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识和理解三纲五常的历史含义

作 者:

作者简介:
林存光,中国孔子研究院泰山学者特聘专家,中国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原文出处:
政治思想史

内容提要:

中华文明在经历了“轴心突破”之后,法家意义上强大的“早熟现代国家”和儒家意义上的伦理人文思想共同构成了“塑造中国文明的决定性因素”。三纲五常之所以能够成为帝制中国时代中华文化或中国文明最持久一贯的核心价值观,正是国家与儒教或政与教互动整合的必然结果。因此,必须将其放置于周秦之际整个政治体制架构的变革和中华伦理文明及人文思想演进的整体脉络中来加以理解和诠释,才能更恰当而准确地阐明古人关于纲常伦理之整个论说的根本意旨与历史含义。


期刊代号:D0
分类名称:政治学
复印期号:2017 年 04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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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纲五常可以说是中华文化中对于中国人影响最为持久而深远的核心价值观。它在中国历史上是如何形成、传衍并不断得到强化的,它是在什么样的社会政治——历史文化语境下形成、传衍并不断得到强化的,其具体意涵究竟应如何理解,所有这些问题都直接关系着如何理解和把握中国政治文化传统、伦理文明形态及其人文精神特性的问题。反之,如何理解和把握中国政治文化传统、伦理文明形态及其人文精神特性,也直接关系着对三纲五常之核心价值观在中国历史上如何形成、传衍并不断得到强化及其具体意涵的问题。甚至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我们完全可以套用陈寅恪在为冯友兰两卷本《中国哲学史》所写“审查报告三”中的那句话讲①,中国自秦以后,迄于今日,其政治体制架构和政治文化传统、伦理文明形态和人文思想观念及其精神特性之演变历程,至繁至久,要之,只为一大事因缘,即三纲五常之教的产生及其传衍而已。

      一、中华文明演进的共同特性与独特道路

      中华文明演生与进化之形态和过程,既有人类的共同性特点,亦有民族性的独特历史路径。人类是一种社会性的群居动物,群体的生活需要维持一定的秩序,具备某种组织的形式,具有共同的人类性特质。然而,群体与群体之间差别和殊异的发生也是不可避免的,乃至在长期的历史演化发展过程中,不同群体的社会生活方式及其组织形式便逐渐形成了形态上的千姿百态和文化上的千差万别,血缘的亲疏、族群的不同、地域的远近、宗教信仰和道德观念的分化,以及地理生存环境的殊异等各种错综复杂的主客观因素和条件的差别,共同塑造了一个国家和民族所特有的文明形态和演进道路。

      大体而言,中华文明的演生亦大体经历了一个从由血缘关系组织起来的社会(氏族—部落社会)向有国家组织形式的社会过渡、发展的历史进化过程。这一过渡和发展意味着社会或集体的同一性的根本性变化,即“要求把部落的同一性相对化和建立一种抽象的同一性,这种抽象的同一性不再把个人的成员资格归结为共同的血缘关系,而是归结为对一个领土上受限制的组织的共同的从属关系”②。不过,也正是在这一过渡、发展和变化的过程中,不同地域、族群和文明开始逐渐走上殊途分异发展的不同道路,当然,到发展形成其各自不同的真正成熟而完备的国家组织和文明形态时,还仍然有漫长的道路要走。

      就中华民族而言,究竟是如何由血缘关系组织起来的部落社会向有国家组织形式的社会过渡发展的,有关中国早期国家形成的研究虽然还难以为我们提供最终的结论性的明确答案,但有一点却是相当明确的,就是早期国家的形成(不管是通过部落联盟的和平合并的方式还是通过部落战争的武力征服的方式)并未造成由血缘关系组织起来的社会生活方式的完全断裂,相反,早期国家或早期的高度文明社会与此前的古代部落社会之间在由血缘关系组织起来的、以家庭和宗族为纽带和中心的社会生活方式及其组织形态方面呈现出明显的连续性。③当然,中国早期国家的统治者为了维持国家或集体的社会同一性,也不得不借助于超越于共同的血缘关系之上的某种神秘力量来维持人们对统治者的统治权威的认同和“对一个领土上受限制的组织的共同的从属关系”,“这种情况的出现最初是由于把一个领土上受限制的组织视为与统治者相同一,而这个统治者能够实现同神秘的原始权力的紧密联系以及能够用特权去占有神秘的原始权力”④,而在早期中国便是“原始巫术被直接利用、改造为酋邦和早期国家的意识形态,成为逐渐强化的酋长权力及早期王权的主要支撑力量”⑤,《周书》所谓古帝颛顼之时使重、黎“绝地天通”⑥即昭示了这一点。降至夏、商、周三代,这一趋势应该说是逐渐得到了强化的,而且,“在神秘的世界观的范围内,不同部落传统的一体化,是通过神的世界的大规模的融合和扩大来实现的”⑦,三代对作为至上神的上帝或天的共同信仰便充分体现了这一点。然而,借助于垄断占有巫术权力和对神的信仰的融合与扩大,来维持“不同部落传统的一体化”、强化人们对统治者的统治权威的认同和“对一个领土上受限制的组织的共同的从属关系”,并不意味着就排斥或摈弃血缘关系及宗族组织在社会生活中的支配或主导地位,恰恰相反,后者也同时不断得到了延续和强化。在三代时期,以一个族群统治整个天下的国家形态及其家天下观念之完全不同于古希腊城邦国家形态及其公民观念正是由于此,特别是商周时期,对上帝和天的信仰与对祖先的崇拜亦是并行不悖的,甚至是可以合二为一的,而君位的继承虽然由殷人的尚“亲亲”的兄终弟及的方式而逐渐过渡演化为重“尊尊”的嫡长子继承制,但在“尊尊”之制下的周人的社会形态和生活方式中也始终贯彻着一种“亲亲”的伦理情谊,正所谓:“周之有懿德也,犹曰‘莫如兄弟’,故封建之。其怀柔天下也,犹惧有外侮,扞御侮者莫如亲亲,故以亲屏周。”⑧正是在维持“尊尊”与“亲亲”之调和互济的平衡作用下,周人逐渐建立和发展完善而形成了一整套高度成熟的文明社会形态的宗法、封建、礼乐制度。

      早期中国独特的国家起源与文明生成路径对后世产生了相当深远的历史影响,然而,降至春秋战国之世,中华文明经历了一场涉及社会、政治、道德、文化和精神等各个方面的全方位的激烈而深刻的变革与转化,蜕变与提升,西周典型的宗法封建制及礼乐文明制度遭到破坏而崩坏,作为“天下共主”的中央王权的权威趋于式微而没落,列国纷争的特殊时代境遇造就和激发了士人阶层的崛起及其具有“精神觉醒”意义的思想创造和理论建构活动,从而形成了诸子百家异说蜂起的思想争鸣与中华文明的“轴心突破”。列国纷争的严酷现实和追求天下一统的强烈诉求,迫使思想家和政治家“必须采用一种同神秘的思维相决裂的方式”⑨来寻找文明的出路,确保国家的治理和社会的同一性。“突破”或“决裂”并不意味着完全彻底的断裂,而是基于“精神觉醒”或自觉的理性思维而“对传统重新予以认知和选择”,毋宁说是在自身与传统之间构造一种“再生的关系”,并“透过心智活动超越传统”。⑩无论是儒家对周代礼文传统的自觉继承与弘扬,还是墨家对尧、舜、禹、汤、文、武等古圣先王之道所做的与儒家相反不同的取舍;无论是道家对超越世俗生活的自然之道的向往和追求,还是法家顺应时代变革的现实需要而力主彻底摆脱传统的羁绊和束缚,他们的努力有一个共同的目标,就是走出周文疲敝的困境,再造中华文明的新生。这其中,突破中有延续,继承中又有超越。

      仅从古代礼乐传统的变迁而论,余英时先生的下述说法无疑是相当深刻而有道理的,即“中国轴心突破的真正对象其实是礼乐背后的巫文化”,这可以从“天”“人”关系方面更好地展示和阐明“巫文化怎样在轴心突破后为诸子的哲学思维所取代”。具体而言,“轴心突破以前的‘天’通指神鬼世界”,“但是轴心突破以后,当时新兴的诸学派建构了(也可以说‘发现了’)一个截然不同的‘天’。这是前所未有的一个超越的精神领域,各派都称之为‘道’”。(11)这一点似乎同样适用于儒、墨、道诸家,然而,从中华文明的演进意义上讲,诸子各家的“精神觉醒”或“轴心突破”的意义也不仅仅局限于此,事实上,我们同样不能轻忽法家及其所发动和领导实施的变法改革运动在结束列国纷争,促成和造就大一统帝国上所发挥的关键作用。大一统帝国和集权官僚制的建立,制度上变封建为郡县的周秦丕变以及统一的非人格化的行政管理方式的全面推行,可以说对中华文明的演进历程产生了深刻而难以估量的影响。按照弗朗西斯·福山的说法,说到底,这意味着“政治上现代国家的早熟出世”,这使“中国政治发展的模式不同于西方”,而“早熟现代国家”的出现,使帝国的统治者可以“全凭政治权力”建立起“强大现代制度”,并改变中国社会,乃至“在事实上定义了中国文明”。(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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