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封建城市经济发展的总体特点

作 者:

作者简介:
张鸿雁 南京大学城市科学研究中心

原文出处:
中国史研究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F7
分类名称:经济史
复印期号:1997 年 06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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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中国城市发展的历程来说,经历了四次质的飞跃:第一次是春秋战国时代完全意义上的城市的兴起;第二次是以“破墙开店”为表征的,即西方学者所认为的中国“宋代城市革命”;第三次是中国近代社会在西方经济文化的影响下,新型城市结构的出现;当代中国部分大城市正朝着“国际化大都市”的目标迈进,处在“五种转型”阶段〔1〕, 出现了前所未有的“都市社会的变迁”〔2〕, 这意味着中国经济发展的主体正在汇入世界经济发展的主潮之中,这堪称是中国城市的第四次飞跃。城市经济问题是中国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问题。毛泽东说:一个国家就有两块——一曰城市,一曰农村〔3〕。 而城市则是社会经济发展主体部分和核心〔4〕。 古今中外城市与乡村发展的历史证明:人类现代化的历史,即为城市化和城市现代化的历史,凡是城市经济繁荣的时代,必然是社会经济发展与繁荣的时代。从另外一方面来说,城市是商品经济的载体,任何商品经济的繁荣时代,也就是城市经济发展的时代。

      与西方城市发展比较,中国城市从古代时起就有相异于西方城市的独有特质,如城市经济结构长期稳定性、在社会经济发展与社会转型中表现着某种“滞后力”作用等;特别是由中国古代社会农业文化本质关系所决定,在以农业立国的经济前提下,城市从其萌芽状态,到完全意义上的城市兴起及至近代城市的出现,经历了一个从“原生形态”到“次生形态”的完全发生过程。这一过程与传统农业经济结构相适应,城市未能构建独立于自然经济之外的商品经济结构,而在政治结构的从属关系下,形成了以政治关系为主体特征的城市经济结构形式,并成为有助于封建经济关系延续的要素之一。

      因此,比较中国城市与西方城市不同的经济结构演变规律,总结城市在中国经济发展中的特殊地位,对于充分认识深化市场经济与中国实现四个现代化关系是不无裨益的,更重要的是可以从社会经济发展核心关系和社会经济形态转型的角度,为当代四个现代化建设提供理论与实践依据。

      一、城市及城市政治属性早熟与市民社会晚熟的“错位”

      城市“早熟”与市民社会的晚出,是中国城市经济发展一个重要对应性特点。城市萌芽于原始社会末期,真正意义上的兴起是在春秋战国时代,而中国的市民社会直到明清时代只在局部地区刚刚有雏形。这一结论主要是依据于私人工商业者从春秋时代第一次出现,经过长期的发展到近代,亦未形成有工商业者自己社会组织的独立阶层,因而不是城市市民的主体。市民社会的晚出使城市社会的生活方式明显区别于西方的城市。对西方中世纪社会市民的力量,马克思曾给予高度评价:中世纪文艺复兴“在本质上是城市的从而是市民阶级的产物,同样,从那时起重新觉醒的哲学也是如此。”〔5 〕城市社会市民生活需要的戏剧、公共图书馆、公共会堂、公园、公共浴池、公共意义上的开放性大学、开放性医院等在西方的古典时代就已经出现,而到中世纪又有了新的发展。这些反映城市经济功能和市民生活方式的经济与文化要素,在中国直到近代社会还不曾有。

      市民社会是商品经济关系的产物,它是与宗法关系、家长制关系、家族关系、权力隶属关系和等级制相对立的。市民社会以其生存条件和手段的特殊性,自身表现了在商品经济关系中的某种程度的平等、民主政治和契约关系。西方中世纪的市民社会群体有自己的城市法律〔6 〕,市民有自己的“城市参议会”〔7〕、自己的军队、 自己出资修建的城墙,有“特权城市”〔8〕、“寡头财阀政治”的城市〔9〕,还有城市与城市间脱离王权的商业同盟——“汉萨同盟”〔10〕。从中世纪市民社会这一阶层的生活方式来看,市民首先是以交换关系为生存前提的群体,是脱离直接参加农业劳动的社会阶层。西方学者认为:“城市在其自身发展中,还会改变自身的社会结构,并且产生新形式的社会阶层,历史上,商业城市的兴起,就曾使商人阶级扶摇直上。……充任了城市权力结构中的主要角色,开始左右整个国家的政治生活。”〔11〕中国城市在历史上从来没有形成完全意义上的市民社会关系,工商业者阶层亦从未作为一个独立的阶层登上历史舞台,因而城市在西方列强入侵以前也从未作为瓦解封建经济的因素主体。虽然西方殖民者的经济活动对改变中国城市经济结构起到了直接作用,但是直到1918年,中国城市内作为市民主体的工商业者,国内商会会员只有16万人左右,华侨商会的会员才有2万人;到了1949年,资本家也才有70万人; 而当时全国有地主2000多万。西方中世纪社会后期,城市市民社会已经表现了强烈的与封建制度和经济关系极不相容的对立矛盾〔12〕。中国封建社会后期,市民社会——“新兴的城市中产阶级”,并没有成为封建经济的彻底否定者,而是工人阶级成为封建制度的掘墓人,最后中国革命走上了农村包围城市的道路,这既是革命理论对中国社会客观认识的结果,也是中国历史的必然选择。

      市民社会不成熟,市民社会需求的经济与文化生活设施也必然晚出,除了前述论及城市中的市民公共文化设施晚出外,属于社会市民社会需求的戏剧在宋代才出现雏形。城市市民要素和文化设施不完善,不仅影响着中国社会经济结构的转型,而且还影响着社会科学文化的发展和创造,使科学文化只局限在传统儒学等方面。市民社会的不成熟必然不会有开放式的科学创造,这也是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缓慢的原因之一。

      中国历史上的城市虽然没有创造出市民社会,但是,从春秋时代起却出现了一个“士”民阶层,他们的构成是“上至谋夫说客、谈天雕龙、坚白同异之流,下至击剑扛鼎、鸡鸣狗盗之徒”〔13〕,即以受过较高层次教育或有独特技能的知识分子包括贵族后裔为主的阶层;到了封建社会中后期则以士家大族出身的士大夫和文人达士为主,他们成为封建城市文化创造的引导者。这是一个复杂的群体,地位高低悬殊,财产多寡迥异。“士”阶层在封建社会动荡不安、贵贱移位的社会环境中,有对权力的渴望,有对文化创造的要求,亦有对财产进行再分配的希冀。他们有一个共性:从春秋时代的“诸子百家”起,他们首先是封建统治阶级的追随者,儒墨法道等思想流派最终成为统治阶级的思想工具,证明了这样一个发展规律。由“士”这一阶层的经济与政治地位决定的,城市文化变异为“士民文化”,主要的表现为专门为统治阶级服务的政治属性特点,进而演变为中国文化主核心的“宫廷文化”,并在2000多年的社会发展中长期占主导地位。比较而言,西方城市中手工业者、商人成为社会经济与生活方式的引导者和实践者,他们以其源于货币经济关系的“平等”思想,在社会交往中体现着交换价值的交换〔14〕,从而追求着个人价值。这种现象和城市冲破封建领主制限制的历史进程一样,市民创造了自己的城市经济关系及这一关系所属的城市文化。亦如经典作家论及的:西方社会“市民社会是全部历史的真正发源地和舞台”〔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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