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I0-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8634(2017)03-0104-(12) DOI:10.13852/J.CNKI.JSHNU.2017.03.014 20世纪初期以来的中国文学史撰述,虽著家甚众,文风各异,但其逻辑结构与叙述框架,多难逃“一代有一代之文学”观念的影响与囿限。今日言及中国文学史,唐诗、宋词、元曲与明清小说为各时期的代表性文体并标识着此时期的文学高度,几为共识。但“一代有一代之文学”所描述的“文学事实”又隐含着文学语言由雅而俗、书面语与口语逐步重合的另一层事实。由此,在“文学改良”的风潮之下,“一代有一代之文学”遂自然而然地跨越了事实判断与价值判断之间的鸿沟,文学史不再只是文体自然兴替的历史,同时也是一部文学的进化史。虽然,并非没有学人注意到文学事实与文学价值之间的差异,①但在“进化论”的强力助推之下,“一代有一代之文学”实可称为20世纪最具影响的文学史观。然而颇为吊诡的是,这个20世纪最具影响的文学史观似乎并未得到应有的学理阐明,而依旧停留在事实描述的层次上。即使有学者或考辨其源流,上溯而及蒙元;或做还原语境之尝试,明晰时人、后人文体认同之偏差,②但似乎多聚焦于细部的研磨推敲,其工作的价值自然毋庸置疑,只是无关于观念本身的检视。而在关于“文体代兴”之可能与必要问题的回应上,则或释之以社会生活与文化思想的变迁;③抑或以“不得不如此”者相敷衍,研究理路大体为“文变染乎世情,兴废系乎时序”的现代翻版。如此,则“一代有一代之文学”的内在可能性,即诗赋、词曲乃至小说能够成体的可能性问题;何以在诗赋而外尚须有词曲,词曲而外尚须有小说的必要性问题;不同文体以及语言雅俗差异的背后是否有共同分享的语言学基础与功能机制等问题,均难逃被漠视的尴尬。虽然,今日的文学研究界对于外缘性研究已有足够的警惕,但回到文本层面的尝试,在“技术性壁垒”如语言学、音韵学面前依然步履维艰。本应最易见出学科交叉影响痕迹的“原理考察”常常付之阙如,不仅是文学研究注重思想文化等“形上”层面之传统的遗响,也是研究者对于“技术壁垒”的主动回避使然。文学史在描述“河流”的扩容与改道时,似乎遗忘了对“河床”变动的考察。下文借助语言学研究成果所进行的讨论,虽然源于反思性追问的内在压迫,但亦仅是碰触技术壁垒的一次莽撞尝试。 一、韵律词的演化与“一代有一代之文学” “文体代兴”是常见的文学史事实,也是“一代有一代之文学”观念的题中之意。虽然,相较于表层现象的复杂多变,作为文学物质载体的语言,更为稳定,其演化通常需要一个漫长的历史时段方能有效观察,但语言的演化才是文学现象,特别是文体变化的根本原因所在。文学文本由语词编织而成,一种文体的产生与发展乃至消亡和特定语言形态的演化与消亡,乃是文学史上隐显交织的并行现象。语言的演化通常体现于语词之基本韵律单位、语词形态以及作为其组合规则的语法的演化。由于语言的演化更为漫长也更为深层,故而不同的文体可能建基于同样的语言条件,同时,此一文体既可与他种文体此消彼长,亦可同存共亡。这也是“一代有一代之文学”虽被边缘化但终究不应被忽视的下行判断。 汉语的基本韵律单位又可称为“韵律词”,韵律词不等于词汇词而是汉语最小的语用单位。如若不考虑拖拍的作用,自然诵读状态下,韵律词的长短受“相对轻重率”的制约。作为人类语言中节律的一个重要法则,“相对轻重律”意味着韵律词的最基本形式由一轻一重两个成分组成。④由于汉语在上古时期已基本实现了由韵素调声向音节调声的转变,“发一字未足抒怀,至于二者,殆成句矣”。⑤故而,最小的韵律词即为两个单音节的组合,又可称之为“标准音步”或“标准韵律词”。⑥标准韵律词在韵律词构成中占据主导地位时,汉语文本在诵读时其最长的音节组合即为双音节,而很少能延伸至三音节或更长的音节,这将对汉语文学的文体形式产生重要影响。 庆云烂兮,
缦缦兮; 日月光华,旦复旦兮。 (《尚书·卿云歌》)⑦ 古典诗歌的节奏依赖于变化与重复的共同作用,由于一个韵律单位通常遵循音高下倾与末尾重音的规则,⑧故而,诗歌一行以两个韵律单位为最小组合,方能体现节奏对变化的要求。同时又因为重复的要求,诗歌上下行之间在韵律单位的组成上以相同为最佳原则,从而形成以一联为节奏与语义之相对闭合单位的特点。循此原则,当标准音步为汉语最为流行的韵律单位时,最早成熟的诗歌形式必然为“二二”节拍形式的四言诗。但又因为上古汉语正处于单音节向双音节的过渡期,所以,《诗经》中的四言诗大多并非两个双音节词的组合,而必须依赖虚词或衬字为语助,以形成双音节节奏。随着汉语词汇双音节化的迅速发展,四言诗在魏晋时已过渡至可不依赖语助以成句的程度。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