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他者  

——列维纳斯的“伦理诗学”与媒介文化批判

作 者:

作者简介:
胡继华,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跨文化研究院。

原文出处:
文艺研究

内容提要:

列维纳斯的“为他者的伦理学”隐含着一种美学,以及审视当今“媒介/俗众统治”的批判视角。“他者”优先于“自我”,“他者”至尊的异质性不可通过形象而对象化,更不可还原为被认知和被占有的对象。然而,艺术的“形象”却是真实的阴影、寓言和偶像,幽闭真理,中断时间,逃避世界,阻死通往他者、亲近他者的道路。以“反形象”的伦理诗学反观当代媒介文化,数码影像及其超真实的赛博空间,乃是一种空前难以忍受的禁锢。依据赛博空间理性,一种封闭宇宙之内由媒介技术所复活的“神话暴力”不仅指向他者,而且更加犀利地指向自身。虚拟世界既要求牺牲他者,又要求牺牲自我。而神话暴力要求牺牲,却无力救赎。


期刊代号:J1
分类名称:文艺理论
复印期号:2015 年 05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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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有别的史诗,只有存在的史诗”①。列维纳斯(Emmanuel Levinas)如是说。然而,作为史诗之主角,“存在”不是自我的存在,而是“他者的存在”。他的美学思想和其所隐含的对当代媒介文化的批判视角就隐含在这么一种先知式的言说之中。

      列维纳斯将现象学引入法国,以犹太古典传统为视角反思古希腊哲学及其历史传承,提出“伦理学为第一哲学”。“伦理学”的要义在于引入“他者”,颠覆“自我”的威权,以及指向“异域”,从而瓦解“同一”的霸道。伦理学,就不是自律的伦理学,而是“为他者的伦理学”。因为,他者自在,全然相异,不但不可认知,更是不可转化为认知的对象。肯定“他者”,拯救“他者”,冒险地将思想的触须探进“异域”,列维纳斯便建构了“作为第一哲学的伦理学”。

      列维纳斯的思想扎根于20世纪上半叶的历史悲剧,其“为他者的伦理学”扭转了西方哲学致思的方向,改变了欧洲精神甚至是全球人文主义的精神景观。然而,将伦理学设定为第一哲学,列维纳斯的思想总是给人们造成一种错觉,好像他重伦理而轻美学,以至于他关于艺术、关于美学、关于语言的一些原创性思考在相当程度上被淡化,甚至被遮蔽了。然而,他在进行艰苦的哲学探索时,西方世界沉醉在后现代“景观社会”和“幻象社会”的狂欢之中。“景观”就是幻象的堆积,碎片一般的生活世界就是俗众走秀的舞台②。一切坚固的东西烟消云散,长驱直入的虚无主义不仅成为霸气纵横的神话,而且十分诱人地以唯美生活让相对主义再度令人着迷。消费经典,消费流言,消费肉体,消费影像,媒介文化空间涌动着色情和虚荣的世俗潮流,凭借资本和技术—科学的“物力”泛滥于整个世界,将世纪的苦难和罪恶美妙地伪装起来,并渐渐生成为一种可以同左右极权主义相媲美的新型暴政。

      在思想领域,有一种将虚无主义推至巅峰的思潮告诫人们,服从于“物的体系”主宰“人的命运”的铁律。在这一走势强劲的思想潮流的劫持下,知识人从立法者的位置上自愿地降格为解释者,从解释者进一步滑向伏伏贴贴的奴隶——不是服从“神圣正义”,而是服从“物的体系”,犬儒主义经过审美化而重出江湖,成为一种主导俗民的政治姿态。多米尼克·拉柯尔(Dominique Lacort)机敏而辛辣地用“庸众/媒体统治”来描述1968年之后的文化世界③。首先是“庸众统治”,即民众之志借着全球化民主的浩荡春风扫荡了伟大哲人时代的流风余韵,主动平庸是一个时代向终极价值展开挑战的基本姿态。其次是“媒体统治”,即现代传媒技术的长足进步在政治极权之外又添加了媒体极权。媒体可以从暴力行为之中建构出一场正义的战争,或者顺应普遍的精神脆弱建构出一种对流行病的全民恐怖,可以热闹疯狂地建构出一代人的文化偶像,可以通过满腔无能的怨恨建构出一个民族的共同敌人。在这个“庸众/媒体统治”的文化语境之中,报刊、电视、广播、互联网等等现代技术的强力推动,使知识人像本雅明笔下那个孤独的游手好闲者,一个个消逝在大都市百货商场的迷离梦幻图景之中。20世纪下半叶至今,整个西方世界浸润在所谓“晚期资本主义文化逻辑”或者“后现代主义”的凄风苦雨之中。一种承接“语言论转向”的“新智者”时代降临了,新犬儒向人文主义终极价值发起了又一轮挑战④。

      毫无疑问,列维纳斯的“为他者的伦理学”和“异域之思”暗含了批判媒介文化的犀利机锋。将列维纳斯的“他者”哲学解读为一种“伦理”诗学,发掘其关于“形象”、“语言”以及“他者隐秘”的思考,对于观照、反思和批判当代媒介文化及其犬儒姿态,可以开辟另一种理论视角,提供另一种思想资源。

      一、至尊他者

      对于列维纳斯而言,他者相对于自我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与他者遭遇的经验直接引出了伦理学的至上地位。自我与他者的关系,是一种不可还原的关系,一种亲自出场而且面面相觑的关系,一种灵显的顿悟关系。同他者遭遇之中,另一个人的远近亲疏便强烈地呈现在感觉之中。“他者在异域之中精确地以一阵震惊而自我显现,没有否定自我,却呈现为源始的和善”⑤。因为他者出场必须以面目示人,而面相的显示提出了一项要求,一项先于表达、先于肯定和否定自由之前的要求,一项必须无条件地回应的要求。他者绝对外在,完全异质,因而最后完全超越。所以,对列维纳斯而言,他者至尊,完全控制他者的努力终归无不失败,谋杀也无济于事。在其代表作《整体性与无限性》中,列维纳斯断言,对他者的责任植根于主体性建构之中。“每个人都应当欣然承认,至关重要的是要知道,我们是否受到了道德的欺骗”⑥。道德指向自律,而伦理指向他律,这么一种观念反复呈现在列维纳斯的著作之中。在他看来,主体性乃是在顺服他者并通过对他者的顺服而构成的。主体性在本质上是伦理上的主体间性,而非认识上的主体意识。对他者的责任不是主体性的派生特征。恰恰相反,对他者的责任通过给予主体以有意义的方向感而建立了主体的“人生在世”。以伦理学为第一哲学,列维纳斯意在纠偏欧洲传统形而上学。相对于一种对于他者的绝对责任,传统形而上学对知识的追求只能是第二性的。而遭遇他者,就必须持有一种无限的观念。

      他者与异域以及异质性、无限性的观念,支配列维纳斯对于诗、艺术和语言的思考。将最富争议的对于他者的绝对责任观点运用于文学、诗学和艺术领域,列维纳斯建构了一种伦理的诗学,或者说伦理的美学。诗学因之而成为为他者的诗学,美学因之而成为为他者的美学,于是美善相彰,善居其上。1948年,列维纳斯在《现代》(Les Tempts Modernes)杂志上发表《实在及其影像》,对萨特式的诗学展开了隐微的驳难。在《存在与虚无》中,萨特已经探讨了形象、影像与实在的关系问题。20世纪40年代,萨特对想象做了一番现象学研究,在《现代》上发布了其研究成果。列维纳斯的论文表明,他对萨特想象理论不仅熟知,而且提出异议。萨特的《论想象》对于艺术地呈现的世界形象报以深刻的怀疑,认为世界形象可能诱惑我们进入一种麻木的惰性状态,产生一种堕落的思想与知识形式。在《情境Ⅱ》中,萨特满腔忧患,立意将文学及其涉世的可能性同那些毫无概念意义负载的艺术形式区分开来。他还强调指出,哲学书写必须美善相彰,无论如何都必须担负起艺术表达同样的使命。也就是说,思诗必须停息纷争,一起触摸实在世界,合力开拓一条通往他者、亲近他者的道路。列维纳斯认同萨特文学干预的主张、作诗涉世的立场,但他不能认同这一学说的绝对主体立场。艺术凭靠形象造境,而批评通过概念立言,这是列维纳斯思考实在及其影像的起点,而这一起点已经蕴含在海德格尔、萨特的现象学诗学之中。形象横生妙趣,寓于本质之内,但是毫无作用。艺术凭靠形象造境,而造就了一个封闭的孤立绝缘的世界,将时间冻结在形象之中,机械地复制存在,使存在僵化。文学人物被囚禁在一种非人的间隙之中,难耐永恒焦虑,一如柏拉图洞穴之中面对影像流转而迷失于实在世界的囚徒。如此困境,总是激发一种超然无执的渴望,导致一种艺术自律的诉求。然而,超然无执的艺术自律恰恰意味着艺术逃避责任,因为它只是慰藉人心而非挑战困境。就在艺术逃往自律乌托邦的地方,批评开始考量艺术神话与真实存在之间的间距,再次将艺术的不负责任同真实历史联系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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