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系统又称农业生态系统,是在一定自然生态系统之内,人们通过农事活动建立的、具有一定的结构和功能的、以获取目标产品为目的的特殊生态系统。它是人类对自然生态系统农业化的结果。农业系统是农业存在的方式。任何农业不论自觉或不自觉,都具有某种农业系统的属性。因此,农业系统总是与农业本身同在的。农业系统是正确反映农业本质的实体。 农业系统本质上是自然生态系统与人类农业活动的综合产物。因而它受自然和人文两类因素的制约。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它所固有的自然生态系统特征,也不能忽视它所依附的人文环境。 华夏民族的生存与发展与其相应的农业系统相始终。中国幅员辽阔,历史悠久。生态区域多样,历史积淀深厚,农业系统自然繁缛多样,含蕴了丰富的信息和启示。 中国的农业与华夏民族一样,创造了光辉篇章,是中国长久繁荣昌盛,处于世界前列的基础。但是历史进入现代时期以后,中国农业与国运同遭困厄。尤其20世纪50年代初期建国以来,直到70年代,我国在许多方面取得很大成就,但农业方面却留下败笔连连。我作为一个农业科学工作者,经历了这一历史阶段的全过程。据我有限的见闻所及,在农耕地区,土地资源被严重耗损,水土流失,水源污染,农村贫困。草原地区,从植被到土壤,从家畜到野生动物,从牧民生活到牧业社会,表现了历史上从未有过的系统性衰竭。即使文革以后,经过拨乱反正,全国欣欣向荣,但农民与城市居民的收入差距仍在扩大。这就是我们常说的“三农”问题和“三牧”问题,威胁到社会和谐稳定,使全国上下忧心忡忡,也使我陷入很深的困惑和忧虑之中。我国农村牧区如此情景,原因何在?查明其原因,是我们面临的重大任务。 上述农区和牧区的畸形发展,原因当然是多方面的,例如大跃进的灾难突然爆发,“三农”和“三牧”首当其冲,农耕区和畜牧区都沦为重灾区。但在严重的灾难考验中,尤其拨乱反正以后,“三农”和“三牧”问题仍未消失,这就迫使我们对我国农业系统本身加以审视并深刻反思。其中最重要的,是对我国传统耕地农业的再认识。 在反思过程中,我们对与耕地农业相伴而生的“以粮为纲”的政策提出了质疑。我们不是否定粮食的重要。重视粮食生产,古今中外概莫能外。但粮食生产必须纳入农业系统正常运行的框架之中,而不是孤立于农业系统之外,更不可以凌驾于农业系统之上。粮食安全不同于食物安全。耕地农业并不是粮食安全的可靠保障。何况,任何农业措施,不能违反生态系统的基本规律。越是现代化高效的农业系统,越需要结构完整、功能齐全的农业系统。否则,都难逃短命厄运。多少实例证明,脱离生态系统的“好”措施,往往适得其反。我国小农经济时代,耕地农业系统之内包含了其他有关农业组分,维系了自给自足的耕地农业系统,其最大奥秘在于它的自组织过程。耕地农业依靠了系统的自组织机制,顺利运转达数千年而不败。直到新中国建国以后,还做出了重大贡献。耕地农业的历史功绩不可磨灭。但是世界毕竟已经进入后工业化、现代化历史时期,商品经济、大规模生产、全球一体化的大局下,人口、食物、能源、资源等都面临新的挑战。特别在计划经济时代,我国农业系统的自组织机制被逐渐减弱,终至几乎完全丧失,农业系统失衡,我国传统耕地农业的种种弊端迅速显现。回顾在“以粮为纲”的年代,反而遭受粮食严重匮乏的悲剧,这迫使我们不能不认真反思我们的农业系统的历史过程。 征诸国内外史实,农业系统发展的途径,头绪万端,究其要领,不外草地农业系统和耕地农业系统两大农业系统的交互影响及其兴衰演替。人类文明的第一缕曙光,来源于史前时期的原始草地农业,这是农业系统的本初形态。农业发源于采集和狩猎,进而萌生了草地放牧畜牧业。距今大约18000年前,华夏大地燧巢时代鸿蒙初开,为草地农业准备了最初的条件。距今大约8000年到6000年前,经过羲娲时代,历时2000年,迎来了原始草地农业,即所谓茹毛饮血,穴居野处的草地游牧畜牧业。这应该是华夏族群的创世肇始。此后神农时期,在原始草地农业系统中蕴育萌发了耕地农业。至黄帝时期,耕地农业有所发展而与草地农业并立于世。于是形成了华夏大地三足鼎立的农业系统大格局,即黄淮以南的稻作系统,黄淮以北的旱农—灌溉系统和中国西部内陆的草地畜牧系统。这一格局延绵至今仍清晰可见。但史前时期,由于当时的动力和工具的限制,耕地面积不大,耕地农业零星分布于广大草地背景之中。而以放牧为主的草地畜牧业,也就是原始草地农业系统,应居农业系统的主流。 进入历史时期以后,夏商周三代,记录了中国农业系统的发展与转型。夏代的洪水和商代的干旱事件,催动了人类大迁徙和部落大兼并的高潮。至于农业系统,从夏代到商代的前半叶,华夏族群在众多游牧部族的压力裹挟之中,仍然处于辗转游动的放牧畜牧业状态,即原始草地农业最初形态,与黄帝时期的农业系统没有本质区别。直到距今3266年前的商代武丁奠都安阳以后,随着政权的稳定,在草地农业的基础上,耕地农业才逐步稳定发展。与此同时,象征人类文明的重大事件,甲骨文出现,记录了人类黎明时分的华夏文明和它所依附的农业系统。这里我们应该注意,周代对农业系统发展的枢纽作用。周族是以掌握先进耕地农业技术为特征的部族。他们盘踞于较为适宜垦殖的黄土高原南部半湿润区,较其他部族更早地尝试农业种植。周字的甲骨文、金文均有禾谷之象,可见周部族对耕地农业有所专崇。但是限于当时的耕作动力为人力和畜力,耕作工具为骨、木、石、贝等材质,开垦土地艰难,只能在易于开垦的林缘地带湿润类型的草地上小规模进行。这时虽已偶见铜质农具遗存,只能是极罕见的象征性农具,为贵族所珍爱,还不能直接用于大田农耕作业。周代重视农耕,但来自游牧民族的强大压力,自商而周,从未稍缓,西周阶段耕地农业进展不大。①诚如农史专家万国鼎所说,东迁洛阳,史称东周。“然势力所及,亦殊有限。河北山西之大部,为北狄所据,俗尚游牧。山东及苏皖北部之东夷,已否农事尤未可必。大江以南更无闻矣”。他引用《容斋随笔》,进一步说明这一观点:“白狄在春秋初年灭卫侵邢,势力甚盛;直至战国时为赵所灭的中山,犹为北狄所建之国。西周亡于犬戎;秦在春秋初年犹不齿于中国。至战国中叶尚有义渠之戎在今甘肃,号称强国,后灭于秦。吴、越、楚、蜀尚未通与中国。”文中所说的“狄”、“戎”都是当时的游牧民族,势力强大而占地广阔。他又引用《诗·大雅·韩奕》②证明游牧民族在近畿之地影响未衰。“郑犹在中原之中,而犹如此,然则中原沃野,犹未尽耕也”。③可见号称农耕鼎盛的周代末期,耕地农业与草地农业相比,也还处于弱势地位,远不是土地利用的主流。而草地畜牧业作为草地农业的原始形态,仍占据国土的绝大部分。但通过有周一代的大力提倡,耕地农业已有勃然兴发之势。这固然出于贵族的利益驱使,但其本质实为时代潮流之必然。周代政权高层设立专业官职,社会基层将大量奴隶劳工投入耕作。尽管这时远未形成主流产业,但华夏大地的农业系统毕竟翻开新页,使胚芽于神农时代,萌生于黄帝时代,延续于夏商时代的耕地农业大显于世,成为社会的发展主流。所谓发展主流,犹如今天的信息产业,作为尖端行业,引导了社会的产业和文化的发展走向,但其产业份额未必占优。周代对耕地农业的启蒙导引之功历久而弥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