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启、胡礼垣和《新政真诠》 何启(1859—1914年),字迪之,号沃生,原籍广东南海。毕业于香港中央书院(后改为“皇仁书院”)。后赴英国留学,学医和学法律。光绪八年(1882年)回香港,任律师。十三年创办雅利氏医院,附设有西医书院。孙中山即于这一年进西医书院学习,故同何启有师生之谊。十六年任香港立法局议员。二十一年参与孙中山筹划的广州起义,起草对外宣言。二十六年义和团运动时,在香港总督卜力的授意下,草拟《平治章程》,建议兴中会和两广总督李鸿章联合,实现两广独立。以后曾应清政府之聘,到大陆筹办铁路、银行等,因意见不合而回港。宣统元年(1909年)任香港大学助捐董事会主席。 胡礼垣(1847—1916年),字荣懋,号翼南,晚年号逍遥游客,原籍广东三水。其父胡献祥在香港经商,定居香港。胡礼垣年轻时曾熟读中国经史等书,多次参加科举考试,因失败而放弃科举。后又研究西学,肄业于中央书院,和何启同学。毕业后留校任教习两年。曾创办《粤报》,翻译《英例全书》。又受英国巨商之聘,开辟南洋一荒岛为商埠。还被苏禄国王邀为客卿。光绪二十一年去日本。因中日战争爆发,清朝驻日使馆人员奉调回国,他被委任为代理驻神户领事。订立《马关条约》后,回香港,任文学会译员。三年后退隐在家。晚年研究佛学。著作编为《胡翼南全集》刊行。 《新政真诠》是两人联合署名的政论,由胡礼垣执笔写成,后编入《胡翼南全集》。此书由多篇长文组成,时间跨度长达13年。除第一篇外,其他各篇都集中在6年内完成。全书分六编,还有《前总序》和《后总序》。六编中《康说书后》和《新政安行》合成一编,故共含七篇文章。 第一篇《曾论书后》,原名《书曾袭侯〈中国先睡后醒论〉后》。“曾袭侯”即曾国藩之子曾纪泽。他在光绪十三年初发表《中国先睡后醒论》,认为中国当时已睡醒。何启著文反驳。原文为英文,胡礼垣以此为基础,“绎之,阐发之,间亦添以己意,涉以喻言”,写成《曾论书后》于同年发表。文中主旨说明当时清政府虽已有学习西方的表现,但还根本不能称为已醒,因为在内政上并没有什么改革。 第二篇《新政论议》,原名《中国宜改革新政论议》,作于光绪二十一年正月。当时正值甲午战争以后《马关条约》尚未订立之际,《新政论议》是何启、胡礼垣提出实行新政的纲领性文献。其中提出复古之要有七:择百揆以协同寅,厚官禄以清贿赂,废捐纳以重名器,宏学校以育真才,昌文学以教多士,行选举以同好恶,开议院以布公平;因时之事其要有九:开铁路以振百为,广轮舶以兴商务,作庶务以阜民财,册户口以严捕逮,分职守以厘庶绩,作陆兵以保疆土,复水师以护商民,理国库以裕度支,宏日报以广言路。 第三篇《新政始基》,作于光绪二十四年二月。此篇主要谈理财,认为“兴利除弊当以理财之法为先,理财之法又以广用贤才为要”。文中提出了关于理财和用人的系统主张。 第四篇《康说书后》,作于光绪二十四年五月。康有为于这年三月二十七日在保国会第一次集会上发表演说,向启、胡礼垣对演说提出了批评意见,表明了他们同康有为的分歧。同时受到批评的还有卢坤、林则徐、曾国藩、左宗棠、彭玉麟、李鸿章等。 第五篇《新政安行》,作于戊戌政变以后,是检讨戊戌变法之作。 第六篇《〈劝学篇〉书后》,作于光绪二十五年正月,为批判湖广总督张之洞的《劝学篇》而作。批评详于内篇而略于外篇,尤以内篇的《正权》为重点,宣传民权思想。 第七篇《新政变通》,作于光绪二十五年十月。当时胡礼垣已将各篇汇编成《新政真诠》,又作此篇以为补充。文中对一些有关变法的观点、主张进行了辩驳,强调必须用民智,认为民智的不能用,“一则坏于汉学,一则坏于宋学”。 在汇编《新政真诠》时,又有《前总序》、《后总序》之作。前者作于光绪二十五年七月。文中指出各篇都以“平理、近情、顺道、公量”(理必推以至平,情必求以至近,道必行乎至顺,量必极乎至公)为主义,并疏其大义为:理财之宜设专司,群经之义非可宗,官俸之给必从厚,日报滥觞于孔子之《春秋》,民权根本于帝王之治世。后者作于光绪二十六年十月,再对全书的宗旨作了揭示。 《新政真诠》的社会改革思想大略 何启是从小接受西方教育而成长的,胡礼垣则先受中国的传统教育,后又受西方思想的薰陶。两人对西方文明都完全肯定,认为中国的改革要以西方为榜样。因此他们反对和西方对抗,如发生对抗错的一方总是中国,连林则徐在广东的禁烟活动都受到他们的批评。这里既有对中国保守思想的否定,也有对西方不切实际的幻想。由于片面肯定西方,甚至对屠杀中国人民的英人戈登也赞扬备至,这就有悖于中国人的立场了。 何、胡对儒学的态度和同时代的康、梁不同。康、梁是今文学家,主张以经义为变法的指导思想。何、胡则否定经义,否定汉学和宋学,而只肯定尧、舜、汤、武、孔、孟等人。他们认为三代的社会是和西方社会相通的,所以他们主张的新政也包括“复古”,即复三代之古。他们所说的三代自然是根据他们理解的三代。康有为在保国会第一次集会的演说中说:“若夫泰西立国之有本末,重学校,讲保民、养民、教民之道,议院以通下情,君不甚贵,民不甚贱,制器利用以前民,皆与吾经义相合,故其致强也有由。”[①a]何、胡则反驳说:“不知保民、养民、教民何须经义?外洋诸国惟不用经义,故能为所当为,亦犹尧舜三代时无经义,故能日新其德。……中国之不能变,盖经义累之也。”[②a]他们说:“孔、孟未尝宗经”[③a],把孔孟之道归结为“情理”二字,“情理在则孔孟在,情理亡则孔孟亡”[④a]。这样他们就把孔孟之道改造成为符合他们的社会改革思想的“孔孟之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