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是新疆经济发展的重要时期,各族人民为新疆的开发作出了巨大的努力。回族人民是清代新疆人口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回族在新疆或屯田,或从事各类手工业,或经商。关于清代新疆的回族,学术界已经进行了较深入的研究。不过,以往学者对清代新疆回族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对新疆回族的来源、清代新疆的回族起义、新疆回族伊斯兰教、新疆回族文化等问题的研究[1],对“回族与清代新疆开发”的研究则不多①。本文将在前辈学者研究的基础上,以新疆各地的乡土志为中心,对清代新疆回族人口分布及其变迁、回族在清代新疆经济开发中的作用、清代新疆回族经济特征等问题进行分析,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一、清代新疆回族人口的分布和变迁 乾隆年间,随着新疆的统一,清政府在新疆实行较为开放的移民政策,鼓励各处民众移民到新疆进行屯垦。陕、甘等处的许多回族纷纷迁徙到新疆,或屯田,或经商,新疆回族人口数量呈不断增长的趋势。乾隆年间,清政府在新疆各处设立屯垦区,各处屯垦的人员多是清政府从陕、甘、西宁、固原、宁夏府等地招募而来的。由于这些地方本身就是回族的聚居区,因此其中肯定有不少是回族,正如奇曼·乃吉米丁所论:“乾隆二十六年到四十七年(1761—1782年),新疆民屯户数大约为14000户。由于这些户屯多来源清代回族的聚居区,因此这14000户移民中回族人口所占的比例最低限度也不低于五成”[2](P44—48)。这样,大约有7000余户回民在这一时期迁徙到新疆进行民屯,这些回族大多分布在伊犁、昌吉、乌鲁木齐、巴里坤等地,他们积极参与了当地的农业生产活动。乾隆三十五年(1770年),清政府由甘肃、云南等地迁徙回民2000余户到新疆进行屯垦,其中,昌吉所属的吉木萨尔、阜康垦区就安插了1150户[3](P7—9)。乾隆年间,还有不少回族士兵迁居到了新疆。清政府在统一新疆的进程中,许多士兵是由陕、甘等地调遣的,其中有不少是回民。清军统一新疆后,这些绿营兵大多驻扎到了新疆各处。乾隆二十六年(1761年)之后,清政府陆续在巴里坤、乌鲁木齐、伊犁、古城等屯区实行携眷屯兵屯田,许多回族士兵的家眷随之迁居到了新疆,并定居下来。 乾隆以来,清政府还时常向新疆发配一些戴罪之民和他们的家属,其中有不少是回民。乾隆四十二年(1777年),河州回民黄国其、王伏林等发动起义,陕甘总督勒尔谨在平定起义后,将其家属中的妇女发配到了新疆。乾隆四十六年(1781年),清政府在平定了苏四十三起义后,将起义军家属中的妇女发配到新疆,“搜获各该犯家属妇女、幼男,共五百名口。除陆续监毙并首逆家属正法,共一百五十八名口外,现在各属监禁妇女二百五十九口,幼男八十三名。……将妇女发往伊犁,赏给索伦、察哈尔、厄鲁特兵丁为奴,幼男发云南之普洱、广西之百色极边烟瘴地方充军”[4](P194)。 上述所论的民屯回民、绿营兵回民和被发配新疆的回民等均属于由政府主导的回族移民,这些回民构成了乾、嘉时期新疆回民的主体。当然,还有一些回民是自发性的前往新疆,他们中多数是为经商,也有部分参与屯垦,也有一些从事各类手工业。总体来说,这一时期移民到新疆的回族主要分布在天山以北的乌鲁木齐、伊犁、昌吉、塔尔巴哈台等地,回民以屯田为主。其中,仅伊犁河谷的回民就达6万人。 同治、光绪以来,随着新疆南部民族起义的爆发和阿古柏叛军的入侵,新疆社会再次陷入动乱之中,各处人口迅速下降,新疆各处一片萧条,左宗棠在其奏折中这样描述乱后北疆:“北路除伊犁外,奇台、古城、济木萨至乌鲁木齐、昌吉、绥来等处,回乱以来,汉回死丧流亡,地皆荒芜。”[5](P7897)奇台县回族“在同治三年变乱时,不下三四千家。同治十年大军进剿,或被官兵搜杀,或逃窜他方,几无唯类”[6](P543)。到光绪初年,新疆的回族人口下降到清初以来的最低谷。 同治、光绪年间,由于清政府对陕、甘、西宁、宁夏府等处回民起义实行残酷镇压,许多回民起义军为躲避政府追杀,也逃往了新疆。同治十二年(1873年),白彦虎率余部2000余人抵达新疆,这些回民陆续在乌鲁木齐、米泉、伊宁等地定居。光绪二十一年(1895年)甘青回族撒拉族起义失败后,许多回民举家迁入新疆,其中部分回民在伊宁求安营商,还“在伊宁市立了小巷”[7](P85-88)。河湟事变后,西宁府的许多回民逃至绥来县,“光绪乙未,西宁回变,其时彼中良回有携眷徙居县属北境者,岁丁未,俄人归我,汉回及塔兰奇,塔兰奇即缠头异名,均就地安插”[8](P29)。这些为躲避战争、灾难而迁居至新疆的回民,构成了清末新疆回族人口的重要组成部分。 清政府在平定陕、甘回民起义后,也将部分回民迁徙至新疆。光绪二十二年(1896年),河湟起义被镇压后,清政府将俘获的刘四伏部众迁往新疆,之后被发配到罗布淖尔。据陶模所奏,“去岁(光绪二十二年)玉门各营收西宁降回三千余口,经臣电商新疆抚臣饶应祺,陆续解往罗布淖尔,择地安插”[9](P582)。可见,西北回民起义后,政府强制性的回民迁徙,也是清代后期新疆回族人口的一部分。 新疆建省后,清政府在新疆继续实行招民垦荒,陕、甘、宁等地的许多汉族和回族纷纷迁居新疆,清末阜康县的回民“自陇右、西宁、狄河迁徙而来者,盖十之七八”[10](P30),新疆各处回族人口逐步得到恢复和发展。迪化县,光绪年间有“回户,男五千四百八十八丁口,女二千八百丁口”[11](P488)。由于回族人口增多,迪化州还“建回民清真寺二十一座”[11](P4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