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寿光市农业和农村社会转型:一个基于个案调查的经济史与政治经济学评论

作 者:

作者简介:
邓宏图,南开大学经济研究所

原文出处:
中国农村观察

内容提要:

居民收入水平持续提高导致消费结构变化,为改造传统农业提供了直接刺激。消费结构变化触发了农民的技术和产业选择,而产业选择导致农产品供给结构发生变化,这个变化诱发了价格竞争并引起组织和制度选择(竞赛),结果,由于资本与地权结构及其性质上的差异,同一地区出现多种形态的农业经济组织。由需求结构的持续变化而引致的技术竞争、产业竞争、组织和制度竞争将使新型农业代替传统农业,从而实现农业与农村社会的整体转型。


期刊代号:F7
分类名称:经济史
复印期号:2013 年 0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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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中国农业与农村社会处在急剧转型期,尽管农业与农村从表面上看似乎仍处在小农经济结构的原生形态,但如果超越这表象,人们将发现,与城市化、工业化相联系的中国农村与农业实际上处在巨大的转变之中。在许多地区,农业生产方式远落后于工业生产方式,农村呈萧条状态其实正是工业蓬勃发展、城市急剧膨胀的伴生物。农村的落后状态以及它与城市化相比的滞后程度恰是中国产业政策与城市化政策的必然结果而非原因。

      然而也有例外。笔者观察到,河南省南街村、江苏省华西村、山西省大寨村、河北省北戴河集发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简称“集发公司”),还有山东省寿光市,其农业生产形态与组织形态均呈现出不同特点。上述各地农业现代化与工业化和城市化的速度已趋一致,农业不仅没有成为落后产业,农村不仅没有被边缘化,反而与工业化和城市化处在互为正反馈的状态,以至于农业产业链越来越向城市延伸并与工业、金融业、物流业实现了良好对接。

      寿光市的农业与农村发展看似独特,其实隐含着一般性。首先,寿光市农业产业化已不局限于“一村一镇”,它是整个区域性的农业产业化和农业现代化,相当多的阶层和组织都卷进了这个历史进程,因之它的“制度故事”相当复杂,需要从历史时序和时间横截面两个维度进行理论分析。从历史时序看,笔者要追寻“寿光故事”的“制度起源”以及它此后的演变;从横截面来看,笔者有必要把南街村、华西村和大寨村,还有许多仍然处在原生形态的村庄做一个组织与制度方面的比较(对比)研究,从中发现山东省寿光市农业与农村社会转型的“制度特质”,这正是本文的“一个经济史与政治经济学评论”的题中应有之意。

      很容易发现,寿光市农业与农村社会转型是渐进性的,家庭承包经营制始终是它的基本制度特征。寿光市农民首先所做的不是制度选择,而是技术选择和产业选择。产业发展到一定规模,寿光市才转向制度选择和组织选择,因而寿光市农村制度变迁更能体现哈耶克自发秩序原理的本质。依托于家庭承包经营制这种小农式的分散经营方式,以家庭为单位,寿光市成功地发展出了以农业为依托的蔬菜产业,并逐渐形成蔬菜生产基地。在市场拉动和技术不断改进的双重作用下,内生出了诸多形式的服务于蔬菜生产的农村货币金融体系。由于寿光市的新型农业能为农民和基层政府带来更多的预期收益和财政收入,因而政府也就有了把蔬菜产业做大做强的激励。为了满足融资需要,寿光市政府率先实施“确权”政策,使得土地承包权、大棚等变得可抵押,这样,寿光市农业发展就有了质押于土地及其附着物的金融支持①。在寿光市整个农业与农村社会转型中,政府介入和政策偏好是内生的。经验表明,寿光市农村制度变迁突破了简单的私有逻辑,相反它呈现了更加组织化或合作化的趋势。对比于某些特定地区,寿光市农业与农村社会转型更具一般性。

      二、寿光市农业与农村社会转型:一个历史演化过程的“比较制度分析”

      讨论寿光市农业与农村社会转型,有两个基本参照:第一个参照是1979年前的农村人民公社;第二个参照是寿光市之外的其他农业与农村社会经济组织的各种形态。

      一个可以观察到的事实是,在中国农村,从1979年开始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安徽省小岗村,到江苏省华西村,一直向北到达河南省南街村,再到河北省集发公司,人们都能看到所谓“能人”的身影与作用②。小岗村的“大包干”是由严俊昌带领18户农民通过所谓秘密协议而创设的;河南省南街村则在王宏斌的带领下走了一条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完全不同的农业产业化和农村城镇化之路;江苏省华西村显然未采纳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而是在农地集体所有制的基础上构建了一个与此种所有制性质相吻合的集体经济组织,尔后以农业为基础,以工业为主导,使农业产业化和农村城镇化齐头并进,逐步发展出农工商一体化的经济实体,实现了农业与农村社会转型。南街村与华西村有诸多共性,它们都由农村人民公社体制脱胎而来,却并未抛弃“公社制”的某些基本特征,这样一来,华西村与南街村就成了公社体制与市场体制的混合体,兼具规模效率与市场配置效率的双重优势。当然,华西村更少意识形态的自我定位,而南街村则更多地把它的成功归于毛泽东式的集体主义力量。

      大寨村的带头人是郭凤莲,她的经历很有传奇性。20世纪70年代,她作为大寨“铁姑娘战斗队”的典型成了中共十大代表并当选为中共中央委员,因此,她的“政治意识形态基因”与王宏斌、吴仁宝等毫无差异。“文革”后郭凤莲沉寂了很长一段时间,但她是一个善于学习的人,她利用“农业学大寨”积累(起来)的无形资产获得了相应的政治支持和金融支持,通过集体化和市场化的“二元选择”成功地使大寨重新崛起。大寨起步较晚,其原因是它所承载的政治重负使它无法在改革开放之初迅速实现产业和组织转型,作为改革开放前全国农村的制度楷模和学习榜样,大寨面临并必须支付中国其他任何一个村庄都绝不可能面临并承受的巨大的政治意识形态转换成本(邓宏图,2004;2009)。到了20世纪90年代,郭凤莲集中大寨的人力物力,再次集体化,随之又市场化,结果使大寨成为中国最富的村庄之一。

      集发公司的开创者李集周的制度选择亦显独特。事实上,他最开始接受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但很快意识到,如果以承包制的方式从事农业生产活动,当地农民将无法利用日益开放的市场获得更多利益。最终,李集周召集并说服二十几户农民把各自拥有用益权的土地集中起来联合经营,一方面从事农业,另一方面从事养殖业和建筑业等生产活动。他们共同创造了一种基于农地产权集体所有的公司化运作模式。这与小岗村明显不同,与华西村和南街村也不完全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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