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S-09;K20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4459(2016)04-0115-09 一、农村发展变迁的三个阶段及其特征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起至2012年十八大前,中国农村发展变迁呈现出复杂而又系统的演进,国家与社会、工业与农业、城市与农村、国内与国外等各方面的制度、政策、发展呈现出互动关系。这样的演进还呈现出明显的阶段性特征,每个发展阶段所面临的主要问题和所实现的成功突破有一些差异,按照形成发展变迁新的重大促进因素为阶段划分依据,大体经历了以下3个阶段。 (一)1978-1984年,以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主的农村改革的率先成功突破,使整个农村发展变迁在微观生产经营主体动力充分释放的机制下展开 这一阶段农村发展变迁的主线是,在解放思想、改革开放、中国共产党和政府工作重心向经济建设转移、国民经济调整中加强农业发展的宏观背景下,中国共产党和政府基于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在经济上充分关心农民的物质利益和在政治上切实保障农民的民主权利,从实际出发,尊重农民的选择和首创精神,肯定农民创造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①,并在全国范围加以普遍推广,籍此扩大农民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以此搞活为主的农村改革,使微观生产经营主体的动力充分释放,激活了农业和农村经济,促进整个农业和农村经济快速发展。具体而言,这一阶段的农村发展变迁呈现出以下特征。 第一,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的恢复、改革开放的开启、中国共产党和政府工作重心向经济建设转移,为改革开放并促进农村发展变迁提供了强大的思想武器和强有力的政策支持,成为农村发展变迁的第一推动力。在这一重大历史性转折中,中国共产党和政府一方面主动探索加快农村改革和政策支持之策,另一方面尊重农民的首创精神,从实践中来,将群众在实践中创造的经验加以总结,上升为理论认识,转化为具体政策,国家与农民互动,共同推动改革的展开和深化。由此,农村发展变迁长时期的缓慢态势得以改变,农业和农村发展的车轮不可阻挡地滚滚向前。 第二,农村组织制度改革所形成的新的乡村治理结构和机制使农民可以自主多元发展,特别是所形成的新的生产经营组织成为引领整个农村发展变迁的生力军。在攻克“三农”发展诸多约束因素中,率先突围的是实行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国家将安徽省小岗村等地农民实行的包产到户、包干到户的做法加以总结而在全国普遍推广。这一改革的实施,可谓一石激起千层浪,一方面引发了农村人民公社体制的全面改革:在政治组织方面,实行政社分开,建立起与经济组织分离的乡政府、村民自治组织——村民委员会,从而形成了新的农村治理体制和机制。在经济组织方面,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农村政治组织制度的改革,加之扩大农民的生产经营自主权、允许农户进行资本积累、允许劳力和资金等生产要素流动组合、恢复集市贸易、放开部分农产品市场和价格、鼓励发展乡镇企业和多种所有制经济、调整农村产业结构等因素的共同作用,重塑了农村经济组织,建立起以土地集体所有为基础的农户家庭经济、联合经营体、乡镇企业等。在农户家庭经营上,在经历激烈争论后,从适应农户家庭经营发展的需要出发,在政策上开始允许农民个人购置拖拉机、汽车等生产和交通工具,允许农民雇用一定数量的劳动力,也鼓励开展多种形式的联合和合作。在这样的改革及其配套政策下重塑起来的农户家庭和乡镇企业这两个生产经营主体充满生机和活力,引领整个农村实现了快速发展变迁。正因为如此,农村改革的重大突破,首推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建立,也毫无争议地被视为农村第一轮改革的标志。 第三,农村市场制度改革的启动,在局部领域引入市场机制,打破长期实行的封闭的农产品流通体制,多渠道、少环节、开放式的流通体制初步形成,促进产品经济向商品经济的转变。到1984年底,属于统派购的农副产品由改革开放前最多的180多种减少到38种(其中中药材24种)。农村市场的逐步放开,重新开启了农村商品经济发展之门,也引导农民开始向按市场需要组织生产经营方向的转变。 第四,农村产业结构政策的调整,促进产业结构和就业结构变迁。在整个国民经济和农业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市场机制的局部引入、家庭经营分散劳动对严格的集体劳动制度的替代,特别是生产经营组织的重塑、激活,广大农民发挥出极大的主观能动性,人尽其利,物尽其用,因地制宜,进而开启了农业和农村产业结构巨大变迁的历程:在农业方面,粮食生产实现大幅度增产,由1978年的30477万吨增加到1984年的40731万吨②,局部地区还发生了“卖粮难”的现象,同时农业也实现了全面发展;在农村产业方面,乡镇企业快速发展,开启了中国特色农村工业化道路;在就业方面,广大农民在家庭经营的分散劳动替代人民公社体制下的集体劳动而有了就业的自主权,加之随着搞活政策的实施和乡镇企业的发展,开始自寻就业出路,就地转移,找到了离土不离乡、进厂不进城、上班时间务工和其他时间务农的“两栖”就业模式,也开启了中国特色的农村就业和城镇化的进程。 第五,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促进了农民增收和生活水平的显著改善。在农业和农村经济迅速发展、农产品价格大幅度提高的情况下,农民人均纯收入高速增长,由1978年的133.6元增加至1984年的355.3元,城乡居民收入之比由1978年的2.57∶1,缩小为1984年的1.84∶1。随着生产的发展和收入的增加,农民生活水平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基本解决了温饱问题,居住条件显著改善,文化生活也开始逐步丰富。 农村改革率先成功突破,促进了农业、农村经济的发展,还为整个国家坚定改革信心、提供改革经验、提供推进改革的物质基础等做出了重大贡献。 (二)1985-2002年,以取消农产品统派购制度而率先在运用市场手段方面实现成功突破为主的改革,使整个农村发展变迁在资源配置由计划为主向市场为主的转变中展开 这一阶段农村发展变迁的主线是,在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的重大理论创新和前一阶段农村改革率先成功突破而发生粮食连年丰收和局部地区发生“卖粮难”现象的情况下,中共中央、国务院果断决定在农村资源配置方式上进行突破——取消实行长达30多年的农产品统派购制度,农民开始了适应由按国家计划组织生产向自找市场销路的转变,在这种新的资源配置方式和其他搞活政策下,农村产业结构和就业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并引领整个农村发展变迁的推进。具体而言,这一阶段的农村发展变迁呈现出以下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