理方式的变化以及香港学校教育制度完善的程度,将英占时期香港教育制度史分为英占初期(1840—1900)、英占中期(1901—1941)和英占后期(1945—1997)三大段。当然,这种划分是相对的、大致的。

      一、英占初期的教育制度(1840—1900)

      19世纪中叶,长期闭关自守的中国出现了前所未有的民族危机,以英国为首的西方帝国主义国家发动了两次鸦片战争,逼迫清政府签订了一系列不平等条约,使中国逐步陷入半殖民地的泥沼,香港岛就是在这个时期被英国强占的。从此,香港教育被烙上了殖民主义的印痕。

      (一) 教育行政制度的演变

      英国占领香港之初,并不关心教育事业的发展,而是将之交由英国圣公会、罗马天主教会和英国伦敦传道会分别办理。直到1847年12月6日,港府才在《香港政府宪报》上宣布以每月10元的标准资助三所中文学塾,并成立教育委员会,负责监督。

      教育委员会是在香港出现的最早的专责教育管理事宜的机构,其组织方式来自英国,设置的目的无非在于逐步加强对香港教育的影响,其时以宗教教育的渗透为甚,1847年3月13日,戴维斯总督在给殖民地事务部的信中表达出这样一个愿望:“倘若这些学校将来能够完全由受过新教的传教士所薰陶的基督徒担任教员,那么教导香港当地居民,使其皈依基督教便大有希望了[②b]。”

      1851年,接受政府资助的学塾增至5所,至1854年完全归由港府接管,时称“皇家书馆”。1857年5月,港府设立视学官,负责巡视及监管所有的皇家书馆,首任视学由德国传教士罗传列牧师担任。为使管理工作能达到控制学校的实质性效果,他订定了一套《皇家书馆则例》,规定对学生实行按班级管理,要求教师备有完整的学生名单、出席登记表及教学纪录,以便视学随时查阅。这是香港最早的一份学校教育管理条例,对健全学校行政制度多少有些意义,但用意更为明显的恐怕是规定学生要尊敬外国人,“遇有任何欧籍人士,特别是政府官员到校参观,进入教室时,教师要令学生起立致敬[③b]。”

      事实表明,英国统治香港岛的初期,香港教育基本上处于教会势力的控制和影响之下,教育行政机构操纵在教会人士手中,学校教育实际上已成为传教和巩固英国统治秩序的辅助工具。

      19世纪60年代前后,英国政府开始改变以往对于教育的态度,加强对教育的控制,促其走向世俗化。英国国内教育状况的变化影响到了香港。其时,中国内地战乱频仍,大量人口辗转至港,造成学龄儿童人数大增。而港内中文学塾水平有限,教会学校又于50年代初陷入困境,更促使港英当局开始加强对教育的控制,与教会争夺香港教育的主导权。于是香港教育事业的重点从19世纪60年代起始由宗教教育转向世俗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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