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人在谈到“应试教育”弊端的危害时无不深恶痛绝,但在迈向素质教育轨道时却又步履蹒跚。个中原因是错综繁杂的。从宏观管理角度看,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当前缺乏一套强有力的实现向素质教育轨轨的保障机制。这种现实迫使我们不得不来探讨这个问题。 实现“转轨”首先是政府的职责 根据《教育法》的有关条款规定,我国的教育管理体制是“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领导和管理教育工作。”“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人民政府管理。”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政府需要转变职能,但对教育来说,尤其是对基础教育来说,政府的管理职能绝不能弱化,而且尤其要在执法的角度上强化。改革和发展基础教育,首先是政府的重要责任,特别是各级地方政府的重要责任。从当前教育的实际状况看,普遍存在着地方政府为了显示在教育方面的政绩,向教育行政部门下达升学率指标的现象。可见,基础教育要实现向素质教育转轨,首先是地方政府教育的指导思想要转轨。基础教育“转轨”之重责,理所当然地要由地方政府首先承担起来。 李岚清副总理在纪念《义务教育法》颁布10周年时撰文指出,“从总体看,对实现向素质教育转轨的重视和研究还不够,尤其缺乏紧迫感。”谁缺乏紧迫感?我们认为这首先是指各级地方政府。因为“转轨”中的许多尚未落实的重要工作,是应当列入地方政府议事日程的政府行为。 构建“转轨”的政府保障机制 1.各级地方政府要把实现向素质教育转轨工作纳入依法治教工作的日程之中,不仅认识到位,行为也要到位。“普九”和“转轨”要两手抓,两手硬。要把实施素质教育作为坚持“两基”和“两全”一起抓的标志,把是否努力实现基础教育“转轨”列为对各级政府负责人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当前需要特别强调,任何人都不许以任何方式下达升学率指标,或是单纯以学生考试成绩来评价和表彰学校。凡是这种现象,都应视为是违法违纪行为,要追究其领导责任。 2.市县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建立“转轨”目标责任制。市县级政府对本地区基础教育实现向素质教育转轨工作负有领导、规划和保证的主要责任;教育行政部门对实现素质教育的具体目标负有组织、实施与推动的责任;校长要把实现向素质教育转轨工作列为学校中心工作,并负有在学校创造性地落实素质教育的责任。这三级目标责任既要有自上而下进行检查、督办的措施,也要有自下而上进行民主监督的制度。必要时应请同级人大和政协对目标责任的执行状况进行监察。 3.政府要协调各相关部门有计划地在全社会开展素质教育思想的学习和讨论活动。端正教育思想是办好教育的基础性建设,教育界内部要扎扎实实、深入持久地进行端正教育思想的学习和讨论;同时,还要通过报刊、电台、电视台等各种传媒手段与宣传形式,在全社会持久不断地开展素质教育思想的宣传与教育,使人们都能正确地认识基础教育的性质和功能。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干部要身体力行,使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在素质教育的旗帜下,形成目标一致、内容衔接、功能互补、关系和谐的有机整体。 4.市县级政府要坚持面向全体学校办教育。政府的领导干部要经常深入基层学校,建立定点联系学校的制度,深入教育第一线搞调研,指导并帮助解决“转轨”过程中的实际问题。本着从严治标、重在治本、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精神,加快薄弱校的改造,办好每一所中小学。必要时应集中时间和精力,从经费的投入、领导班子的调整、师资力量的充实、管理机制的建设和学校办学特色的谋划等方面,对薄弱校进行综合治理与建设。 5.市县级政府要加快学校管理体制改革的步伐。依据《教育法》和《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精神,明确划分学校举办者、管理者、办学者的责、权、利的范畴,使学校真正成为有办学自主权的法人实体。要选拔那些具有正确的素质教育思想的能者上岗,成为学校研究和实施素质教育的带头人,办出学校的特色。 6.市县级政府要树立起“科教兴市(县)”的战略思想,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在规划本地区社会发展目标时,要认识到面向21世纪的教育不再仅仅是社会发展的手段,而且也是社会发展的基本内容和目标;要从积极角度调整本地区中等教育的结构,使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比例更加合理,以满足社会和广大群众日益高涨的教育需求;满足初中毕业生继续学习的需求;要将经科教或农科教结合,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及成人教育统筹,真正使教育的发展与本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同步协调地进行。 7.市县级政府要加强校外文化与教育机构的建设,营造良好的素质教育环境与氛围。加大对校外教育与文化机构的投入,如加强少年宫、科技宫、文化馆及图书馆的建设,不断更新其设施,使校外文化与教育机构真正成为能吸引青少年学生的“儿童乐园”、“少年之家”,成为提高学生素质、陶冶学生性格与情操的基地。要大力整顿校园周边的环境秩序,依法取缔并坚决打击一切毒害儿童和青少年的非法活动。 8.市县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本地区教育科研机构或力量,围绕实施素质教育中的课题进行研究和实验。当前要在全面科学地评价教育质量标准上集中力量进行研究,取得突破,以解决普遍存在的以升学率或考试成绩评价学校的问题。做到以科学的评价为导向,将学校间的升学竞争转变为办学水平与办学效益的竞争,使学校的发展从“应试”“教育”的怪圈中解脱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