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中国社会主义实践的文学书写

——类型分析与个案研究

作 者:

作者简介:
陶东风,杭州师范大学特聘教授(浙江 杭州,311121)。

原文出处:
学术研究

内容提要:

中国20世纪是革命的世纪,革命的最大成果是建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以及一系列与这个制度相关的社会实践与理论表述。这是中国对世界的独特贡献。不管是中国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还是中国的文学艺术创作,都必须研究/书写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实践,深入反思和总结这个实践,只有这样才可能对世界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对世界文坛做出自己独特的贡献。与20世纪中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波澜壮阔相比,当代中国文学创作和批评所取得的成绩是相形见绌的。研究中国社会主义实践的文学书写,重要的是建构一种文学形式的政治学:不仅文学作品的主题、其所传达的世界观具有政治性和意识形态性,而且它的形式、叙事方法也打上了政治的、权力的、意识形态的印迹。这种打在形式上的印记是深刻、隐蔽和内在的,它不是作为口号存在,而是作为形式层面的无意识而存在。


期刊代号:J1
分类名称:文艺理论
复印期号:2016 年 1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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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I206.7;I0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7326(2016)08-0149-10

       最近一段时间,笔者集中阅读了一些表现新中国前三十年历史(其中包括土改、合作化、反右、大跃进、“文革”、知青上山下乡等)的文学作品,并产生了浓厚的研究兴趣。就书写对象而言,这些作品的共同特点是聚焦于新中国前三十年的社会主义实践。因此,我暂且名之为“当代中国社会主义实践的文学书写”。借助这篇文章,我想把自己的研究设想做一个概要式的勾勒,同时也借此清理一下几个基本概念。

       一、几个基本概念的解释

       (一)关于“当代中国社会主义实践”

       首先,从时间上说,所谓“当代中国社会主义实践”,特指1949-1976年(或1978年,由于1976-1978年这段时间是过渡性的,因此到底划到哪一年还存在争论)这段时间发生在中国大陆的社会主义实践。①由于这个社会主义实践是以毛泽东为核心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领导的,因此,我把它的时间下限设定在毛泽东去世。这样,本文的研究时间范围即所谓“前三十年”。这也意味着“当代中国社会主义实践”这个概念不包括以邓小平为核心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领导的转型期社会主义,②即所谓“后三十年”。换言之,当代中国社会主义实践的文学书写,指的是书写新中国前三十年社会主义实践的作品。

       其次,关于“实践”。此处“实践”包括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一般把以毛泽东为核心的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实践分为“革命”和“建设”两个阶段。所谓“社会主义革命”就是建立社会主义制度。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中国进入社会主义过渡时期。1956年底“三大改造”(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完成,标志着社会主义制度在中国的确立。因此,“社会主义革命”照理应该到1956年就结束了,此后进入“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亦即发展经济、建设现代化国家。但实际上,1956年以后,中国社会大多数时间依然在搞革命,即所谓“无产阶级专政条件下的继续革命”,或所谓“抓革命、促生产”。③从这个意义上说,革命时期实际上一直延续到1976年或1978年。1976年或1978年之所以成为一个区分“革命”和“建设”的标志,是因为十一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中央工作重点不再是政治运动和阶级斗争,而是建设“四个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强国。

       由于这个原因,本文考察的文学作品所描写的主要仍然是社会主义革命,即阶级斗争和政治运动,特别是几次大的社会政治运动(反右、大跃进、“文革”等),而不是真正的经济建设。当然,作为文学作品,它们描写的重点或许不是政治运动本身,而是政治运动下中国人的日常生活状态,心理感受,等等。

       (二)关于作品范围

       虽然就书写对象而言,当代中国社会主义实践的文学书写涉及的是从1949年到1976年这段时间,但就写作和出版时间而言(一般情况下写作时间和出版时间是基本吻合的,个别严重错位的作品会特别说明),我又把范围圈定在1976年至今。也就是说,本文关于“当代中国社会主义实践的文学书写”的研究只分析1976年之后(毛泽东去世直到现在)出版或发表的作品。1949-1976年的作家虽然也有对当时社会主义实践的书写,比如《金光大道》、《艳阳天》等等,但它们不在本书的考察范围之内。之所以选择这样一个时间点,原因是我的研究兴趣在于考察社会主义转型时期(1976年至今)的作家、艺术家如何书写和表述前三十年的社会主义实践。一方面,这个时期的作家对1949-1976年社会主义实践的反思已经具备了基本条件(因为时间距离,更因为社会实践和思想文化观点的变化);但另一方面,这个前三十年离我们又并不太远,两个三十年之间还存在复杂的剪不断理还乱的纠缠和牵连。这样,“后三十年”对“前三十年”的书写,既不是纯粹的当下书写,也不是纯粹的历史书写,而是处在当下和历史的交接处。借助于对它的分析,我们或许可以解读出“后三十年”的作家对“前三十年”的认识达到了一个什么样的程度和水平,存在什么样的局限,造成这些局限的原因又是什么。这是本人一直以来感兴趣的问题。

       学术界有人把毛泽东去世后的时期称之为“后毛泽东时代”或“后社会主义时代”,④也有人称之为“后革命时代”。本人则更倾向于采取“转型期社会主义”的称谓。理由是:虽然说毛泽东去世后中国进入了与毛泽东时代不同的“新时期”,但鉴于“后”这个概念有“之后”(after-)之意,⑤因此“后社会主义”、“后毛泽东时代”等概念容易给人以毛泽东时代或社会主义时代已经结束的印象。但事实并不是如此。如果说毛泽东时代的社会主义中国是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的中国,那么,此后的中国绝非资本主义的或非社会主义的中国,而是转型期的社会主义亦即开创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中国。这就像“后期现代性”并不是现代性的完全终止,而是指与原来/经典的现代性不同的现代性状态,后期资本主义也不是与资本主义截然对立的另一种社会形态,而是转型的资本主义(仍然属于资本主义范畴,比如福利资本主义)。同样的,毛泽东的去世并不意味着中国社会主义实践的结束(中国并没有完全告别社会主义、进入资本主义),而是标志着它进入了新的转型时期。或者说,中国只是部分告别了以前的社会主义模式(比如计划经济、公有制、阶级斗争),进入了邓小平开创的社会主义(混合经济、中国式市场化、中国式消费文化等)。邓小平及其后几届中央领导人都不认为自己是对毛泽东时代社会主义的背叛或彻底否定(最多只是对“文革”的彻底否定)。习近平更明确指出不能用“后三十年”否定“前三十年”,或用“前三十年”否定“后三十年”,也是旨在强调两者之间的延续性,两者本质上都是社会主义范畴内的探索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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